發布時間:2023-09-17 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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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技術開發費、稅收籌劃
一、技術開發費稅收籌劃的相關概念
1、技術開發費的定義及其稅務處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的相關規定,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而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其所得稅的稅務處理為,未形成無形資產的計入當期損益,并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則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同舊的稅法相比,新稅法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首先,不再要求企業當年必須盈利;其次也不再要求開發費用必須增長10%以上;第三,對由于實施加計扣除造成的虧損,允許在五年內進行彌補、展期扣除;此外,在加計扣除的費用范圍上,新增了研發費用資本化形成的無形資產在分期攤銷時可以計算加計扣除的規定。
2、稅收籌劃的定義
稅收籌劃是我國從西方引進的一個概念,它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產物。目前,我國學者對于稅收籌劃的研究很多,可謂是眾說紛紜,但是目前還沒有一個比較統一的概念。
學者趙連志曾指出,稅收籌劃的目的就是減輕企業的納稅負擔,使得企業在合理經營的過程中對投資、經營和理財活動進行統籌安排,最終達到晚納稅、少納稅的目的,并從中取得收益。
在國家稅務總局編寫的注冊稅稅務師教材《稅務實務》中指出稅收籌劃是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以實現企業價值或股東權益最大化為目的,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等活動進行統籌安排,從而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一切優惠政策,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最有利于企業的納稅方案進行繳稅。
由上述定義可知,稅收籌劃首先是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籌劃,其次稅收籌劃的目的為達到企業價值或股東價值的最大化。最后稅收籌劃就是通過投資、經營、理財活動進行安排。
二、技術開發費稅收籌劃實例分析
例如:有某新辦科技型企業,該企業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2012年為其第一個獲利年度,且該年度只有該項目一個研發項目,該年度經營利潤為600萬元,另外發生管理費用200萬元(其中研究階段支出50萬元、開發階段支出150萬元)。2013 年1月該項目研發成功并形成一項無形資產,該無形資產按10年平均攤銷,并假定這10年間,沒有其他研發費用發生。每年年末,未扣除該項無形資產攤銷前的稅前利潤均為100萬元。該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無風險報酬率為10%。
若采用費用化處理,由上述條件可知,2013年和2014年企業處于免稅期,應納所得稅為0。2015到2017年享受所得稅減半的優惠政策,其每年應納所得稅為12.5萬元。2018到2022年每年應納所得稅為25萬元。
若采用資本化處理,由上述條件可知,2013年到2014年企業處于免稅期,應納所得稅為0。2015年到2017年享受所得稅減半的優惠政策,每年應納所得稅為9.69萬元。2018年到2022年每年應納所得稅為19.38萬元。
按照10%的折現率進行折現,資本化方式下,由此計算的現值凈收益為 23.06 萬元。
三、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防范的對策
1、稅收籌劃應注意防范風險
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收益,但同時也會給企業帶來風險。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首先,應樹立依法誠信納稅的意識,避免出現稅收籌劃風險。企業應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進行稅收籌劃,那些片面的、鉆法律空子的稅收籌劃行為都會為企業帶來極大的風險,會讓企業得不償失。因此企業要在遵守法律的基礎上,根據企業自身的特點,選擇合適的籌劃項目和合適籌劃方案。
2、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稅收籌劃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同時稅收籌劃的方案選擇會受籌劃人員主觀性的影響。因此籌劃人員的業務素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是否能制定出一個合理合法并使企業得到最大收益的籌劃方案。目前,在我國企業中,很多稅收籌劃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對我國財務、會計和法律等相關政策掌握程度不高,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因此,企業應該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素質,是很有必要的。
3、加強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企業的會計賬目是進行納稅的重要依據,若企業不能保證其賬目的能夠真實的反應企業的經營活動,其進行的稅收籌劃也是徒勞無功的。因此企業應當規范其會計處理,保證其能真實的反應企業的經營活動,這是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4、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
在我國,各地區的稅務機關對于本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要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并與稅務機關在對稅法的理解保持一致。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積極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主動增強其對企業經營狀況和技術開況的跟蹤了解,才能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實現與稅務機關的“雙贏”。
5、整合納稅目標與財務目標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不能僅僅只考慮納稅額的多少,從而只選擇納稅少的方案。而應該從企業整體考慮,將納稅目標與財務管理目標進行整合,真正的將納稅活動融入到企業整體財務活動中去。要綜合考慮企業的盈利、償債能力以及投資經營風險等等,從而達到提升企業價值的目的。
6、聘請稅務機構進行稅收籌劃
前面已經提到了,稅收籌劃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對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的要求較高。若企業本身不具備這樣的人才,可以選擇稅務機構進行稅收籌劃。稅務機構具有較好的專業素養,熟悉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和法律法規,能夠幫助企業更好的在遵守法律的同時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因此,企業可以在綜合各項成本的前提下,選擇聘請稅務機構進行稅收籌劃。(作者單位:綿陽惠利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財務部)
參考文獻
[1] 劉靜,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和現實意義[J],中國經濟問題,2000,(06)
[2] 丁麗冬、王珂,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的思考[J],商業研究,2001,(08)
[3] 劉耀華,會計政策選擇與稅務籌劃[J],審計月刊,2005,(6)
[4] 蓋地,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會計核算;加計扣除;稅收籌劃
一、以財稅政策為依據,對研發費用范圍界定提前籌劃
為了貫徹落實我國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的需要,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擺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鼓勵企業開展研發活動,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一些基本要求進行明確。
1、優惠政策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研究開發費包括:
(1)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3)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5)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6)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
(7)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3、政策規定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準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基于企業實際經營活動、研發活動的復雜性及重疊性,對于上述研發費用的界定范圍就為稅務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企業財務人員應組織專題會議,就屬于研發費用范圍內的支出項目提前進行摸底、梳理,對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準確完整歸集該年度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金額。針對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企業,財務人員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準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并提供充足合理的計算依據,避免屬于研發費用的支出未納入研發費用科目進行歸集,從而未能享受到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
二、會計核算上職業判斷的彈性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規定,企業研發活動所產生的支出劃分為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兩部分,對研究階段支出應進行費用化處理,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支出符合條件的才能資本化,自該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轉為無形資產。
很顯然,研究階段與開發階段的判斷標準難以量化,其界定上存在很大彈性,財務人員在判斷將某項支出計入研究階段的費用性支出還是開發階段的資本性支出將直接對企業當前利潤造成影響。資本化支出越大,有利于降低當期費用,提高當期利潤。但資本化部分越大,形成無形資產價值越大,在既定的攤銷年限與攤銷方式下,攤銷期間攤銷額越大,攤銷期間利潤越低。
因為會計核算上界定費用性支出及資本性支出彈性的存在,一方面會對企業財務報表上反映的經營業績存在一定的影響,另一方面筆者認為也為稅務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因資本性支出是在未來通過無形資產的加計攤銷來實現稅負的降低,如果企業當期凈利潤大于加計扣除額,且不在企業不在所得稅減免稅優惠期間,將研發費用界定為當期的費用性支出,勢必在當期就能實現稅負上降低的利益,即提前實現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的紅利,從而使企業在研發費用支出當期就能獲得增加稅收優惠現金流的好處;反之,如果企業當期預計有五年內無法彌補的虧損,或該企業在減免稅優惠期間,為避免加計扣除費用超五年彌補期作廢、免稅期產生無效加計或所得稅減稅期間的加計優惠打折,應盡量予以資本化,通過以后年度的加計攤銷來實現稅收的抵減,在這些特殊情況下,因考慮的方面較多,財務人員應通過具體測算來進行稅務籌劃。
三、稅務籌劃的途徑
新稅法施行之后一般企業能享受到的稅收優惠政策已不是太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無疑成了大家爭相享用的美食,但要想最充分最有效的利用好這一政策,就需要在研發費用實際發生前進行合理、充分的籌劃,“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稅收籌劃則必須是事前進行的策劃,事后再籌劃難免有偷稅、漏稅之嫌。
筆者在分析總結財稅政策及會計核算規定的基礎上,對研發費用的稅務籌劃,主要從如下四方面來考慮:一是研發費用發生的業務范圍需提前進行全面充分的界定。財務人員應對企業的科研業務進行摸底、了解,盡量將屬于研發業務范圍內的支出歸集完整,特別是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將研發項目和日常生產共用的費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并提前確定合理分攤依據;二是研發費用起止時間的范圍界定。即如果界定的開始時間越早,結束時間越晚,研發費用的范圍擴大,可以享受加計扣除的基數勢必增大,但前提是起止時間的界定依據必須充分,合理。三是對已確定的合理業務范圍、時間范圍內的研發費用在會計核算上進行有效的歸集。上述第二部分已提到應具體分析企業當期的盈利情況、加計扣除的額度、當期是否有預計五年內無法彌補的虧損、是否在當期享受減免稅優惠,鑒于考慮項目的復雜性,財務人員應以預計數據先行進行測算。通過提前測算后再籌劃在財務核算上進行更有效地歸集,實現稅收利益上的最優。四是在企業業務發展允許的范圍內,如果預計當期存在五年內無法彌補的虧損,為享受稅收加計扣除的優惠,稅務籌劃時可考慮將研發項目適當延后,但稅務籌劃不能影響企業的發展、研發才是企業發展的根本。
四、稅務籌劃在具體案例中的應用分析
1、某企業2012年度發生研發費用200萬元,所得稅率為25%,但因該公司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企業財務人員事前對公司研發業務的不了解、不熟悉,未將研發費用進行歸集,如用于日常生產的設備也用于研發新產品的試產,應按工時將折舊費進行分攤,研發新產品應分攤折舊費用50萬元;部分工人和管理人員也參與到了研發新產品的試產,此部分工人和管理人員按工時應分攤50萬元;某專門用于研發的房屋租賃費用100萬元因對研發業務費用項目的不熟悉,未列入研發費用明細賬中。
對于企業出現上述情況,財務人員如果提前進行了稅務籌劃,通過明細賬目進行了區分核算,并對公司的研發項目進行了足夠的了解,那么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就產生加計扣除(50+50+100)萬元*50%=100萬元,稅負節約100萬元*25%=25萬元。
2、某企業2012年度發生研發費用300萬元(該公司本年凈利潤為500萬,所得稅率25%),另有100萬元初始的研發費用因財務人員對起始時間界定的錯誤,未能納入研發費用核算范圍,另外本期研發費用對應的專利技術還未正式申報,存在一定的失敗風險,那么作為財務人員就應進行下面的籌劃:
(1)在費用發生之初,財務人員應通過與技術部門相互溝通,了解到該研發項目,并及時提請公司決策層注意,通過公司內部的研發項目專題會議形成決議,確定研發費用界定的起始時間,這樣早期發生的100萬元研發費用就是合理的,將能產生100萬元*50%=50萬元的加計扣除,節約所得稅負為50萬元*25%=12.5萬元。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 納稅籌劃 稅收優惠
一、緒論
根據高新技術產業高投入、高風險、高收益的特征,國務院有關部門在稅收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從1999年以來,國家又出臺了一系列對高新技術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在高新技術行業引起了企業的廣泛關注。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雖然國家對于高新技術產業給予支持,但是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需要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遵循依法納稅的義務。對于每個企業而言,納稅畢竟是其既得利益的直接減少或是政府對其財務成果的一種無償占用,其企業資金的凈流出,對企業會計收益和企業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影響。為了減輕稅負,企業自然就會想方設法少繳稅、免繳稅或延緩繳稅。正是在這種直接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稅收籌劃應運而生。納稅籌劃(Tax Planning)是指在國家稅收政策的許可下,根據稅收法律、法規的立法導向,通過對企業籌資、投資、經營管理等活動進行合理的事前籌劃和安排,獲得“節稅”收益,最終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理財活動。
二、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
(一)增值稅優惠
增值稅是一些生產型的高新技術企業負擔的主要稅種。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的特點是附加值高,按照增值稅的征稅原理,其增值稅負擔會重于其他行業。因此,對于初建的高新技術企業,初始規模不大,采購量較少,最好能夠選擇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為避免高新技術企業過重的增值稅負擔,國家在增值稅方面也對高新技術企業予以了稅收優惠政策。比如,生產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生產銷售計算機軟件按6%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自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包括將進口的軟件進行轉換等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雖然條文規定已經過期,但2011年2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繼續實施軟件行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因此,對于高新技術企業銷售包含軟件和硬件的業務時,盡量分別核算軟件和硬件,降低硬件成本,享受軟件增值稅優惠政策。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在銷售時一并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計算機軟件項目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計算機軟件產品是指記載有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的存儲介質(包括軟盤、硬盤和光盤等)。這樣做,不會影響軟件開發生產企業的進項稅額抵扣,也不減少經銷商的進項稅額,保持了抵扣鏈條不中繼。具備享受稅收優惠條件的企業,只有履行有關認定手續,才能享受優惠政策。此外,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也可以減輕高新技術企業稅負。
(二)所得稅優惠
高新技術企業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享有較多的稅收優惠,這體現了國家鼓勵和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導向。我國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只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實際運營過程中自己選擇組織形式,選擇企業就要依法繳納所得稅,選擇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的特點決定,人力資本成本較高,業主獲得報酬也會較高,因此會面臨較高的個人所得稅稅負。除了選擇高新技術企業的組織形式,還應當適當考慮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選擇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爭取更多的優惠政策,如高科技福利企業、利用廢氣、廢水、廢渣為原料的企業。
我國財政部于2006年2月頒布了新會計準則,其中第6號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中對研發費用處理做出了明確規定,無形資產的開發分為兩個階段: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即費用化處理;而開發階段的支出,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可進行資本化處理,計入無形資產。會計是稅收的基礎,新會計準則的變化必然對稅收有所反映和影響。另外稅法規定,企業研發費用可按其實際發生額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固定資產在高新技術企業中占用較大比重。高新技術企業的特點可能決定了固定資產更新的速度也相對的快,因此盡量使用加速折舊。國家為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做出若干規定,如企事業單位購置的軟件達到固定資產標準或構成無形資產的,其折舊或攤銷年限最短可縮短為2年。此外符合下列情況的資產折舊或攤銷年限最短為2年:證券公司電子類設備;外購的達到固定資產標準或構成無形資產的軟件。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最短折舊年限為3年。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在加速折舊前期折舊費用多,納稅少,后期折舊費用少,納稅多,可以起到延期納稅的作用,可以免費享受資金的時間價值。如果企業正處于免稅階段,此時也應該少提折舊,折舊延期到以后遞減利潤,可以減少納稅。
新準則增加有關不確定有用壽命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一項無形資產的有用壽命可能會很長,也可能會很短,或者是不確定的,不確定性說明應運用穩健原則,應當進行減值測試。改變原準則對無形資產一律“分期平均攤銷”的做法,規定企業可選擇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等。有的高新技術企業無形資產占比較多,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可以加速攤銷,減少企業的納稅。
(三)營業稅優惠
對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籍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納稅人需要認真研讀把握免征營業稅的條文規定,免征是有限制的。稅法特別規定了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的概念,并特別規定只有當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開在同一張發票上,才能免征營業稅。因此,這需要納稅人認真掌握,對滿足條件的要積極申請免繳營業稅。
三、對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建議
(一)利用納稅人身份籌劃
高新技術企業的納稅籌劃是指充分利用國家政策合理、合法的進行節稅。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國家政策也會發生變化,納稅籌劃的合法和合理性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因此要求高新技術企業掌握好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和稅收制度,防范政策變化帶來的納稅籌劃風險。為防止有些企業濫用稅收優惠政策,保證稅收優惠政策真正用到需要扶植的部門和企業,這些優惠政策的適用都附有較嚴格的條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產品,是不能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因此,在實際稅收管理中,企業應準確把握稅法,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二)進行事前籌劃
企業在進行稅務事先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各項財務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產生,合理的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財務活動己經發生,納稅義務己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不可能進行稅收籌劃。
(三)管理者和財務人員樹立稅務籌劃意識
管理者要加強稅收法規的學習,及時關注國家稅收政策變化、稅法與稅率的可能變動趨勢,并合理合法的進行稅務籌劃。要用長遠的眼光來選擇納稅籌劃方案,在納稅籌劃時要考慮企業的長期發展目標。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工作,可以引進高素質人才,他們作為專業人士,往往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較高的操作業務水平。作為財務人員不僅僅局限與財務核算的定位,應加緊稅法的學習,增強納稅籌劃意識,并將其溶于企業的財務活動中。財務人員應該嚴格執行會計政策,遵循會計程序做賬,生成會計報表,為納稅籌劃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林加德.新企業所得稅法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8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稅務管理與籌劃;影響及措施
1企業稅務管理和稅務籌劃受新會計準則的各方面影響
1.1有利影響。根據新會計準則的執行現狀和成果來分析,企業稅務管理和籌劃受新會計準則的積極影響主要體現如下:一是新會計準則的實行,逐步統一了企業損益的確定口徑,比如債務重組的新規定就能在一定范圍了降低企業成本核算的風險,同時,不斷地調整和精簡納稅的流程,從而減少了納稅過程的時間周期,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規避稅務風險。二是在新會計準則中,對無形資產進行了重新定義,加強了對我國的制造業和創新類企業的扶持。即將無形資產所包含的費用細分為研究支出和開發支出兩部分,那么研究支出的費用直接算入到當期的損益,相反,對于開發支出費用如果能夠達到新會計準則的要求,也可將這部分費用進行資本化處理,推行攤銷的原則,對于一些無法確定壽命的無形資產可以不實行攤銷的原則,這樣就大大減少了企業的稅負壓力。三是新會計準則重新規定了借款費用,和原先的準則相比,拓寬了可資本化的范圍,包含固定資產如飛機、輪船、房地產等資產。而且將可予以資本化的款項從專項借款轉變為一般借款,這樣就增加了企業稅務籌劃的空間,使得企業降低賦稅壓力成為可能。四是新會計準則推行了“先進先出”的存貨管理辦法。這就降低了企業的賦稅壓力,如果物價出現下降的情況,這一最新的管理方法就能夠通過延緩的方式來降低企業的賦稅壓力。1.2不利影響。隨著一系列新會計準則的頒布與實施,企業的稅務管理和籌劃工作又增添了新的壓力和風險,主要體現如下:首先,新會計準則規定了一些超前稅務,但是我國現階段實行的稅法和相關的制度還不夠統一和一致,那么企業在完成納稅任務、納稅時間和納稅法則等方面都存在不確定性,這就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稅務風險。其次,新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觀念的引入為部分采取成本計量法進行納稅的企業,帶去了更加巨大的壓力,增加了這些企業的納稅籌劃工作量,同時也提升了企業稅務籌劃的成本費用,在一定程度上還引起了企業資金的浪費和損失,使得企業的發展存在一定的風險。
2分析新會計準則下企業實行稅務管理和稅收籌劃工作的可行性
在新會計準則實施過程中,企業實行稅務管理和籌劃的可行性主要體現如下:一是隨著我國法治力度的逐漸加強和不斷完善的稅收法律法規,確保了企業稅務管理和籌劃工作的開展,因此在我國稅收法制環境逐漸改善的前提下,實行稅收籌劃是可行的。二是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進步,從事稅務籌劃的專業人員也在逐年增多,我國通過組織的大型的考試選拔了一大批具有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較高的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人才,這就提高了企業完成稅務管理和籌劃工作能力和效率。三是從市場經濟活動來分析,大多數的行業都涉及一定的財務會計活動,同時在新會計準則的實行過程中,企業的涉稅事項也逐漸趨于更多樣化、嚴謹化和法制化。因此,為了實現企業的價值,獲得更多的效益,企業應強化稅收管理和籌劃工作的開展。
3新會計準則下企業實行稅務管理和籌劃工作的措施
3.1強化稅務管理的措施。(1)提高納稅人的稅務管理和籌劃意識。企業要想實現企業稅務管理和籌劃的績效,就得提高稅務管理和籌劃的意識,加大對稅務管理和籌劃的投入力度。一是增加管理人員的稅務風險防范意識,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能力;二是稅務籌劃的每一細節都應該注意規避稅務風險,籌劃人在制定籌劃方案時需全面地考慮和分析各種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而最大限度地實現稅務籌劃的收益。(2)著重對稅務籌劃的成本效益進行分析。加強對企業稅務籌劃的成本效益進行分析,就是為了實現企業的價值,主要步驟如下,一是著重對企業的成本效益進行分析,保證企業的收益高于稅收管理成本;二是選取最優的稅收籌劃方案,盡可能地降低企業的稅負壓力,推動企業戰略目標的達成;三是做到企業全員都參與到稅務籌劃的工作中,達到企業的各個部門共同商議和共同決策的目的,從而促進企業的發展。(3)保持和稅務機關的溝通。為了強化企業同稅務機關的溝通,企業應先樹立自身良好的企業形象,隨時保持與稅務機關的聯系,逐步取得稅務機關的信任和認同;同時,企業還應隨時主動咨詢稅務部門,及時了解和學習新會計準則的一系列內容,為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最后,企業應增加監督和管控的力度,構建統一的信息系統,隨時保持聯系和溝通,不斷完善監督和獎懲機制,從而提升企業員工的積極性。3.2完善稅收籌劃的措施。(1)對增值稅進行稅務籌劃。增值稅的稅務籌劃主要采用:一是通過贈送促銷品的銷售方式來減少一定的產品稅務壓力;二是對產品的存儲與運輸方式進行改變,以此達到降低賦稅的目的;三是通過不一樣的結算方法來減少企業的稅負;第四,對購貨方式進行創新,從而通過增加進項稅來降低企業的稅負。(2)對所得稅進行稅務籌劃。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籌劃可以通過改變銷售結算方式、改變存貨計價方式等方法來實行稅務籌劃。其目的就是在確保企業在合法的范圍內降低企業不必要的稅務風險,減少自身的稅務壓力,從而促進企業的發展。
作者:林偉雄 單位:漳州國泰合伙稅務師事務所
(一)稅收法規規定的計價、攤銷原則,國家稅務總局2000年5月16日頒發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以下簡稱《扣除辦法》)第一次明確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五項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相關性原則、確定性原則和合理性原則。對包括無形資產在內的資產計價,明確了歷史成本原則;對費用支出,要求必須嚴格劃分經營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而無形資產的開發與受讓支出,當然屬于資本性支出,因此,必須按稅收法規規定分期攤銷。上述各項計稅原則,有的原則雖然與會計原則名稱相同,但其目標不同,計稅或稅前扣除原則,是為了規范稅收征管;會計準則中的財務會計一般原則,是為了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當企業財務會計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原則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時,則需要稅務會計進行納稅調整。
(二)無形資產價值攤銷的涉稅處理?!犊鄢k法》第29條規定:“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給國家或其他納稅人的土地出讓金應作為無形資產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規定的使用期間內平均攤銷。”土地使用權作為企業的一項無形資產,其價值應接納稅人支付給國家或其他單位的出讓金確認,但其價值攤銷則受合同規定的使用期限制約。納稅人當然希望攤銷期短而使用期長,即攤銷期短于使用期,但稅收法規規定不得短于使用期,因此,納稅人只有按合同規定的使用期平均攤銷。對外購(合并)商譽,各國都將其作為無形資產予以確認,而且基于財務會計原則,一般都在一定時期內進行價值攤銷(在理論上,也有主張作為一項永久性資產保留,即不進行價值攤銷)。對自創商譽,有不同意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記錄的,也有主張應予確認、計量和記錄的(持此意見者日見增多)。而《扣除辦法》規定,企業不論外購商譽、還是自創商譽,均不得進行價值攤銷,也就是說,即使財務會計進行了價值攤銷,計稅時,其攤銷額也不得在稅前扣除,要作為一項永久性差異在當期進行納稅調整。國家稅務總局可能是認為商譽價值攤銷費用不符合稅前扣除原則(如確定性原則),才作出不得稅前扣除的規定。根據我國現行稅收法規的規定,從節稅考慮,我認為自創商譽當然是不予確認為好,至于外購(合并)商譽也不宜高估。商譽本來是諸多因素長期影響、綜合影響的結果,其“無形性”更強,如果能夠在其他無形資產中體現,對納稅人不是更為有利嗎?
(三)無形資產計價的涉稅處理?!犊鄢k法》第28條、第30條規定:“納稅人外購無形資產的價值,包括買價和購買過程申發生的相關費用”;“納稅人自行研制開發無形資產,應對研究開發費用進行準確歸集,凡在發生時已作為研究開發費直接扣除的,該項無形資產使用時、不得再分期攤銷”;“納稅人購買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軟件,未單獨計價的,應并入計算機硬件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單獨計價的軟件,應作為無形資產管理”。在無形資產會計中,不論是通過何種渠道增加的無形資產,其入帳價格必須根據真實、合法的會計憑證確認。只有在企業合并、分立或改組時,才能根據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對無形資產價值確認并入帳。如果不是上述情況,而是有關機構應委托單位之邀或其每年例行對最有價值品牌進行研究評估,盡管這種評估也是采用公認的科學方法,也有一定的權威性和認知性、可見的"品牌效應",但企業是不能據以入帳的。
由于無形資產的特殊性,企業帳面上一般并不反映企業實際存在的無形資產的種類初價值。從納稅人節稅的角度看,無形資產的計價則不是入帳價值大就對企業有利,這與對外宣傳自己的無形資產價值是兩碼事。因此,與購買無形資產相關的費用支出,如果能夠作為期間費用而不計入無形資產價值,對企業當然有利;在購入無形資產的同時,如果也購進有形資產,其相關費用分攤應是具有彈性的,納稅人應該正確判斷。在購買計算機硬件時,其所附帶的軟件,是單獨計價、還是合并計價,這要從作為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與作為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孰長、孰短考慮,還要考慮固定資產折舊要預計殘值,而無形資產價值攤銷一般則是攤完為止,企業應該事先測算,然后作出有利于企業的決策。
二、無形資產投資與轉讓的涉稅處理
(一)無形資產轉讓的涉稅處理。無形資產轉讓有兩種方式,一是轉讓使用權,二是轉讓所有權。在轉讓過程中,除了按轉讓合同金額雙方計交印花稅外,轉讓方還要按轉讓金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如果是以無形資產交換其他非貨幣性資產,則雙方都是購銷雙重身份,印花稅要按兩份合同計稅,無形資產轉讓方除了按轉讓金額計交營業稅外,作為換回的貨物,其入帳金額中可能含有消費稅,并視存貨或固定資產,在價外或價內反映增值稅。對無形資產轉讓收入,在扣除無形資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及被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時的無形資產帳面凈值后,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在轉讓之前,應充分考慮在各種轉讓方式、轉讓價格下。企業要納的稅種,以求整體稅負最輕、轉讓凈收益最大。
(二)無形資產投資的涉稅處理。根據《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對外投資的成本不得折舊和攤銷,也不得作為投資當期費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轉讓、處置有關投資資產時,從取得的財產轉讓收入中減除,據以計算轉讓所得或損失”。因此,企業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由無形資產轉化為長期投資后,在投資期間不得對該項無形資產進行價值攤銷。企業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對評估確認價值大于投出無形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對評估確認價值小于投出無形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資產評估減值)”。在該項投出資產沒有收回或轉讓之前,對上述投資評估差額,企業不能轉增資本,也不能在稅前扣除,不存在稅收影響問題。
如果企業以未入帳的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應先確認為一項無形資產后,再按上述要求進行價值評估和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當初的研究開發費用己記入當期損益,沒有作為一項無形資產予以確認。現在要將其作為一項無形資產(如專有技術)對外投資,企業要先確認其入帳價值,然后按確認價值借記“無形資產”,貸記“管理費用”。當初的研發費用究竟是多少,因為是隨時記入各期損益的,實難準確確認,既然由企業自行確認,是應高估還是低估,企業從納稅利益考慮,不難作出結論。因為它的入帳價值高低,與對外投資時進行價值評估沒有必然聯系。二是用當初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對外投資,按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應先補交土地出讓金。這種情況,不存在稅務籌劃的余地。
三、無形資產捐財與受捐的涉稅處理
(一)無形資產受捐的涉稅處理。由于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對接受捐贈無形資產的稅收法規規定不同,其會計處理也不相同以《扣除辦法》規定,內資企業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不得進行價值攤銷。企業接受捐贈時,貸記“資本公積”,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年終時,對財務會計所作的受捐無形資產的價值攤銷,要調整增加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在企業轉讓(出售)該項受捐無形資產或企業清算涉及受捐無形資產時,應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務處理,若轉讓或清算價格低于接受捐贈無形資產時的入賬價值,應以接受捐贈時的人帳價值作為應稅所得或清算所得;若轉讓或清算價格高于接受捐贈時的入帳價值,應以轉讓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作為應稅所得或清算所得。企業按上述確認原則確認的應稅所得或清算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接受捐贈無形資產時,應按同類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有關憑證以及發生的相關費用,借記“無形資產”,貸記“待轉捐贈資產價值”(如果還發生了相關費用支出,還應貸記“銀行存款”等);年終,企業應按“待轉捐贈資產價值”的帳面余額,借記該帳戶,按接受捐贈無形資產應交的所得稅或以彌補虧損后的差額計算的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按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扣除應交所得稅后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如果企業接受的無形資產捐贈在彌補虧損后的數額較大,經批準可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平均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企業應在年終按轉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價值,借記“待轉捐贈資產價值”,按本期應交的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按轉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價值扣除本期應繳所得稅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不論接受無形資產捐贈、還是接受固定資產捐贈或其他非貨幣性資產捐贈,都應該與企業的所有非貨幣性資產一樣,照常進行價值攤銷、計提折舊或結轉成本。
(二)無形資產捐贈的涉稅處理。企業對外捐贈分公益、救濟性捐贈和非公益、救濟性捐贈兩種形式;從捐贈的內容劃分,有貨幣性資產捐贈和非貨幣性資產捐贈,而非貨幣性資產,又分捐贈“流動資產”(不是全部流動資產,是財務會計中的各類存貨,即稅法中所稱的“貨物”)和“長期資產”(僅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我國現行稅收法規對兩種形式的捐贈有明確規定,對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可按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3%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對捐贈內容的稅收規定,明確規定企業捐贈各類貨物(存貨)和不動產要視同銷售(不論財務會計如何處理),即要計算、繳納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印花稅、契稅、所得稅;而其余的捐贈,目前并未明確計稅。因此,企業捐贈無形資產,只需借記“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貸記“無形資產”。既然捐贈時不計稅,在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該項支出要作為永久性差異進行納稅調整。如果捐出無形資產符合公益、救濟性捐贈條件,也應該根據稅法規定,按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3%在稅前扣除。可見,同樣是捐贈無形資產,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對納稅人較為有利。
從上看出,同樣是接受捐贈無形資產,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規定和會計處理上都不一樣。外資企業要一次性計入企業當年收益,而內資企業只有在日后轉讓或清算時才予確認收益。顯然,后者比前者的納稅環境較為寬松。
【摘要】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合法權利,本文結合電網企業經營特點,對電網企業涉及主要稅種稅收籌劃方法進行探討。
在依法經營的前提下,如何圍繞現行法律法規開展適合電網企業經營特點的稅收籌劃方案,用好用足稅收政策,盡最大努力降低企業稅收成本,是當期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本文結合電網企業就主要稅種稅收籌劃談相應對策。
一、增值稅稅收籌劃
增值稅作為電網企業最大稅種,稅收籌劃的關鍵是進項稅額如何足額、及時抵扣。
(一)進項稅的籌劃
電網企業涉及進項稅抵扣的成本項目主要有購電費、材料費、修理費、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運輸費、取暖費等,其中加強修理費和材料費進項稅的籌劃是增值稅稅收籌劃的重點。
1.改變大修理工程結算方式
目前電網企業部分單位大修理工程管理上主要采取包工包料結算方式委托給多經工程公司。工程公司為建安企業繳納營業稅,自己取得的進項稅發票不能抵扣,也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使電網企業無法抵扣進項稅。
因此,應改變大修理工程管理和結算方式,對大修理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管理和結算方式,材料統一由電網企業自行采購,及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方面公司增加進項稅抵扣,另一方面多經工程公司通過節約工程材料成本可以增加利潤,實現雙贏。改變多經企業承包管理方式。
電網企業與多經企業大都簽訂了各種各樣的承包服務合同,且大部分為總包方式,統一開具發票,由于大部分多經企業為服務業(物業、運輸業等),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減少了進項稅抵扣。
因此,應改變承包合同的結算方式,降低合同額,將可以抵扣的材料費和修理費項目由主業承擔。例如:運輸承包服務合同,可以規定車輛燃油費、修理費由承租方承擔,取得外部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承租方報銷抵扣。購進商品或應稅勞務應盡量采取商業匯票支付費用。
這樣可以得到兩點好處,一是可以推遲付款時間,減少現金流出量;二是可以視同支付費用,獲得進項稅額抵扣,減少當期應納稅額,從而達到遞延納稅的效果。
2.加強進項稅發票管理
一是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的考核力度,提高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率。購置貨物、接受勞務盡可能取得合法、完整的增值稅發票。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要購買具有增值稅發票的貨物。在發生運費時,要取得合法的扣稅憑證。電網企業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可以將部分附屬部件單獨作為材料或低值易耗品購進,抵扣進項稅額。二是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認證”、“申報”和“抵扣”要及時有效。根據稅務部門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因此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照規定進行專用發票認證,及時抵扣當期的進項稅,為企業爭取資金的時間價值。
(二)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增值稅籌劃
按稅法規定,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只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免征增值稅,條件一是屬于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二是按固定資產管理,并確認已使用過;三是銷售價格不超過原值。
電網企業涉及的業務主要有更換固定資產變價處理和抵債收回固定資產的處理。應注意事項,一是對于電網企業取得抵債來的固定資產,要先將該抵債資產入帳使用和管理一段時間后再出售,可以免繳增值稅;二是對于更換固定資產如果出現升值,需要繳納增值稅時,應確定適當的價格,計算凈收益增減平衡點,保證銷售價格與原值之差大于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提高凈收益。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電網企業的主營業務雖然單一,但是在增值稅稅收籌劃方面仍然有所作為,且非常必要。
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繳納,其應納稅額與收入、成本、費用等密切相關,降低應納稅所得額的關鍵在于如何合法、合規地加大當期成本費用、減少當期收入確認。
(一)技術開發費的稅收籌劃
根據稅法規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項目,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基礎上,允許再按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的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2006年國家對技術開發費優惠政策進行了調整,一次性提足折舊進成本的科研設備價值標準由10萬元提高到30萬元,由于科研設備既可以一次性提足折舊及時收回資本性資金,又可以享受稅前加計扣除,因此電網企業應充分利用技術開發費優惠政策,合理安排預算資金,一是適當增加設備購置的資本性支出預算,在實現所得稅加計扣除的同時,解決公司資本性資金不足問題,從而達到企業整體稅收優惠利益最大化;二是改變目前技術開發費核算和管理模式,運用科學合理的核算方法,將科技機構人員工資、設備折舊、管理經費等其他直接費用納入技術開發費管理,加大加計扣除金額。
(二)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
稅法規定,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電網在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環保方面投入持續增加,利用該項政策可以為電網企業節省大量所得稅支出。
(三)固定資產修理與改良支出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需增加固定資產價值或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修理,應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1.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50%以上;2.經過修理后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二年以上。
電網企業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能否稅前扣除,關鍵是發生的修理支出是否達到固定資產原值的50%以上,因此,為了加大當期費用扣除,修理工程支出要合理安排,盡量不要超過固定資產原值50%。
(四)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的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企業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原因采用加速折舊的優惠政策力度更大,規定確需加速折舊的,經稅務機關審批,可以采用直接縮短折舊年限的方式實行加速折舊。
對于軟件攤銷年限問題,新稅法也制訂了優惠措施,按照《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規定,“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因此,電網企業應充分運用優惠政策,利用電網企業設備技術進步較快的原因,與主管稅務機關加強溝通,征得同意后縮短折舊和攤銷年限。
三、營業稅稅收籌劃
電網企業涉及營業稅業務較少,主要是降低電網工程涉及的營業稅,以有效降低工程造價。
目前電網企業營業稅稅收籌劃主要是落實建安企業不計營業稅的設備清單。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有關政策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另外還規定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
目前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有稅務部門對電網施工企業設備和材料劃分標準不理解,將電纜統一作為材料作為營業稅計稅依據,加大了工程成本。電網企業要與稅務機關協調,確認電網企業不計入營業額的設備清單,該稅收政策的落實有利于進一步規范電力施工企業稅收管理,降低施工成本。
四、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
個人所得稅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籌劃:
(一)獎金發放方式的稅收籌劃
個人所得稅由于采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因此個稅稅收籌劃主要是從如何降低適用稅率入手,從目前執行政策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要盡量做到獎金在各月均衡發放,減少季度獎、加班獎、節日獎等專項獎致使個別月份稅率偏高的影響,從而達到均衡各月稅負的目的;二要合理利用全年年終獎稅收特殊政策實現節稅,根據《國稅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該通知一是規定了納稅人取得年終獎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二是專門制訂了年終獎適用稅率,比日常薪金適用稅率有所降低,因此當年終獎適用稅率比月工資收入適用稅率低一檔次時,可以有效降低個稅。舉例說明:
某職工收入如下:月實發工資1500元,月獎4000元,扣除費用1600元,應納稅額為3900元,適用稅率15%,需繳個稅460元。
年終獎7000元,年終獎適用稅率為10%,需繳納個稅675元。
可見由于年終獎使用稅率偏低,稅率差為5%,存在節稅空間。該職工年收入為73000元,在年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可減少發放月獎,每月減少1900元,共計22800元,將月獎稅率降到10%,增加年終獎發放22800元,可年節稅22800×5%=1140元。
(二)轉化所得或轉化所得類型
把現金性工資轉化為提供非貨幣利,即通過提供各種補貼,降低名義收入,比如提供免費工作午餐、手機話費補貼、交通補貼等,這樣既可以增加員工福利,又可少繳個人所得稅。
五、房產稅稅收籌劃
房產稅是電網企業的一項小稅種,稅率不高,造成對房產稅稅收籌劃不夠重視。由于房產稅計稅依據是房產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繳納,因此只要房產存在就必須納稅,構成了企業的一項長期稅負,假設房產使用壽命按50年左右測算,房產稅將達到房產原值的40%-50%,稅負很重。
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屋,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一般不單獨計價的配套設施。因此房產稅稅收籌劃的關鍵是如何劃分和核算房產附屬設備。
即將實施的新會計準則的一些新變化,對房產稅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一是《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規定,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筑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筑物合并計算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二是《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對于構成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企業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根據以上規定,房產稅稅收籌劃要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是土地使用權要單獨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不再結轉到房屋建筑物價值。
二是減少列入房產價值的附屬設備價值。要準確把握房產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房產附屬設備,對于所列舉以外的附屬設備盡量不計入房產價值。
三是要充分利用稅務總局對中央空調是否計入房產原值有關規定。根據規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設備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如中央空調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單獨核算并提取折舊,則房產原值不包括中央空調。因此要按照新準則規定對中央空調單獨入賬,減少房產稅支出。
總之,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合理運用國家稅收法規對企業的籌資、投資、經營、理財等經營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以達到稅收負擔最小化的目的。企業在加強稅收籌劃,用足用好各種優惠政策,有效降低納稅成本的同時,還要樹立以風險控制為核心的安全理念,提高風險的辨識和分析能力,切實防范經營風險。一是充分借助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等外部力量,以稅法條款為依據,通過深入研究各項稅收政策,制訂出合法合規的稅收籌劃方案,為企業的稅收籌劃營造一個安全的環境。二是及時掌握政策變化,并適時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調整,保證稅收籌劃行為在稅收法律法規范圍內實施。三是加強風險控制,充分考慮稅收籌劃的風險,在認真考慮經濟環境及其他變數后,再做出決策,不能因為短期利益而進行盲目的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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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知經濟時代的迅猛發展,企業產品中滲透的科學技術知識的含t越來越大,為了保護這些技術成果產生了無形資產的法律概念即工業產權,它實質是現代科技發展與商品經濟制度結合的產物。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搖要大t相關并可靠的財務信息,無形資產則是企業的重要資產,也是企業重要的價值信息。上海石化經過這幾年的市場搏擊,深刻地感受到新產品、新技術是企業的生命線,從而逐年加大科研投人。.九五”期間的宜接科研投人達4.5億元,是“八五”期間的1.5借,目前每年的科技投人力爭達年產值的1.5%,按年悄咨收人190億計算,科研經費年投人將達2.85億元人民幣,形成了大量的科研無形資產積累,有的還申請了專利并獲批準。然而,在上海石化現行的會計核算中,并沒有如實體現大t積爪的科研無形資產價值。因此,正確地進行科研無形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是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不僅對于上海石化積極參與國內市場竟爭,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經營管理,提離企業效益具有!要意義,而且對于上海石化按照切TO規則,徽人世界經濟主流,參與國際市場競爭也其有,要愈義。
二、目有企業科研無形資產時務甘理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專利權的會計核算。企業專利權的會計核算,包括自行研制并申請得到的專利和勸人專利兩類。對于企業均人專利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因其具有典型的無形資產核算特征,在計價、確認、攤銷等會計處理上都有章可循,但對專利購人后的大量科研消化吸收支出沒有明確的會計核算界定。而企業自行研制并申請得到專利的會計核算,由于專利申請和國家專利局審批手續的時間滯后,實際上已造成大量的會計核算空白點,因而使該部分無形資產從會計記錄中流失。2、企業科研成果的會計核算。現有的無形資產會計核算及稅務規定中,僅將企業自行開發并按法律規定取得的專利權和專有技術使用權列人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范疇,而回避了企業大量已鑒定的科研項目成果也是無形資產這一客觀現實,致便該項無形資產在會計核算上不能合法、合理體現,實質上也造成了無形資產在會計記錄上的流失。
三、對企業科研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
1、對企業購人專利無形資產總成本的會計核算。購人專利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一般包括實價、法律費及一些必要的附加支出,這是一般的會計購人成本概念,但忽視了專利購人后的大t科研支出,如專項的差旅費、消化吸收費用等,這些理應包括在該項無形資產總成本中。經過會計處理,使購入專利的總成本被公允地、完整地、真實地記錄在受益的會計期間。2、企業自行研制并申請得到專利的會計核算。FAsB(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1997年6月發表的概念征求意見稿和1999年3月的修正建議稿建議用現金流量折現來確定現值作為計量某些資產的一項屬性,這為無形資產的價值計量,特別是自創無形資產價值計t創造了較好的外部環境。歷史成本和其他計量屬性并存將是一個好趨勢,即歷史成本用于初始計量而計量屬性用于后續計量,但尊重歷史成本仍是企業會計實務的基本核算原則。雖然目前的西方會計實務和我國企業的會計實務,都將專利申請涉及的科研項目總成本和專利申請相關費用,全部作為當期收益性支出在利潤中核銷,但西方會計實務已能較科學地將獲得批準后的專利權計具有獨占和排他性質,其他人取得這項權利,必須人無形資產,實質上是將科研項目歷史成本轉出,作為付出相應代價;當期無形資產的計價依據。與企業的產品、生產工藝、設備有明顯的依附性;本項會計業務處理的關鍵在于專利權歷史成本的受國家法律的保護;計價公允性。首先,專利申請的相關費用轉出是無可非能使企業獲得直接或潛在的效益。議的;其次,有的科研項目涉及幾項專利,這就涉及專僅管省、部以下科研成果也可能同時或不同時具利權成本的分攤問題;再次,現行管理費中技術開發費備以上無形資產的特性,但其離開會計公允性尚有一歸集的是項目的直接費,并不包括間接費,例如:科研段距離,至少還不能證明它代表國內同行業的先進水人員工資及科研輔助后勤費用。因此,就需要對企業科平,況且將其計入無形資產也無現實的需求和必要。就研專利權無形資產進行合理評估,應按權威機構評估上海石化來說,省、部以上的科研成果已完全能夠代表價計價,估價價少于或等于專利項目相關總成本的,按上海石化科研儲備的真正實力。實沖銷管理費用;若估價價大于專利項目相關總成本4、無形資產價值攤銷。的,其滋價增加企業資本公積。傳統會計采用直線法對無形資產價值進行攤銷,因目前企業科研專利無形資產的評估尚未納人正只反映折余價值而不反映原值和累計攤銷價值。隨著常的法律軌道,故建議可采取以下計價方法:無形資產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將超過有形資產,技術(1)對一個科研項目涉及多項專利權的,由專家組更新周期的縮短導致無形資產貶值的風險越來越大,對其技術含量、技術水平、難度系數、推廣價值四個方加速攤銷法和平均攤銷法并舉可確保企業科技型無形面評價,對每一項專利權進行打分,然后綜合計算權資產價值的真實、公允性,建議在資產負債表上仿效固數,作為分攤科研投人成本的依據,也即無形資產的計定資產價值計量及備抵模式來反映無形資產的原值和價分攤依據。累計攤銷價值。攤銷年限可按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2)對科研項目投人直接費,需分析、評估其合法、執行。
四、企業科研無形資產會計核算的稅務影響合理計人專利無形資產成本。1、現行企業技術開發稅務優惠政策。此外,在企業科研資本化項目成本中,也包括了大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技t的科研無形資產專利權和專有技術使用權,因其已術開發費用,可據實計人管理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作資本化體現,可以不作為無形資產單獨列示,但可作額時在稅前扣除。為了促進企業技術進步,鼓勵企業積為財務報表應披露的事項。極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國家稅務總局規3、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的無形資產核算。定,對盈利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西方會計實務和中國現行的會計實務,將科研費生的各項費用,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達到10%以上用收益化已成會計公允,但中國的省、部級以上已鑒定的(含10%),其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按規定據實列的科研成果,盡管其沒有相關的專利權和專有技術使支外,年終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再按其實際用權,而其先進性、科學性、效益性也是公允的。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對增長未從其確認條件分析,這類企業科研成果的效益能達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被將來所證實,而且其科研投入成本能被可靠地計量;2、實施企業科研無形資產會計核算后的稅務風在價值計量方法上,完全可以參照企業自行研制取得險。專利權的無形資產會計核算方法,但其不涉及專利申由于企業將部分科研無形資產轉出管理費用(研請相關費用和權數分攤。究與開發費),使得技術開發費發生的累計總額在財務企業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一般具有可辨性,往往報表上反映少了一塊,而無形資產總額多了一塊,其差是一項技術工藝、設備或一項新產品,它更具備了無形額又在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中反映。而稅法優惠政資產的五項特點:策規定中又無相關依據,環比總額達不到要求,很可能不具備實體形態,也不屬于具體承受人的債權債造成無法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或少抵所得稅,這是最務關系;大的稅務風險;其次,由于企業科研無形資產的會計體現,引起,理費用虛減而利潤虛增,使納稅所得額也虛增,多擻所得稅。3、建議調整稅務政策。鑒于以上會計核算實務與現行稅務優惠政策的矛盾,建議將企業當年科研無形資產的增加額及其攤銷妞納人計算技術開發費使用總傾的統計范疇,允其合并李受所褥稅優惠政策;其次,對企業當年科研無形資產的增加板及其攤銷傾納,作為納稅所得額調減項目,鼓勵企業科研無形資產的合規增加和會計處理上的合法體現。此外,國家稅務機關應盡快調整無形資產攤銷期限的規定,與(企業財務制度)和(無形資產準則》相匹配。
一、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所得稅籌劃。固定資產折舊是影響企業所得稅的重要因素之一,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稅務籌劃是企業稅務籌劃的重要內容。影響固定資產折舊大小的因素有固定資產原始價值、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等。
1、利用折舊年限進行稅務籌劃??s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遞延繳納所得稅,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而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本身是一個預計值,財務制度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也只規定了一個范圍,使折舊年限的確定存在人為因素的影響,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稅法對于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包含一定彈性,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可以盡量選擇較短的折舊年限,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其中,對于凈殘值的估算也會影響到所得稅交付。稅法規定,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估算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值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稅務機關備案。因此,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盡量低估殘值可使企業的折舊總額增加,各期折舊額隨之增加,降低企業折舊期內所得稅交付額。
2、利用折舊方法進行稅務籌劃。常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時法、產量法和加速折舊法等。稅法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按財政部的分行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在此范圍內,企業具有部分選擇權。
在各種方法中,運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額的現值最少,年數總和法次之,而運用直線法(即直線法、產量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額的現值最多。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到各期生產成本中去的固定資產成本也存在差異。企業當期需要利潤時,可采用平均年限法,企業當期不需要利潤時,可采用加速折舊法。雖然折舊總量不變,但年度之間的差別就是可以利用的空間,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總的來說,運用加速折舊法(即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開始的年份可以少納稅,把較多的稅額延遲到以后的年份繳納,相當于企業在初始的年份內從政府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在實踐中,對于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術進步較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和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的企業,其機器設備應盡量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對于企業專業車隊的客、貨汽車、大型設備,如果它們的前期工作量大,后期工作量少,則應盡量采用工作量法,從而達到前期少繳稅,后期多繳稅的
目的。
二、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所得稅籌劃。我國現行稅制規定:使用實際成本對存貨進行收發核算包括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納稅人可以任選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將會導致不同的會計利潤和存貨估價,在實行比例稅率環境下,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通常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選擇后進先出法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相對減少,從而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的目的;反之,在物價持續下降的情況下,則應選擇先進先出法計價來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而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最好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以避免企業各期應納所得稅額上下波動,減少資金安排的難度,以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
低值易耗品屬于特殊存貨,計價方法與普通存貨不同。稅法規定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攤銷:一次攤銷是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一次性攤銷其成本;而分期攤銷是在領用時先攤銷一部分成本,再在以后分次攤銷剩余的成本。兩者相比,一次攤銷法前期攤銷的費用較多,后期較少,從而使企業前期納稅少,后期納稅多,相當于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三、利用壞賬損失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所得稅籌劃。對于壞賬的處理,稅法規定納稅人按財政部規定提取的壞賬準備和商品折價準備金,準許在應稅所得額中扣除;不建立壞賬準備金的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后按當期實際發生數扣除。不同的壞賬處理方法對企業的應稅所得額的影響不同:一般情況下,選擇備抵法比直接沖銷法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稅收收益。企業選擇備抵法處理壞賬損失,可以增加其當期扣除項目,降低當期應稅所得額,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即便兩種方法計算的應稅所得額相等,也會因為備抵法將企業部分利潤后移,達到延遲納稅和增加企業運營資金的目的。
四、利用其他資產攤銷的選擇進行所得稅籌劃。按稅法和財務制度的規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開辦費的攤銷期限具有一定的可選擇空間,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最有利的攤銷期限,將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入成本費用中。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通過延長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銷期限,將資產攤銷額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中,以獲取“節稅”收益。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的一般性企業,則宜選擇較短的攤銷期限。一方面加速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成本的回收,抑減企業未來的不確定性風險;另一方面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以獲取延期納稅的好處。比如,稅法規定,企業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但未強制要求按平均法攤銷。因此,企業可以在免稅期間或虧損年度盡量少攤銷一些,盈利年度多攤銷一些,達到延緩納稅的效果。
五、利用投資核算和投資方式的選擇進行所得稅籌劃。《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權益法,兩者的使用范圍不盡相同,這為所得稅籌劃提供了可選擇空間。由于成本法在其投資收益已實現但未收回之前,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并不反映其已實現的投資收益,而權益法無論投資收益是否收回,均在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反映。這樣,當投資企業擁有的股份小于等于被投資企業全部股份的25%時,投資企業就選擇成本法核算長期投資,并將應由被投資企業支付的投資收益長期滯留在被投資企業賬上作為資本積累,以便獲得延遲納稅的好處,或選擇有利的時機(如投資企業出現虧損或利潤較低年份)才將投資收益收回,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在被投資企業的稅率低于投資企業時,“節稅”效果更加明顯。此外,采用成本法,即便投資收益收回后也會產生滯納稅款的現象。一般而言,股利發放均滯后于投資收益的實現,企業在實際收到股利當期才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