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1-21 11:14:3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知識產權管理的功能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大數據;知識產權;管理;維護
0引言
全球進程加速,科學技術領域發展也隨之加快。不少新技術引進的新概念進入群眾生活范疇和視野。譬如,“物聯網”“C2C”“B2B”“云端處理”“大數據”等。“大數據”(BigData)最早提出時間誕生于1980年,大數據被定義為集成數據庫存儲、處理、計算等多功能的復雜型結構、存儲數據空間龐大的數據集合[1]。大數據出現是基于當前社會、經濟發展超前所需能夠集成、處理大量數據的原因而研發的。國內意識到必須對大數據旗下的知識產權數據進行維護和管理工作。目前,大數據在國內知識產權領域的具體價值體現包括[2]:(1)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集成數據協同化、共享化管理,能夠多層次整合數據,深化知識產權大數據管理工作的時效性;(2)升級管理機構的管理水平以及統一其執法標準。根據對一系列侵權行為的分析,編制出因地適宜的科學杜絕知識侵權行為的恰當懲罰標準機制;(3)加強了互聯網上知識侵權行為的警惕性和防范性。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聯合視頻播放網站、電商平臺等互聯網企業,開展大數據技術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活動,可以樹立起侵權行為嚴厲打擊,并對其處罰以警惕后者的侵權行為[3];(4)處理好知識產權權利沖突情況。大數據技術實現知識產權的碎片式和獨立式的產權銜接起來,實現信息共享交流的知識產權行業的新模式。如此可以有效降低資源重復率,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權利沖突的防御能力。
1我國知識產權大數據領域的缺陷和挑戰
1.1技術落后造成管理知識產權大數據的能力低下
其一,數據連續不斷增加;其二數據的生產、存儲、管理、分析等工作活動進行速度非常慢[5]。傳統的數據庫系統可以存儲的數據容量小且數據處理力度弱,導致頻出數據整理工作難度大、數據處理速率慢、數據缺失等的諸多問題。為此,國內自主針對這一現象開展研發升級的數據處理工具少之又少,數據分析軟件的研發數量和速度遠遠落后于西方國家。國內匱乏自主研發的大數據化管理技術正是知識產權大數據化緩慢的根本原因。
1.2大數據管理化質量和效率低下造成知識產權權利人權益受損
專利處理和外觀設計審查工作進度緩慢,大數據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從大數據中充分獲取知識產權數據的難度大且要逐一剔除無關數據,篩選難度高、數據繁多,要求管理者工作仔細、謹慎[6]。正是基于國內大數據化技術約束下,導致知識產權權利侵權行為難以及時迅速地被管理員審查發現,以及商標審查積壓,給申請人帶來不便,導致申請人耗費不必要時間和空間,為其造成損失。1.3人工審查強調主觀性導致公信力不足國內大數據的知識產權工作管理工作,不能完全善用大數據技術抽出無關信息開展自動化信息分析處理工作時,需要依賴管理員的主觀判斷開展數據審查工作,此時因個體專業知識影響,導致審查工作結果的公正性受到從業者的質疑或不認同,從而降低了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公信力和聲譽,進一步誘發個體或企業申請知識產權的意愿下降,從而屢屢發生知識產權行政案件。
2國外知識產權大數據進程中的可借鑒之處
2.1國外大數據開放和共享程度高
歐盟成員國家間達成了大數據資源共享和協同利用,并針對商標申請開展審查機制。以上機制對成員國家的數據共享化、處理化能力要求之高,但是在先進的大數據技術下解決了從龐大數據中根據規律和關聯性,簡易獲得不同國家組織、公民的商標數據,從而高效預防了侵權人和被侵權者就商標侵權行為的案件發生[10]。歐盟成員國家間的知識產權數據的高度開發和高效處理、共享程度都是為歐盟商標申請提供了便利,所以歐盟國家的大數據開放程度和共享化的做法值得國內企業借鑒參考。
2.2發達國家大數據資源利用率高
日本大數據資源利用效率一直是走在世界前端,為此日本政府還推出“信息專利平臺”方便對日本的知識產權等專利信息進行整理匯總和管理,用戶可以在平臺上查詢往期日本本土出版的文獻信息,除外日本還就中國、韓國兩個的信息可以在平臺進行檢索搜尋,完成電子化商標申請處理機制等等[11]。
2.3發達國家大數據化管理制度以及體系日漸成熟
知識產權大數據化管理工作需要完善科學的體系支持,規范化的管理機制和完備的體系是奠定知識產權數據化管理的基石。在西方發達國家的成熟的產權機制和管理體系下,發達國家各個部門協同運作,完善大數據化下知識產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實現有法可依、依法執行的管理工作,為大數據化機制提供創新動力。
3國內知識產權大數據的執行和完善
3.1完善知識產權大數據機制以及體系
第一,大數據時代下,知識產權機構的大數據意識淺薄是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缺失的重要原因[13]。為此國內知識產權機構應當深入根植大數據意識,并以思想帶動行為要求組織內外做到數據參與行動中,形成專項的大數據應用下的知識產權部門,為社會、企業提供安全可靠、統一、雙向交互的知識產權應用中心。第二,國內知識產權大數據管理工作是不同部門獨立操作管理的,部門和部門間的管理工作缺乏聯立,體系內結構散亂,導致無法達成高效統一、協調管理的知識產權大數據化管理機制。關于知識產權大數據管理工作的如何有效分配且部門和部門間工作的聯立、知識產權數據資源的整合、統一聯立的知識產權大數據管理平臺的構建、法律法規的完善等都是當前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所需要改進的各項工作[15]。第三,綜合國外大數據體系、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措施,聯立國內實情由此提出符合我國實際的知識產權數據制度,務求成為協調國內知識產權數據無縫銜接發達國家經濟實體的知識產權大數據機制。
3.2運用新興技術保護各種的知識產權
(1)參考京東大數據管理評論功能保護專利權國內專業檢索有兩樣包括IPC檢索和字段檢索。但是單憑這兩種檢索方式仍然很難實現大數據化信息的全面分析管理,容易出現信息遺漏導致侵權行為。所以參考京東大數據管理評論技術[16],將現有的專利申請說明書和正在申請的專利申請說明書開展詞語切割,分析兩者關鍵詞相似度和兩者關聯性,根據關聯程度大小向申請人羅列出相似區域,讓申請人充分了解專利申請的機會成本。
(2)參考百度、谷歌的圖像識別功能對商標、外觀設計專利實行辨別判斷。谷歌和百度兩家企業所利用的圖像識別技術推出后廣受好評。這類技術基于深度學習中卷積審計網絡技術下,通過多項重復計算法找出雷同圖片,方便管理員對比兩大圖片的相似情況,找出相同數據,再根據在先權利判斷申請人是否商標侵權或外觀設計侵權[17]。圖像識別技術從內在數據出發,可以快速甄別商標申請行為,提高商標申請速度和質量,有效預防侵權行為的發生。
(3)參考電影業數字水印技術保護版權數字水印技術利用既定計算方法實現標志性信息融入多媒體作品中。數字水印技術多用在多維動畫、多媒體文件。軟件等的數字作品中起到版權保護作用。通過鑒定數字水印信息可以判斷內容始創者、購買者以及載體是否被惡意修改等內容。在大數據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下,引入數字水印技術保護產權的信息版權,有助于預防各種產品版權被侵權的行為。
4結語
在大數據環境下,知識產權的大數據管理是必然要求。所以,要求知識產權機構重視大數據化,并意識到知識產權大數據化的重要性,從自身工作做起,應用大數據技術,配套相關知識產權大數據維護、管理體系,促進知識產權創新發展。同時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數據化管理的成果,加以利用于國內大數據技術應用中,確保大數據知識產權應用上發揮有效功能和成果。
參考文獻
[1]楊述興,陳嘯林.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會終結嗎———對《轉換的范式:反思知識產權理論》一文的評論[J].知識產權,2016,(11):3-12.
[2]陳少峰,陳曉燕.基于數字文化產業發展趨勢的商業模式構建[J].北京聯合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02):64-69.
[3]楊德橋,韓弘力.論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構建[J].北京化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02):10-15.
[4]徐建華.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思考[J].山東省農業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2,(01):54-55+57.
[5]鞠曄.云計算環境下美國專利引誘侵權判定規則研究[J].知識產權,2014,(02):98-104.
[6]黃勤龍.云計算平臺下數據安全與版權保護技術研究[D].北京郵電大學,2014.
[7]牛?。W絡環境下信息共享與著作權保護的利益平衡機制研究[D].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13.
[8]丁文君.發展中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與自主創新[D].武漢大學,2014.
當前,我國高校校級層面知識產權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和制度化,但二級院系管理體系尚不完善。
(一)產權保護意識薄弱,配套體系滯后我國高校普遍存在知識產權意識不強現象,不少二級院系的領導重視不夠,未做好關鍵技術的保密工作,無意中造成科技成果的流失。此外,管理者自身產權保護意識不強,缺乏管理者與科研人員積極參與的聯動機制。權責明確的組織機構設置是有效管理的保障。目前,院系缺少專人專職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機構的設置缺失導致難以有效有序地開展工作;院系缺少與學校層面配套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導致科研人員和管理者缺乏從事產權保護與管理的積極性;院系缺乏與校級管理機構(或企業)緊密聯動渠道,獨立的科研行為未完全與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接軌,影響知識產權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高校是科學技術的前沿陣地和人才培養的基地,具有人員流動頻繁的特性。例如,為了提高學術水平,高校教師經常通過從事博士后研究、去外校做短期訪問學者或出國留學等方式進一步加深對自身學術領域的研究;大量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參與導師的研究課題,學業完成后離開學校走向工作崗位;還有一些高校教師以辭職、調離、兼職等方式創辦或協辦高新技術產業,諸多情況都可能導致知識產權流失。有研究人員發現,高校知識產權流失中,外單位竊取的為40%,隨人員調配的占20%。
(二)高素質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缺失目前高校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的培養是非常急切的。但是,因為此類人才定位尚不夠準確明晰,很難確定知識產權人才相應的發展方向,嚴重影響到知識產權管理者自身的發展和業務水平的提高。當下情況是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很少接受過正規的系統培訓,許多管理人員是從行政管理職位轉崗來的或身兼數職,沒有全面系統的知識產權知識,難以勝任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三)各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發展不均衡不同的二級院系學科屬性不同,有些偏重基礎研究,有些偏重應用研究,有些偏重成果轉化,且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率不同,導致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有較大差異。不同院系應根據自身實際,建立健全適合本院系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形成知識產權產生、評估、許可、轉化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統籌管理體系。
二、完善高校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的對策分析
院系知識產權管理是高校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保證,針對院系的實際情況,各二級院系應全面客觀分析,充分研究,精心設計適合本院系的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制度。
(一)以意識教育為抓手,多渠道提升管理隊伍保護意識在二級院系進行宣傳教育,真正使科研人員和管理者理解知識產權對于科研成果及其商業化的重要性,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從思想上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可綜合采用傳統媒介和新媒體進行宣傳教育:(1)繼承傳統媒介的優勢,采取各種形式的培訓會、宣講會、交流會、匯報會,定期對師生進行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教育,使其充分了解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熟悉申報、資助以及授權的各個環節,掌握發生糾紛時的處理技巧;(2)充分利用新興媒體的即時傳播功能,如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采用專題網站、展板、櫥窗、QQ等載體形式進行宣傳,深入各部門、各實驗室、中心,以定期宣傳和重點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師生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使其懂法、知法、守法以及用法,以維護合法權益。
(二)以隊伍建設為重點,全方位提升管理人員素質高校在人才引進方面基本實現了高學歷化,行政管理人員也是如此。但高學歷化并不能很好地與當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相契合。要提升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有效性,一方面,在人才引進方面要嚴把關,要求應試者接受過法律專業或知識產權知識的課程學習,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全方位、有計劃地提升管理人員素質,結合當前知識產權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對管理人員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的培訓,定期以專題講座的形式實時跟進最新的法律法規。
關鍵詞:企業知識產權;研究數量;研究內容;現狀評述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161(2012)05-0138—04
一、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量化分析
(一)文獻選取
本文以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國專利全文數據庫、國家標準全文數據庫、中國行業標準全文數據庫、國外標準數據庫、國家科技成果數據庫、德國Springer期刊數據庫、英國Taylor&Francis期刊數據庫10家數據庫為文獻源,以首篇文獻出現時間1980年到2010年為起止時間,并設立“題名檢索”為檢索項。
鑒于研究成果的學術性,本文主要以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下文主要以核心期刊為例)、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收錄文獻為依據。
(二)樣本分析
在題名檢索中,筆者分別以“知識產權”、“企業知識產權”、“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為檢索詞進行題名精確檢索,三類檢索詞首篇文獻出現時間統計顯示(見表1),我國對知識產權的研究始于1980年,12年后,我國學者開始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研究,20年后,學界開始關注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
下面以知識產權、企業知識產權、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首篇文章出現的年代為時間段,對表2~表5數據進行綜合分析。
第一階段:改革開放后的1980年到十四大召開前的1991年(見表2)。其間發表篇名為“知識產權”的論文總數為205篇,沒有以篇名為“企業知識產權”和“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為檢索詞的論文,各年份發文增長率亦正亦負,增幅緩慢,表明國內學者對知識產權的研究剛剛起步,對企業知識產權和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還沒有開始。
第二階段:從十四大召開的1992年到2000年(見表3)。相比上一時段,此間數量明顯增多,共發表篇名為“知識產權”的論文4730篇,為第一階段的23倍,各年度有不同程度的增長。論文的層次出現質的飛躍——2000年開始出現關于知識產權的博士(7篇)、碩士(39篇)論文。
在這一階段,學者們開始關注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此間共63篇,僅占研究知識產權論文總數的1.33%,說明此間學者研究視角開始轉向對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但研究成果與知識產權研究相比較,可謂鳳毛麟角,而且這個時期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還沒有受到關注。
第三階段:從加入世貿組織的2001年到2010年(見表4)。每年發表的論文數量持續上升,尤其在2005年以后,數量快速增長,達到幾近或者超過1992--2000年發表的論文總量。此間有的學者開始關注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一方面,說明國內學者越加關注知識產權的研究,另一方面,研究的范圍越來越廣泛。在這一階段,研究企業知識產權的優秀碩士論文始于2003年(見表5)、博士論文始于2008年;研究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優秀碩士論文始于2007年,截至2010年底還沒有博士論文出現。
二、企業知識產權研究的主要觀點
以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為主要文獻源,以“企業知識產權”為檢索詞進行題名精確檢索,共檢索到文獻964篇(期刊918篇,優秀碩士論文43篇,博士論文3篇),而分別以題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企業知識產權保護”_和“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企業知識產權檔案”、“企業知識產權建設”、“企業知識產權經營”、“企業知識產權融資”、“企業知識產權質押”等為檢索詞進行題名、精確、在結果中檢索,檢索結果顯示,排名前三位的是以“企業知識產權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為題名的檢索,且分別為227,172和166篇。由此可知,自20世紀90年代國內學者開始研究企業知識產權以來,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戰略問題是學者們討論的熱點。學者們對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既有宏觀上的,也涉及微觀領域。
(一)關于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研究
大多數學者從不同視角研究保護策略、對策和戰略,也有學者以區域、行業和企業內外為視角來研究知識產權保護。
研究保護策略、對策和戰略方面。例如,李正華從對外策略和內部策略展開研究,認為從企業對外關系的發展方面分析,對待知識產權問題應當制定出相應的策略,具體包括合同界定、依法確權、及時備案、停止使用、制止侵權等策略;從企業內部關系的理順方面分析,具體包括獲取信息、有效創新、嚴格保密、知識管理策略等。孫斌、吳松強運用博弈論的有關思想、方法,建立了知識產權所有企業與侵權企業之間的三階段完全且完美信息動態博弈模型,以及侵權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完全信息靜態博弈模型。在對模型分析、討論的基礎上,推導出知識產權利益各方的博弈關系,提出了政府及知識產權所有企業采取針對性措施降低知識產權保護費用,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懲罰力度以及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等行之有效的對策建議。王立誠等人在分析知識產權存在的問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管理機構薄弱、人才缺乏、技術秘密保護不力、知識產權流失較重、知識產權情報工作開展不力等)基礎上,提出我國各級地方政府和企業必須采取相應對策。
以區域行業和不同類型的企業為視角來研究知識產權保護。例如,王惠珍的《寧波進出口企業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問題探討》,王秀麗、郭燕的《服裝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調查分析及解決對策》,楊寶明的《國內軟件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調查分析》,林勇的《論農作物種子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及張東風的《河北民營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段瑞春。的《國有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應對》,楊拉克的《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策略研究》,丁永豪的《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等等。
(二)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研究
學者們對知識產權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有關知識產權最優制度的設計、專利情報檢索、專利技術圖等方面的微觀理論研究;有關知識產權制度的交易成本、社會福利、經濟學分析的研究;在國家層面上,知識產權管理戰略和技術創新的關系、各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差異,跨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戰略的研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尤其是跨國企業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研究。
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內容,馮曉青教授??偨Y和概括了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包含的內容,他認為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主要是圍繞有關專利技術開發、專利申請、對員工的發明獎勵、知識產權的歸屬、知識產權的運用、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等內容,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內容已與日常的知識產權工作緊密相連。戴勵盛認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內容已與企業日常的知識產權工作緊密相連,有知識產權的地方就有知識產權管理,管理的涉及面也非常廣,所以很難將知識產權管理的內容具體化,但如果從具體管理措施角度理解就直觀得多,根據管理對象的不同,知識產權管理可分為專利管理、商標管理、商業秘密管理等,每一類又有具體的管理措施。
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關系,戴勵盛認為,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正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更進一步,是知識產權管理在企業管理中更高形式的體現。正如何敏所說,“在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中知識產權戰略無疑具有全局性的意義,能使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更具主動性、技巧性”。馮曉青特別強調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與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關系——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是與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既密切相關又相互區別的概念。一般地說,后者是前者的基礎,前者是落實后者的保障。企業戰略管理對企業的作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已成為企業管理學領域一門非常重要的學科。
涉及管理制度、管理體制的研究。高永琳認為,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大致分為集中管理體制(如IBM公司)、分散管理體制(如東芝公司)、按行列管理的體制(如佳能公司)。這3種管理體制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都是處于總公司管理層的核心位置,與技術部門、經營部門密切聯系,將授權后的知識產權工作全部匯集在此統一管理,成為總公司的智囊部門。金芳運用法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多種理論與方法,從知識產權與知識產權管理的基本概念出發,對美、日企業及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進行國際比較,提出當前我國企業面臨著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和知識產權管理組織制度建設兩個重大課題,依照我國實際提出了推動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進程,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建設的構想,構建了知識產權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方案。羅瓊/A9)則結合法律與管理兩個學科的不同特點,從專利、商標、著作權管理戰略的重要性人手,來研究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外部、內部組織結構,以及知識產權管理涉及的各種制度的具體內容。金哲主要針對我國企業知識產權運作管理的問題研究了企業知識產權創新管理體系。
另外,還有學者以行業為視角進行研究。如牛淑鴻、石巍針對造船企業的特點,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內、外部機制為視角,對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優化進行了剖析,提出了使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環的建設性對策。
(三)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研究
隨著知識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不斷提高,知識產權成為國際競爭戰略的核心內容。越是發達的國家越重視知識產權戰略。自1979年美國前總統卡特第一次將知識產權戰略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提出后,知識產權戰略就成為美國最重要的長期發展戰略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日本通過大規模引進和消化歐美先進技術,實施“技術立國”戰略,實現了經濟的高速增長。后來,日本啟動了知識產權政策,促使其從“技術立國”到“知識產權立國”的戰略轉移。
國內部分學者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進行了梳理分析,現有6篇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方面的綜述,分別為李培林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綜述》,黃微、王琳娜、孫騫的《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述評》,李鐵寧、羅建華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文獻綜述》,孫偉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評述》,鄒杰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綜述》和李倩、劉樺林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綜述》,可見,學者們意識到從整體上梳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李培林從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概念研究、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相關研究和知識產權戰略體系劃分研究等不同層面對學者們的研究成果進行梳理,列舉了國內學者如萬迪、馮曉青、吳漢東、陳美章、范再峰等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概念的不同表述,認為雖然學者們有不同表述,但其內涵基本一致。他對學者們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相關研究成果進行分析,認為目前我國學者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內容較為廣泛,既有宏觀研究,又有微觀研究。一部分是國外經驗的介紹和國內經驗的總結,主要涉及經濟、貿易戰略管理的基本問題,內容包括專利、商標、商業秘密戰略等,范圍涉及高科技、民營等各類企業。他從戰略制定主體的不同和系統、商業運作模式三個層面歸納分析學者們對不同戰略類型的表述,最后提出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幾點不足,即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定義,也沒有一個確定的研究領域和內容;在知識產權創造方面,對如何將個人所有的知識轉化為組織的知識而形成知識產權,研究得較少;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企業績效的實證研究成果不多。
黃微、王琳娜、孫騫在對文獻分析的基礎上,從學者們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宏觀、微觀及相關研究幾個層面進行梳理分析。贊同李培林的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概念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沒有確定的研究領域和內容的觀點,另外指出目前研究還存在著在法律層面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研究較少,多數是從企業管理層面進行研究以及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企業的實際應用成果研究較少等方面的問題。
李鐵寧、羅建華從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類型和實施戰略、專利情報戰略、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企業知識產權的價值評價方法、國外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等層面對學者們的觀點進行梳理分析,指出目前國內外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從競爭的角度將知識產權戰略分類研究、專利情報戰略、知識產權戰略管理模式、知識產權戰略價值化和投資戰略,采用定量評價方法評估知識產權戰略對企業能力的貢獻大小。而將知識產權戰略作為企業資源和能力形成的核心競爭力的機理缺乏深入研究。
孫偉從戰略管理的視角,系統回顧和評述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中的以知識產權客體為體系,以知識產權運作過程為體系,以知識產權核心要素為體系三大類觀點。
鄒杰通過對國際、國內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分析人手,闡述知識產權對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作用,對如何運用知識產權,如何建立適合企業發展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提出了對策和建議。
李倩、劉樺林分析了國外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經驗介紹、國內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現狀,提出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對策,如增強知識產權戰略意識,制定規范的知識產權制度,實行品牌戰略,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積極促進政府把知識產權從企業行為上升為國家戰略等。
三、企業知識產權研究現狀評述
綜觀理論界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的絕大多數研究成果,可以歸結為兩類:一類是屬于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包括迄今為止已經出臺的《專利法》、《商標法》等),另一類則屬于企業知識產權發展戰略方面的(包括目標、程序、措施等)。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領域和內容多集中在企業管理層面,在法律層面的研究較少,尤其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方面的應用研究更少。
雖然學者們分別從不同的視角來進行研究,但沒有將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營看作一個整體來研究,還沒有提出一個企業知識產權建設的完整框架,使企業知識產權建設理論之間缺乏內在的統一和聯系。而諸多國外企業都十分重視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營、保護和管理,企業內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政府高度重視,制定并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扶持政策。認真考察創新型國家的企業政策法規(如美國在1980年制定的《史蒂文森——懷特勒創新法》、1982年的《小企業創新發展法》;德國政府在1978年出臺的《中小企業科技政策的總體構想》;日本于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基本法》,以及韓國的《小企業科技創新特別法》),可以看出,在上述政策法規中都或多或少地涉及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方面的條款,這些經驗值得借鑒。
另外,從國內制度政策層面上看,現有的涉企法律及政策較少涉及知識產權建設,企業知識產權建設滯后的問題已經成為企業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的“瓶頸”、“企業技術創新和發展受制于知識產權”已帶有普遍性,迫切需要有關企業知識產權建設方面的理論指導以及政策扶持,從目前研究來看,尚沒有專門針對企業知識產權政策方面的研究,現行的企業政策(法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偏重于要素供給、市場凈化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而能力(知識產權建設能力及創新能力)提升方面的政策非常薄弱,即存在著政策結構功能的失衡性問題。
第二,存在政策過程(體制)的多元性(管理企業知識產權的部門有多個——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局,國家版權局等)問題。
社會的發展特別是信息化新技術的應用,又賦予檔案工作者新的使命。為了更好地管好檔案,我們還要對檔案的前身――文件進行有效的“監管”,不然,當大量電子文件進入檔案館后,會給社會記憶的維護帶來不便。這就是我們這期組織專題策劃“文件與檔案”的目的,當檔案工作者意識到并開始關注文件的運作和管理時,自然這也就成為我們期刊關注的重點。本期刊發了《深圳市開展文件集中管理的實踐與思考》、《文件、檔案全程管理的理論依據》兩篇文章,對這一前沿做法進行介紹和理論的探討,以期拓展大家的視野。深圳的探索給了我們很好的啟示,為了保障電子文件的真實、完整、安全、可讀,必須進行前端控制。而學者引用發端于西方的文件生命周期學說分析了文件、檔案應當全程管理的理論基礎。
“檔案科技”欄目中的文章《異構結構數字檔案館的建設》介紹了山東省探索出一種電子文件中心緊密結合數字檔案館整體共建的建設模式,正好也從一個側面呼應了這一主題。
新的使命還來自于這個時代對知識的越來越重視。前不久國家檔案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了《關于加強知識產權檔案管理的意見》,指出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各地區、各有關單位將知識產權檔案作為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內容,認真研究和探索知識產權及其檔案管理的規律和特點,以科學發展觀指導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工作,實現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從本刊這期選登的《企業知識產權檔案規范化管理勢在必行》一文可以看到,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對幾家企業的調研顯示,當前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已是普遍現象,實行企業知識產權檔案規范化管理恰逢其時。
《檔案管理模式改革推動檔案事業強勁發展》展示了安徽“模改”的最近進展和成績,《湖北省國家綜合檔案館館庫建設問題》、《從汶川特大地震看西部地區檔案館庫房建設》關注中西部維護記憶的基礎建設,《館藏量增長趨勢與檔案館建設規模研究》具體給出了檔案館建設科學的量的分析。這些都同樣體現了檔案工作者在完成使命時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創新。
關鍵詞:軟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企業管理學知識產權策略
一、引言
在社會各行業中,軟件企業總是能夠走在技術發展的最前沿。伴隨著技術而產生的就是一系列以軟件開發利用為依托的知識產權。因此,對于任何軟件企業來說,知識產權的管理與實施策略對一個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都至關重要。本文試從軟件企業的角度,并結合軟件企業自身的特點,從管理學與知識產權法學兩個角度來探討軟件知識產權保管理及其策略,以期對軟件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二、軟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概述
(一)軟件與知識產權
我國新修訂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規定,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和有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文檔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等,如程序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由于計算機軟件的易復制性,自它誕生那一天就面臨著被非法復制和使用的威脅,所以為了保證軟件知識產權不受侵犯,保護軟件開發者的權益,促進軟件工業的發展,世界各國都從法律上對軟件知識產權予以保護。軟件知識產權保護是軟件技術得于繼續創新的根本,因而政府保護軟件知識產權義不容辭。
目前國際社會已形成以《著作權法》保護為主,《著作權法》(包括《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專利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實施交叉和重疊保護(如:源程序及設計文檔作為軟件的表現形式用著作權法保護,同時作為技術秘密又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為輔的趨勢。由于軟件具有技術含量高的特點,使得對軟件法律保護成為一種綜合性的保護,對于我國企業來說,切忌對僅依靠某項法律或法規解決軟件的所有知識產權問題抱有幻想。
(二)軟件企業實施知識產權管理的必要性
對于軟件企業來說,其日常運營活動主要包括軟件市場調研、軟件研發及軟件產品銷售等。軟件作為知識產權所保護重要客體之一,勢必導致軟件企業必須重視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否則企業依靠軟件所帶來的財富將蕩然無存。因此,軟件企業實施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降低潛在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軟件企業在軟件研發初期就要有意識地預防有意或無意地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要做到這一點,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嚴格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購買一份軟件只能裝入”單機”使用;必須意識到,復制軟件并向他人提供是一種商業。只有在和擁有該軟件知識產權的企業達成協議后,方能進行關于該軟件的商業性活動;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平臺熟悉其他企業的軟件,在開發軟件時避免使用別人的知識產權,確實要使用時,必須和產權所有者協商解決;企業應聘請法律顧問,在可能遇到法律糾紛時,要向公司法律部門咨詢,經其嚴格評估后方能實行。
2、避免及防范知識產權侵權由于我國軟件知識產權侵權現象嚴重,軟件企業必須積極應對,最大限度地保護和利用自己的知識產權,以取得最大的經濟利益,這就需要企業必須采取必要的知識產權管理,從而能夠最大程度地防范他人侵權所造成的損失。另一方面,軟件企業若對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較為重視,可以對該領域內的研發水平、研發成果何一個初步的了解,以此能夠對整個市場及技術領域進行把握,從而能夠避免無價值研發的財產損失,同時也能夠避免可能由于重復開發而導致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被訴風險。
三、軟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策略分析
(一)制定知識產權管理目標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目標可分為以下個層次:
1、宏觀戰略目標。應有利于促進我國軟件行業的進步、經濟增氏和社會發展。
2、中觀目標。知識產權的立法宗旨是軟件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中觀目標。如我國《專利法》中明確規定”保護發明創造專利權,鼓勵發明創造,有利于發明創造推廣應用”,就是企業在確立專利戰略的中觀目標。企業應激勵員工發明創造的積極性,保護好自主知識產權,并推廣應用于企業與社會。
3、微觀目標。最終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目標,并與社會效益相得益彰。只有制定了準確與有效的管理目標后,企業才能夠真正朝著所制定的知識產權管理目標去發展,從而促使企業能夠健康成長。
(二)設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組織
軟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就是根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總目標,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各要素配置在一定的位置上,確定其活動條件,規定其活動范圍,形成相對穩定的、科學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根據國內外知識產權管理的經驗,設置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機構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目標明晰。每個機構以及這些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每一部分,都與特定的知識產權管理任務、目標有關,否則就沒有存在的意義。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立與運作必須以”事”為中心,因”事”而設機構、定職務、配人員。人與”事”要高度配合,不能以人為中心,因人設職,因職找”事”。因此,在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機構設置中至關重要的一項原則就是目標、任務明晰原則。
2、分工合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必須根據專業化原則進行分工,明確每一具體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及個人的職責,但分工要適當,既要考慮分工的專業化,又要從合作的角度來考慮把各種分工組合起來,對類似的工作應該盡可能組合在一個部門,這樣可以減少部門與部門、人與人之間的工作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3、權責對等。企業的每一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都應按權責對等原則設置。有一定的職務就應擔負一定的責任,同時也應享有相應的權力。責任是隨權力而產生,又是權力的對等物,權力是為了更好地履行職責。責任與權力應該一致,每一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都不應有權無責、有責無權或權責不相稱,更要避免”因人設事”地建立機構。
(三)建立保密協議制度
軟件企業與企業員工、外聘人員之間應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以及應就企業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的保密事宜進行約定,建立勞動利益關系合同以及保守企業商業秘密的協議。一些目前不宜馬上實行勞動合同的企業,也通過建立或者健全本企業的有關規章制度的方式進行過渡,以鼓勵企業員工的創造性勞動,明確企業開發過程中產生的軟件技術成果歸屬關系,以預防l瓜業技術人員流動時造成的技術流失和技術泄密等軟件企業非?!笨鄲馈钡膯栴}。因此,簽訂保密協議對于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管理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
四、結論
(一)著作權延伸性集體管理制度及其屬性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北歐五國(丹麥、芬蘭、瑞典、挪威和冰島)共同建立了一個法律修正委員會,創設了“延伸性集體許可”(extendedcollectivelicences)這一制度。即在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領域,能夠在全國范圍內代表相關權利人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與使用人簽訂的權利許可使用合同,其效力不僅及于該組織會員,對不屬于本組織的成員同樣有約束力。若按照集體管理組織管理作品的權力來源劃分,著作權集體管理模式可分為自愿性集體管理、延伸性集體管理和強制性集體管理。我國現行立法中規定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模式即為自愿性集體管理模式,由權利人授權,集體管理組織集中行使權利人的權利并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許可使用等活動;延伸性集體管理是指在全國范圍內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其與使用人訂立的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許可使用合同的效力延伸至該集體管理組織之外的非會員權利人,但該權利人得以書面形式拒絕集體管理組織對其作品的管理;強制性集體管理不同于此,如德國《集體管理組織法》明確規定著作權人的某些權利要求,只能通過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主張,如果著作權人不接受著作權集體管理,則就等于放棄了該項權利。國家版權局于2012年3月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其中首次在我國規定了著作權延伸性集體管理制度,由此,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就可以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即可將其管理行為延伸至非會員成員,代行其權利。該草案一經公布便引起了眾多權利人的不滿,在社會上產生了巨大的爭議。隨后,國家版權局于2012年7月又公布了草案第二稿,較之第一稿限定了適用范圍,2014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中較之進一步限定了延伸性集體管理的范圍。著作權延伸性集體管理是屬于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還是屬于權利的限制?不同的法律定性將產生不同的制度設計,對著作權人利益的保護將產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吨鳈喾ㄋ蛯徃濉吩诘谖逭隆皺嗬男惺埂敝幸幎酥鳈嘌由煨怨芾碇贫?,也就是說延伸性集體管理是著作權人行使其權利的方式。然而規定在第四章“權利的限制”中的法定許可以及合理使用是指在個別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僅需向其支付報酬或無需支付報酬的利用作品的方式,顯然這是對著作權人權利的限制,限制了其許可使用權。回顧延伸性集體管理制度,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非本組織會員未授權的情況下便可以根據法律規定代為行使著作權人的許可使用權,這于法定許可和合理使用并無明顯不同,只是在延伸性集體許可中非會員權利人多了一項聲明不得以集體管理方式行使其權利的權利。相較于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延伸性集體許可是一種強制性較弱的權利限制制度。TRIPS協定《、伯爾尼公約》等國際條約雖允許締約國在“專有權利”方面做出例外和限制,但應當滿足該規定僅能在特殊情況下做出、不與作品的正常利用相沖突和不存在無理損害權利人合法權益三個要件。這就是“三步檢驗標準”(three-steptest)。所謂“特殊情況”,系指已被某些明確的公共政策或其他情形證明是正當的;所謂“正常使用”是指人們可以合理預期到的利用其作品的方式;所謂“合法權益”是指“法定利益”,從公共政策方面衡量合理使用行為對權利人利益產生的損害必須是適當的。作為權力限制制度的延伸性集體管理規則,是出于滿足社會大眾對優秀作品的大量需求、促進優秀文化傳播利用等公共利益的考量而制定。正如吳漢東教授所講,保護私有知識產權、促進社會知識進步的二元立法原則是知識產權制度的價值目標所在。這一制度顯然在保護著作權人的難以行使和難以控制的權利上以及在推動精神產品在傳播和利用中進步上符合對“特殊情況”的理解。著作權人對其作品可以排除任何干涉的加以利用,行使其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以獲取經濟或社會效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代為行使其難以行使和難以控制的某些權利恰恰是對著作權人充分行使權利獲得利益的填補,因而延伸性集體管理制度并不與作品的正常使用相沖突。也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使用費的分配方案上會使著作權人得不到預期利益,但是卻有效的進行了著作權保護,相比于在難行使難控制領域失去了作品的有效保護,不僅沒有無理損害其權益,反而合理增加了權利人的利益。
(二)著作權延伸性集體管理的完善意見
雖然從制度設計的初衷和運行目的來看無疑是符合“三步檢驗標準”的,但作為對著作權人的權力限制制度,仍要從最大限度保護權利人的角度出發考量以下幾個問題:
1.著作權延伸性許可制度的適用范圍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對權利人權利進行限制是為了公共利益,但不能顧此失彼,挫傷了創作者的積極性,為此要積極平衡。在社會需求量大、持續穩定需求且與精神文明建設相關的作品領域允許進行延伸性集體許可是合理的。例如,我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以及《著作權法送審稿》就將適用范圍進行了限定,一來增進了社會福利和效益,二來維護了著作權人難行使難控制的權利,提高了創作積極性。反過來講,如果適用范圍過窄,可能使得延伸性集體許可這一制度設計的功能不能充分發揮,不能更大程度上進行權利保護以及更大范圍的保護權利人。我國于2005年3月1日起才實施了《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該制度才有了實際的可操作性;我國第一個管理組織——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于1992年才成立,此后十幾年間沒有新的組織出現,直到2008年以后才相繼成立了中國音像著作權協會、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制度在我國正處于起步階段,而且集體管理組織存在濫權、使用費分配不公、行政色彩濃厚等問題,因此在我國的延伸性集體管理范圍要相對限縮,避免不合理的損害權利人利益。況且,對文字、攝影、電影作品等進行管理的組織不僅成立的晚,且集體管理的經驗相對較少,《著作權法送審稿》限定的適用范圍是合理的,待集體管理組織和制度成熟完善后,適當放開著作權延伸性集體許可范圍是勢在必行的,以保護更多的作品和作者。
2.非會員權利人可以書面聲明不得集體管理也可約定不得集體管理的期限。不同的作者對藝術方面的造詣、付出的辛勞、所經歷的事跡和所處的環境不盡相同,因而會產生不同的作品,這些作品也會有優劣之分,藝術價值可能相差懸殊。若以相同的標準許可他人使用顯然對某些名氣較大的藝術家不公平,使其作品價值不能充分實現。況且,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許可使用費的分配上不盡合理,以卡拉OK版權收費為例,“音著協”收取的管理費達72.4%,其中,北京中文發數字科技有限公司分走8%,負責收帳的天合公司分走46%,留給著作權人的僅剩27.6%,詞、曲、演、錄四個版權人分攤下來,均分只能拿到6.9%。根據以上原因,著作權人極有可能不愿讓其作品被集體管理組織許可出去,那么,從保護權利人角度出發就應賦予其一項權利,即得以書面聲明不受集體管理。同時,應當允許作者在書面聲明中附一個不得集體管理的期限,超過聲明期限后便可被集體管理組織許可他人使用,這是由于作品的屬性、作品價值曲線以及作者的個人偏好所決定。
3.針對我國采取的壟斷模式,逐步分類實行有限競爭機制。我國現行立法規定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業務范圍上不得重復、交叉。如波斯納所說“通過消除由著作權人直接許可使用音樂作品而涉及的巨額交易成本,一攬子許可為用戶提供了更有吸引力的產品,因為其價格低于競爭性許可所給予的價格。這是說明限制競爭如何能夠實際提高經濟福利的例子”。但是,作為市場經濟環境下的一個市場主體,若缺乏競爭機制的催促,不免會有效率低下、怠行權利、缺乏透明公開分配方案等弊端。因而基于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起步晚、集體管理組織不成熟、我國地域廣袤和公民法律意識薄弱等國情因素,有必要建立有限競爭模式。首先,不應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成立設定諸如各集體管理組織不得有業務重復和交叉、集體管理組織具有全國代表性等限制。允許在既有的五大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之外成立能夠代表各地區(華北地區、西南地區、東北地區等)、各省的集體管理組織,由此就產生了與現有五大集體管理組織并存競爭的狀態。各地區、各省的集體管理組織由于管理的范圍相對限縮,更有利于因地區制宜、因省制宜,方便管理,方便維權。在剛剛實行有限競爭時難以避免出現增加使用者和權利人的選擇成本、管理混亂造成資源浪費等情況,但是經過一個適應市場的過程,就會形成一個公開透明的使用費收取和分配方案,管理效率提高的局面,從而保障權利人和使用者的自由選擇權,更多的維護其利益。
二、知識產權信托制度
信托即信任委托,以財產為依托,以信任為基礎,以信托財產所有權與受益權相分離、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信托責任有限、信托管理連續性等為特點的現代高效財產管理工具。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戰略重點的第二點就是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因此要求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商品化、產業化,引導企業采取知識產權轉讓、許可、質押等方式實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而信托就是一種知識產權產業轉化的有效工具。在知識產權產業化的進程中,出現了產業化率低的狀況,問題出現在:人們知識產權產業化意識不足,信息資源失衡不對稱,受益不確定等。知識產權人一方面要進行正常的科學研究、生產經營,很可能沒有充足的精力和充分的信息資源去促成其知識產權的產業化。因而,通過將其知識產權信任委托給具有專業能力的信托機構的方式,由信托機構利用其全面的信息資源和專業管理財產的能力實現知識產權的轉化,信托人便可減少管理成本而取得更多的利益。2007年3月1日起實施的《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首次明確了“信托公司可以受托經營知識產權等財產的業務”。由此,知識產權信托便應運而生并逐步成長。知識產權信托的界定應為:知識產權所有人將其對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及相關權利轉移給具有專業理財能力的知識產權信托機構,由信托機構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其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由委托人收取知識產權轉化的收益,信托機構獲得相應報酬的高效產權管理模式。通過知識產權信托這一機制不僅可以促進知識產權轉化為生產力,實現其產業化、商品化,權利人僅需支付相應報酬無需親自管理便可收獲知識產權的增值利潤,也極大推動了科技成果的轉化,對國家社會又帶來極大效益。由于知識產權信托在國內屬于新生兒,還處于不斷摸索與前進的階段,實踐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問題。2000年武漢國際信托公司率先在全國開展了專利信托業務,兩年內僅簽訂了一份專利轉化協議,且也沒有實現產品技術的轉化,基本上是以失敗告終,那么問題出在哪里呢?
(一)欠缺知識產權信托的意識
目前很多享有知識產權的權利人缺乏對信托的了解,不敢也不愿將自己的權利轉移給他人去經營,與其交給沒有多少實踐經驗的信托機構去實現知識產權的轉化,還不如握在自己手中去實現它的增值,因而,知識產權人往往不會主動采取信托方式促成知識產權的轉化。
(二)權屬不明確
知識產權信托具體的運行應當為:首先,知識產權權利人與信托機構簽訂信托協議;其次,知識產權人與信托機構共同辦理信托登記,轉移所有權;再次,信托機構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最后,信托機構與權利人依信托協議分配利益。這樣將信托財產的所有權和收益權相分離的模式會大大提高知識產權的轉化效率。然而在2000年,我國的《信托法》還沒有出臺,因而武漢國際信托公司與權利人的權屬并不明確。由此導致信托公司無法有效的行使所有權,無法獨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去洽談轉化事宜。
(三)缺乏知識產權信托風險防范的機制
權利人對其享有的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態不盡穩定,極有可能在信托過程中出現知識產權侵權、被訴無效、知識產權超過保護期限等情形,這樣不僅使信托無法達到預期收益,還容易使信托機構承擔巨額的訴訟費用。對此,從信托機構方面要提高對知識產權的鑒別力,從源頭防范風險;其次,建立與信托機制相配套的信托保險機制,由信托機構與保險機構共擔風險,從而將風險分散。
(四)信托登記不完善
我國《信托法》僅規定了對于信托財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依法辦理信托登記。但卻未規定明確的登記機關、登記程序等內容。這樣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必然會阻礙知識產權信托業務的開展。知識產權信托一般應存在兩項登記:權利轉移登記和信托登記。僅有權利轉移登記是不夠的,還需相第三人表明知識產權已信托的事實。知識產權信托登記機關應當與審查授予知識產權的機關相一致,因為審查授予知識產權的機關更了解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態,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
三、探索將集體管理制度適用于知識產權信托
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在我國已成功實踐,雖然在運行過程中存在一些不盡如意的地方,如壟斷模式下的集體管理可能會壓縮使用費的協商空間,也可能在使用費的分配方案中不能使權利人得到預期利益。但是這一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還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著作權人難以行使和難以控制的權利,促進了知識產品在社會大眾間的發展和傳播,因而,該項制度是一個值得推廣和發展的制度。知識產權信托要想較快得到發展,較早提高知識產權轉化效率,除了針對提高知識產權信托意識、明確權屬、完善風險防范機制、健全信托登記進行改進與調整。筆者認為,針對目前國情,可以嘗試建立與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相似的專利權集體管理制度和商標權集體管理制度。我國現行立法明確規定,設立信托投資公司,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此種營業信托機構往往較多的具備市場操作性的工作人員,而缺乏知識產權專業性人員。從我國目前信托投資公司主要以基金、證券或股票信托為主要業務,少數大型信托投資公司開展知產業務,而且沒有一家專門的知識產權信托機構中可見一斑。因而在缺乏專業性技術性的信托中極易導致失敗。在日本,為解決這一問題,學者們建議立法機關降低對信托業的準入,以期建立一個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模式般的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或公司形式,從而更集中更專業化地實施知識產權信托業務。建立專利權和商標權集體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專利權集體管理組織和商標權集體管理組織,專利權集體管理組織還應細分為發明權集體管理組織、實用新型集體管理組織和外觀設計集體管理組織。由各集體管理組織分工明確并由一群專業性的人員進行管理和許可,并制定合理地許可使用費的分配方案,同時,各集體管理組織又在知識產權行政部門的監督下會更好的實現知識產權的轉化。為避免集體管理出現混亂,節約權利人和使用人的選擇和交易成本,依然首先應當采取壟斷模式的集體管理,即在全國范圍內,各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不得存在業務上得重合和交叉。專利權人、商標權人將其所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授權給集體管理組織,由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專業性的集中管理并以自己的名義與使用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收取并轉付使用費,進行與專利權、商標權的有關訴訟、仲裁。從而,由于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具有極大的專業性,作為非營利性組織具有的公益性、信息收集的廣泛性,因而是一個將風險降至最低的知識產權轉化平臺。對于仍然無法避免的諸如知識產權侵權、被訴無效等風險,集體管理組織可以用收取的管理費建立一個風險防范基金,以應對訴訟或仲裁帶來的不利后果。
四、結語
1 高??蒲袡n案管理實施模式研究
1.1 統一管理制度。在保護知識產權以及促進教學研究檔案開發的基本原則之下,建立高??蒲袡n案管理中統一的管理制度是現階段提升高校檔案管理質量的有效途徑。第一,統一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制度不僅能夠全面、完整地對所有知識產權問題進行及時記錄與轉讓,同時這一過程對于知識成果的有效管理也大有裨益。第二,檔案管理部門與使用者之間并不存在利益關聯,因此,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在保密性方面就得到了充分體現。第三,對于知識產權問題的及時記錄與保存在有效保護高校檔案信息與資料的同時也實現了檔案管理工作的統一化開展,這對檔案管理工作質量也是一種保證。第四,統一管理制度的建立一定程度上還是一種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體現,這對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的普及與推廣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需要注意的是,高校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是對高??蒲醒芯窟^程與成果的及時記錄,這一真實運行軌跡有著不可忽視的歷史價值,同時也是對高校自身科研成果的重視,因此,這一保護機制的構建就顯得尤為重要。
1.2 高校科研檔案管理中的“四同步”。科研檔案作為高??蒲泄ぷ髡叩闹腔勰郏枰跈n案管理過程中體現必要的檔案管理責任意識,珍惜廣大教職工的科研成果,因此,必要的“四同步”管理就顯得尤為必要?!八耐健惫芾硎且环N檔案管理責任制度的集中體現,這一管理制度也是基于對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①計劃任務的傳達以及科研文件的歸檔必須同步實施;②計劃任務的查詢以及相關科研文件與資料的搜集也必須同步開展;③對于科研成果的驗收以及相關課題材料的整理也需要同步;④高校檔案管理部門在證明材料搜集以及上報資料登記方面也需要表現出一定的同步性特征。基于“四同步”檔案管理原則指導下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需要針對文件材料的形成與積累進行必要的立卷與整合,確定文件管理期限,做好科研檔案的封面簡介,突出高校本身在科研檔案管理過程中的主動性。這一較為完整的科研檔案管理模式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需要高校檔案管理各部門通力配合,在加強自身宣傳工作的同時也需要切實保障自身科研資源的完整性,促進知識產權問題的有效解決。
1.3 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并舉。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也需要對應必要的考核和評比措施,針對科研材料以及科研成果進行定期的課題質量評選,對于其中課題研究存在重大突破的教職工給予必要的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反的,對于破壞高??蒲袡n案管理秩序的個人或是集體也應對其追究相關事件責任,并給予適當的批評以及懲罰。對于科研檔案管理過程中存在杰出貢獻以及取得較大進步的科研人員作出表揚以及物質獎勵。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并舉不僅能夠促進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不斷得到優化,同時也能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給予及時糾正,做到獎懲分明,促進科研工作者工作積極性的提高,也推動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不斷得到優化與完善。
1.4 人才隊伍管理與建設?;谥R產權保護的管理核心已經成為當前高??蒲袡n案管理的主要發展趨勢,而其中專業人才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問題直接關系到高??蒲袡n案管理的質量,是體現科技元素以及時展對于檔案管理重要促進作用的主要方面。在這樣的發展背景下,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更應該重視對人才的培養,提升專門科研檔案管理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促進科技手段在科研檔案管理中的有效運用。傳統科研檔案管理模式過分注重對人員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培養,而忽視了服務性本質在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體現,這與當前終身教育的思想顯然是不相適應的。因此,只有不斷強化高??蒲袡n案管理人員的綜合素養,才能更好地促進檔案管理模式的構建。
2 高校科研檔案管理的利用途徑
2.1 實現高??蒲袡n案管理的多渠道開發。高??蒲袡n案管理中檢索手段的更新是對信息管理系統的有效運用,而這一信息管理系統不僅包括了相關信息的處理與加工過程,同時也在輸出和利用方面實現對檔案信息的及時編輯與歸檔。作為高??蒲袡n案管理多渠道開發的主要環節,信息檔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從編研速度以及信息目錄建立等多方面形成了有效的系統框架,而這些功能在現階段資源使用過程中顯然是不夠完善的?,F代化信息檢索系統的建立對于當前高??蒲袡n案管理工作開展而言無疑是系統功能的呈現過程,這對提高信息檢索的速度極為有利?,F代化網絡通訊手段在高校科研檔案管理中的應用還是對高?,F有檢索系統的有效更新,通過網絡信息的使用來合理促進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第一,從信息管理中心角度實現對高??蒲袡n案管理的全方位查詢,這對于高??蒲行畔⒌挠行д弦饬x重大。第二,強化圖書情報與高校科研檔案管理之間的聯系,在高檔設備使用方面解決科研檔案管理過程中的經費不足問題,這也是現代化制度與體系在高??蒲袡n案管理工作中的有效體現。隨著當前網絡通訊技術的飛速發展,高校在科研檔案管理方面也形成了必要的校園網絡系統,將辦公自動化內容移入高??蒲袡n案管理工作當中,這是高校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這一信息系統的完善對于檔案資料的開發與利用也勢必產生深遠影響。
2.2 重視高??蒲袡n案管理過程中的法制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下高??蒲袡n案管理工作的開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這一新問題的出現使得法制建設問題在高??蒲袡n案管理工作開展中顯得尤為重要。高??蒲袡n案管理在實施監管過程中應切實加強對科研成果及商業秘密的安全保護,通過各種法律手段的運用來突出法制建設對于高校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知識產權問題是高??蒲袡n案管理過程中尤其需要重視的問題,因此,必要的產業管理工作開展以及信息中心加工就顯得尤為必要,這是體現科研檔案管理價值的重要方面,同時也是體現科研檔案管理市場化格局形成的有效依據。法制建設的核心在于從信息市場的構建方面體現高??蒲袡n案管理的優勢,及時關注市場發展動態,在促進高校科研成果創新的同時也要關注科研檔案管理對于高校管理領域的重要指導作用。
2.3 在反饋機制中突出高??蒲袡n案管理的整合功能。高??蒲袡n案管理中反饋機制的構建從信息的整理與搜集等方面突出了對科研檔案管理的整合功能,這也是必要的管理體制在檔案管理工作中的體現。從高??蒲袡n案信息管理的側重點出發,不同信息反饋機制的構建對于科研檔案管理的利用途徑也提出了有價值的參考建議,類似科研檔案的編碼與信息搜集,或是相關檔案管理制度的構建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中反饋機制的有效構建。值得注意的是,高??蒲袡n案管理工作中反饋機制的構建應當是具體且具備一定的針對性特征的,如此反饋機制的構建才能從根本上促進高??蒲袡n案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從反饋機制當中所獲得的反饋信息可以輔助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進行必要的分析與數據調查,這是高校自身管理機制的優化過程,同時也是其整合與實踐功能在具體檔案管理工作中的有效體現。
2.4 從配套設施方面促進科技手段的融入。當前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中對于先進科學方法的掌握顯得不夠到位,現代化檔案管理配套設施并沒有在高校科研檔案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這就需要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能夠從配套設施建設方面突出檔案管理工作與現代化科學技術手段的有效融合,切實提高科研檔案管理工作的質量與效率。第一,檔案信息資源當中檢索工具的使用能夠最大限度體現高??蒲袡n案管理工作中的科技元素,信息編制過程的完成、檔案信息的檢索等都是體現科技手段的重要方面。各種檢索工具的使用,像全引目錄或著錄卡片使用等,都是技術手段在檔案管理工作中的有效運用。第二,互聯網技術及網絡通訊技術的快速發展也為檔案資料的搜集與整體提供了便捷途徑,電子檔案的建立或是計算機網絡輔助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都使得高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在彰顯自身信息化發展趨勢的同時也表現出一定的智能化特征,這是數字化處理方式對于高??蒲袡n案管理工作的積極影響。
[關鍵詞]知識產權;西部;產業轉移
[中圖分類號]F0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08)48-0021-02
1 自主知識產權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知識產權定義為:工業、農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中的智力創造活動所產生的權力。我國《民法通則》將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及其他科技成果權定義為知識產權。自主知識產權,是指以基本或原創性智力成果為對象,依法獲得的、具有完整、獨立自主支配該成果能力的專用權。非自主知識產權,是指在原創性智力成果基礎上,做出的具有重大技術進步和顯著經濟效益的智力成果依法獲得的、其實施受原創成果主體制約的專用權。因此自主知識產權更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企業長期保持持續競爭優勢的源泉,具有壟斷性特征。
2 西部承接產業轉移中的自主知識產權戰略
2.1 重視技術引進后的消化、吸收和創新
在承接產業轉移的過程中,要注重技術引進后的消化、吸收、創新的過程,注重創立自主知識產權。在東部的發展過程中,“替代一落后一再替代一再落后”或“引進一落后一再引進一再落后”的局面屢見不鮮。究其原因:企業未把主要力量放在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上;企業用于技術研發的投入遠遠低于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缺乏科研人員。從全國來看,目前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僅有幾千家,僅占約萬分之三,有99%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擁有自己商標的企業僅占40%。出口產品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只占10%。科技創新不足與缺乏自主知識產權,使企業缺乏核心競爭力,無法獲得創新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帶來的壟斷利潤,企業發展后勁不足,在國際競爭中不僅無法改變落后局面,而且與創新企業的差距還會加大。
2.2 合理選擇承接產業,充分利用東部企業的知識產權優勢
與東部地區改革開放初期承接國際產業轉移時大多是三來一補的加工貿易不同,西部地區可以更好地利用東部地區企業的知識產權優勢。出于競爭、壟斷和國家安全等因素的考慮,很多跨國公司當初在轉移產業時并未將其核心技術轉移給我國東部地區,加上許多企業自主研發的主客觀條件不具備,使得東部企業長期以來只是充當跨國公司的加工車間。而西部在承接東部產業轉移中,卻有更大的可能在實現產業升級的同時,分享或擁有東部轉移企業的知識產權。首先,東西部的產業轉移不僅不存在國際間的技術轉移壁壘,反而有各級政府優惠政策的引導。其次,如今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和制度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從而為知識產權的轉移提供了有利的環境。再次,東部優勢企業大多采取收購、兼并等并購投資及資產重組方式到中西部地區建立產業加工基地,加上是在本土轉移,母公司更有可能把子公司當成“一家人”來對待。最后,一般來說,東西部轉移企業間的競爭性要相對小于國際轉移產業的企業間的競爭性。基于上述原因,西部地區具備利用東部地區企業的知識產權優勢。
2.3 注重知識產權戰略管理
目前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總體上仍停留在申請項目管理、開發項目管理、獲權項目管理、基本法律事務處理等較低層面上,遠沒有達到戰略管理的高度。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管理能夠使企業在充分考慮自身經營管理狀況和外部環境的條件下,制定與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并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將知識產權戰略貫徹始終,以實現企業的經營管理戰略。西部企業要想發揮后發優勢,擁有并發展自主知識產權,就應該建立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和管理機構,從戰略的角度策劃并運營知識產權,培養企業發展的強力后勁。
2.4 規劃品牌戰略
許多學者對于企業應該選擇貼牌生產還是堅持自我品牌戰略進行了研究。有些學者認為貼牌生產的利潤空間越發狹小,只有發展自我品牌才是企業的最終出路;而包括許多實業界人士在內的一些學者認為中小企業應該先走貼牌生產之路,等到做大后再將重點轉向發展自我品牌。但多數學者都認同企業可以在貼牌生產的同時培育自我品牌。就目前東部地區的實際情況看,無論企業的規模如何,貼牌生產是絕大多數企業利潤的主要來源。例如作為世界上最大的微波爐生產基地的廣東格蘭仕企業(集團)公司,其年自有品牌產量與貼牌產量之比從1:9到3:7,再到4:6。具有國內知名品牌的企業尚都如此,其他中小企業更可窺見一斑。并不是企業不愿做自我品牌,只是培養自我品牌是一個過程,需要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的持續投入,需要對品牌進行戰略管理,因此基礎和實力都比較薄弱的中小企業走自我品牌之路少有成功的案例也就不足為奇了。對于經濟相對不發達的西部地區來說,隨著國際貿易摩擦不斷加大,西部地區目前不具備當初東部地區大規模從事三來一補生產時的有利的國際環境,因此完全照搬東部地區大規模先發展貼牌生產的老路不是最佳選擇。但是西部地區也有后發優勢,首先,具備所承接的東部企業品牌發展的經驗。其次,可以借助其所在產業集群的優勢。在集群內,企業能夠通過同行業的競爭和上、下游企業的優勢互補,較快地提高競爭力和其品牌知名度。因此有實力的企業可以選擇走自我品牌之路或在做貼牌的同時培育自我品牌。并且堅持品牌發展長遠規劃與目標分期推進,實行“有計劃、有步驟”的階梯式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