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3-22 16:46:1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稅費征管改革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1、分成項目繁多。當前政府非稅收入分成項目之多,恐怕很少有人能夠準確說明白。主要的如防洪保安資金、排污費、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礦產資源補償費、水資源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城市公用設施配套費、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鄉鎮煤礦維簡費、公路養路費、交通重點建設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公路通行費等等。
2、分成辦法各異。目前,政府非稅收入分成辦法種類繁多,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就地繳入同級國庫,年終與上級結算。如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分成辦法為各設區市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征收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按規定使用一般繳款書,繳入同級國庫,作為同級財政基金收入,上繳省財政20%部份,年終單獨結算。
就地繳入上級國庫,年終與下級結算。礦產資源補償費分成辦法為征收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應當及時全額就地繳入中央金庫和省金庫,交入省金庫部分年終結算返還設區市50%。
通過征收部門上繳上級主管部門,納入上級財政預算。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則由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負責收取,按收取總額的10%上交上一級人防主管部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各級財政部門設立專戶,上繳上級財政專戶。防洪保安資金則在各級財政部門設立“防洪保安資金”專戶,各級地稅、工商、土地、財政部門代征防洪保安資金,全額繳入縣(市、區)財政防洪保安資金專戶,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按其征集的防洪保安資金扣除業務費后,將余額的50%直接繳入省財政廳防洪保安資金專戶。
上級統一征收,按規定比例與下級分成。如公路規費征收執行統一征收政策,統一票證,統一管理,所征規費按照分成比例,省與各設區市分成部分實行月度劃撥、年度審計。其中公路養路費在扣除公安交警經費、水利建設基金、林業養路費、稽征征管經費、省公路部門管理費計13.43%后,各設區市按不同比例分成;交通重點建設費在扣除水利建設基金、稽征征管經費計9.5%后,各設區市按不同比例分成;客貨運附加費在扣除水利建設基金、稽征征管經費計9.5%后,各設區市按不同比例分成;通行費(不含高速公路)在扣除水利建設基金、稽征征管經費計9.5%后,根據不同性質確定不同比例實行分成使用。
3、結算的隨意性。由于結算的復雜性,各級財政部門無法進行深入細致的復核和檢查,導致了在具體結算過程中的隨意性。有的主管部門為圖省事,隨意改變分成辦法,把總量分成變成了包干上繳,有的主管部門隨意減免甚至口頭同意減免下級應當上繳的收入,有的征收部門由于各種原因,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收入,而財政部門卻由于既無精力也無相應的措施,使上下級政府非稅收入結算的隨意性較大。
4、增加管理成本。由于結算的多樣性,無疑會增加管理的成本。由于有的結算辦法過于煩瑣,可操作性不強,結算過程中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去核對。比如像育林基金,結算辦法規定要區分集體育林基金、國有育林基金,因此主管部門要投入大量人力,花費大量時間去逐筆核對票據。同樣道理,也增加了檢查成本。財政、審計等監督檢查部門如果要計算分成收入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也必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復算、驗證,否則就無法得到準確的結果。
二、改革分成管理辦法,規范分成管理體制的設想
改革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制的總體思路是,按照就地繳款、分級繳庫、及時結算的原則,簡化結算辦法,由當地財政部門通過非稅收入財政匯繳戶定期劃解、結算,杜絕拖延、滯壓、隱瞞、截留和挪用。具體措施是:
深化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明確財政部門是政府非稅收入征收主管機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了征收部門和單位的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由法定執收單位征收;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執收單位的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可以由財政部門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財政部門委托的部門和單位征收。財政部門要按照既有利于及時足額征收、方便繳款人,又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則,確定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方式。除暫時難以實行收繳分離的少量零星收入和當場執收收入可實行集中匯繳外,其他政府非稅收入收繳都要實行收繳分離方式。
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實現以“票”管“收”。財政票據是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源頭,也是加強非稅收入征管的核心手段。財政部門應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印制、發放、結報核銷、檢查及其他監督管理工作。除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必須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使用財政部或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票據。政府非稅收入來源中按國家有關規定需要依法納稅的,應按稅務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發票,并將繳納稅款后的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財政部門要通過強化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發放、結報、核銷、監管等手段,確保國家有關政府非稅收入政策的貫徹落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亂收亂罰問題,從制度上規范部門和單位的收繳行為,監督各項政府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
規范單位銀行賬戶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是實現非稅收入全額納入財政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要繼續清理預算單位尤其是非稅收入執收部門和單位的銀行賬戶,取消現行各執收單位開設的各類預算外資金收入過渡戶,對保留的銀行賬戶要建立銀行賬戶檔案,完善銀行賬戶驗審制度,對預算單位未經審批擅自開設的各類賬戶一律予以取消,要通過加強對單位銀行賬戶的監管,確保政府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
設立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匯繳專戶,建立政府非稅收入清算制度。政府非稅收入零星分散,執收單位多,資金性質不同,來源復雜,收入直達國庫或財政專戶的難度較大,為滿足政府非稅收入核算和稽查的需要,應設置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匯繳專戶,并實行資金清算與核算制度。政府非稅收入要先繳入政府非稅收入匯繳專戶,財政部門根據票據核銷和資金結報情況,對已繳入匯繳專戶的政府非稅收入進行集中清算,扣除相關征收成本和按規定應上解下撥的收入后,要及時將真正構成政府可用財力的部分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管理。同時,建立收入征收匯繳專戶會計核算制度,按單位和項目分別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明細核算管理。
建立政府非稅收入征管績效考核機制,確保應收盡收。非稅收入同預算外資金相比,范圍有了很大的擴展。財政部門要在原有的預算外資金管理考核辦法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非稅收入管理考核辦法,加強對各執收部門和單位非稅收入征收情況的考核,要根據執收部門和單位的征收任務完成情況,實行必要的獎罰措施。要通過績效考核,增強征收部門的責任感,自覺規范征收行為,確保政府非稅收入“應收盡收不亂收”。
規范收入減免制度,實行收入減免申報、公示。執收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政府非稅收入嚴格按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及時足額征收,不得擅自減免。一是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規范政府非稅收入減免制度。即屬于中央的收入由中央及其授權單位審批減免,屬于地方的收入由地方政府及其授權單位審批減免。二是要建立政府非稅收入減免申報制度。凡需要減免政府非稅收入的單位或個人,應向同級政府非稅收入征收機構提出申請,并報擁有減免權力的財政部門審批。三是建立收費減免公示制度。執收部門和單位應定期將收費減免情況在適當場合公開,使收費減免真正做到公開、透明。
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分成管理政策。根據分級管理的財政管理體制,凡涉及中央與地方分成的政府非稅收入,其分成比例應當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規定;凡涉及省級與市、縣級分成的政府非稅收入,其分成比例應當由省人民政府或省財政廳規定;凡涉及部門、單位之間分成的政府非稅收入,其分成比例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報財政部或省財政廳批準。未經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擅自對政府非稅收入實行分成,也不得集中下級部門和單位的政府非稅收入。非稅收入的征收和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分成比例,及時劃解政府非稅收入,并建立相應征收臺賬,加強非稅收入核算管理。對涉及省(含中央)、市、縣分成的非稅收入,實行按季度通過財政系統上解下撥的管理體制,取消以往由上下級主管部門之間垂直上解下撥的做法。對省(含中央)、市分成的市級非稅收入,由各執收單位根據分成比例規定,向本級財政部門提出資金上劃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后將分成收入從本級財政專戶劃繳給中央、省級專戶。執收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將非稅收入資金直接繳付上級執收單位或者撥付下級執收單位。
關鍵詞:農村稅費改革;艱巨性;后續問題;完善對策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9)05-0088-02
經過幾年艱苦的努力,農村稅費改革的主體工作已經完成,按照中央的有關要求,至2006年底,我國所有省市區都免征農業稅,全國農民告別了上繳“皇糧國稅”的歷史,農村稅費改革取得了階段性的明顯成效。但農村稅費改革只是破了新的歷史時期農村改革的題,更艱難的改革還在后頭。農村稅費改革的成功與否,將取決于一系列配套性的改革。如果與農村稅費改革相關的許多方面仍沿襲舊的體制,那么,要么農村稅費改革難以為繼,加重農民負擔現象反彈;要么在正常體制之外又會出現新問題,使稅費改革本身的成效大打折扣。所以,應當在重視農村稅費改革的同時,將與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改革提上議事日程,以稅費改革作為突破口,系統地對農村各項經濟體制、社會體制進行改革,這樣不僅會使稅費改革真正取得成效。而且將同時建立起符合現代社會要求的新農村經濟和社會體制。說到底,作為一項涉及各方利益的重大的稅費體制改革,必然會凸顯其艱巨性,存在的問題和需探索的問題。如何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做好后續工作和制定完善對策都是亟待研究和解決的新課題。
一、深化農村稅費改革的艱巨性
在充分肯定改革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繼續深化農村稅費改革,鞏固和擴大改革成果的任務還十分艱巨。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過快,糧食價格不穩定,農村亂收費現象依然存在,農民負擔反彈的隱患遠未消除,與建立農民增收減負長效機制的要求還不適應;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縣鄉財政體制等相關改革不到位,農村金融體系不健全,農村資金外流、農民貸款難的問題比較突出,制約農村發展的體制還未消除,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還不適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社會事業發展投入不足,一些地方上學難、看病難、飲水難、行路難、用電難的問題比較突出,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與統籌城鄉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還不適應;鄉村債務問題日益凸顯,缺乏有效的解決辦法,一些鄉鎮不顧自身條件招商引資,舉債建設,新老債務交織,影響了農村的穩定發展,與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還不適應;農村科學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還比較薄弱,農民整體素質不高,基層干部工作方法陳舊,與新形勢下農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設的要求還不適應。取消農業稅,并不意味著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結束,深化改革面臨的任務還相當繁重,改革的最終目標還遠未實現。農村稅費改革進入了重要的轉折時期和全面攻堅階段,我們一定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把握,充分認識這場改革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進一步解放思想,振奮精神,堅定信心,大膽實踐,加快農村改革和發展步伐。
二、農村稅費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農村稅費改革的前期過程看上去進展順利,運行平穩,但是由于該項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且處于試點階段,就使得在實施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重視和亟待解決的問題,總結起來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分鄉(鎮)村在征收環節上與政策要求存在差距。主要表現在“一事一議”難以操作或操作不規范,可能造成以少數人的決定來代替村民的意愿的嚴重后果;少數干部對政策理解不透,工作方法過于簡單,解決的都是些皮毛問題,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二)人地稅費負擔不均,差異較大。由于這次稅改主要是以土地為計稅的主要載體,于是,出現了人少地多的地區人均負擔重,減負幅度小;人多地少的區域人均負擔輕,減負幅度大;村與村、組與組之間計稅常產生人均土地不同的問題,導致人均負擔差異擴大,造成新的稅賦不均。
(三)農業稅計稅價格高于現行糧食實際價格。稅費改革實施方案確定了農業稅、農業稅附加及農業特產稅的稅率,而農業產值的大小,糧食價格是一個重要因素。各地確定的糧價其依據是國家的糧食保護價。
(四)鄉村原有債務難以消化。調查發現鄉村兩級普遍欠債,同時為保運轉可能發生新債。由于鄉鎮欠信用社貸款,稅收中應返還給鄉鎮的稅費,撥到信用社,鄉鎮拿不到,使鄉鎮財政雪上加霜。
(五)稅費改革的配套措施、法規不完善。鄉鎮機構改革,精簡人員,中小學布局調整等減輕鄉鎮財政負擔的改革舉措,還未形成較為完善的方案,實施起來也有較大難度;少數不愿納稅的農戶,只能依靠單一行政手段,缺乏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手段。
(六)公益事業難以開展。一是逐步取消“兩工”,農田水利建設、修路等公益事業難以開展;二是由于認識差異、公益事業受益程度不同,村民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且經費籌措難,“一事一議”實施難度大。
(七)農民負擔表現在實物形式上,下降幅度不大。農民負擔以貨幣形式表現時,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由于糧食價格持續低迷,其上繳稅費的貨幣需要賣更多的糧食。在許多地方,鄉村機構臃腫,鄉村組織的搭車收費和亂收費對于增加農民負擔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依靠這些基層政府或部門來監督農民負擔其作用是很有限的。
三、免征農業稅后需探索的若干問題
(一)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問題
在免征農業稅的新形勢下,傳統的依靠行政命令的事務管理型鄉鎮政府已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鄉鎮職能的轉變必須定位在落實農民所想、所盼的服務型政府上來,定位在竭盡全力引導農民實現致富這個最強烈的愿望上來,鄉鎮政府只有改革傳統的工作方式,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才能真正履行自己的職能。
(二)農村公益事業發展問題
構建城鄉統一的公共財政體系,使財政逐步成為農村公益事業發展的投入主體;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農民合理承擔發展農村公益事業所需的部分費用;加快縣鄉綜合配套改革步伐,大力培育農村公益事業發展主體;建立發展農村公益事業多渠道資金投入機制,捆綁集中使用各種資金;改革農村公益事業投資體制,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
(三)村級債務化解問題
嚴禁超越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搞突擊清欠,杜絕加重農民負擔或變相加重負擔的行為,嚴格禁止擅自立項籌資還債,不得收回農民承包地抵債,同時,要切實強化村級收費的管理。
(四)農村土地二輪延包完善的問題
在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這一問題上,最基本的要做到
“四個堅持”,即堅持依法依規按政策辦事、堅持“大穩定小調整”、堅持民主協商、堅持用改革和發展的辦法解決改革和發展中出現的問題。
四、完善農村稅費改革的對策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針對部分基層干部對稅費改革的精神不夠熟悉,領會不深的問題,要積極組織他們再學習、再宣傳,使之排除畏難情緒,樹立信心;對農民的宣傳工作,既要宣傳保護農民的利益,又要宣傳農民應盡的義務,引導他們正確處理好權利和義務的關系,增強農民的自覺納稅意識。
(二)正確處理好“一事一議”問題,以利于發展村級公益事業。筆者認為,“一事一議”是加強村級民主建設,減輕農民負擔的重大舉措,操作質量在于村級干部的民主意識程度及把握政策的準確度。建議進一步加強村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他們的生活,增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使他們能真正把黨的政策落實到村民中去,“一事一議”就能得以很好地貫徹。
(三)加快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由于目前我國農村基本上是以原始的農業耕作方式為主,加之農產品的需求價格彈性較小,往往是糧食豐產而農民并不豐收。因此,加快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大力發展非農產業,是增加農民收入解決農村過剩勞動力的有效途徑,是把我國從農業大國向農業強國轉變的根本所在。
(四)加大對縣鄉轉移支付力度。對由于實行稅費改革而減少的鄉鎮財政收入,調整教育布局新建校舍增加的支出等費用,應考慮給予一定補助。要加大對村級組織的支付,稅改后村級收入下降幅度較大,有的“兩委”人員的生活補助拿不到,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受到很大影響。
(五)妥善處理好鄉村債務。對鄉村欠銀行信用社用于鄉村建設的款項掛賬停息,能減的按政策減免。原三提五統尾欠問題,建議出臺清欠及收支管理辦法,以便基層操作。
(六)切實緩解稅費負擔不均的矛盾。建議可采取“總量控制,鄉內平衡”的辦法。因建設需要占用的耕地,該核減而未核減的,應盡快核減。
1.興稅抑費,鞏固和維護稅收在收入分配中的主導地位。當前種類繁多的收費項目中,有相當一部分具備下述特征:一是有專門的征管機關,收費具有較大的強制性、不直接受益性,或者說,具備了“準稅收”特征;二是征收范圍廣泛,收費規模較大,具有較多的繳納單位和個人,也就是說,其征收基礎寬泛;三是收費項目的收入來源具有較好的穩定性,或者說收入來源可靠。
對這一類收費和基金可實行“費改稅”,適時開征新的稅種取而代之,實現收費改革與完善稅制同步推進,從而達到興稅抑費、規范分配的目的。首批改稅工作應選擇那些收入規模大、來源穩定的項目,而且只改革征收管理方式,不宜改變最終用途,以減少改革的阻力。
改革可從以下兩方面入手:
第一,開征新稅種,以稅收形式取得相應的發展資金。目前,文化教育、社會保障、環境保護三大事業在取得政府財政撥款的同時,其收費種類最多,規模較大,管理較亂,是企業和公民稅外負擔的主體,且都明顯具有稅收的特征。第二,稅費歸并,盡可能避免稅費并舉的籌資形式。當前,無論是在同一征收對象還是在籌資內容上,都存在稅費同征現象。如,一方面對農業征收農業稅,另一方面又征收“三提五統”費,這種稅費并存的現象不僅加大了稅費征管量,還容易加重農民負擔。因此,對這類收費可實行稅費歸并,統一征管。
以下三類收費可首先歸并:一是將養路費、運輸管理費、航道養護費、船舶養護費、船舶監理費、客運附加費、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通行費等并入營業稅和車船使用稅,增加相應稅目,并將交通運輸營業稅稅率提高到5%。同時,提高車船使用稅稅額,由地稅機關統一征收。二是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城建管理費、城市維護建設費、挖掘費、供水供電方面的收費、機動車增容費和港口建設費等為籌集城市市政建設資金而開征的各類收費并入城鎮建設稅。城建稅計稅依據由現行的按流轉稅額附加征收改為以銷售收入計征,稅率設計為市區3%、縣城2%、其他1%。三是將水資源費、漁業資源費、礦產資源補償費、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林政保護費等收費和基金并入資源稅,實行定額定率征收。
1.改革上述三類收費理由有四:(1)這些收費原來就已構成廣大納稅人的負擔,具有“準稅收”性質,費改稅后不會出現加重負擔的問題,而且費改稅后隨著征管的規范,特別是不合理收費的廢止,納稅人負擔會有所減輕,因而容易被接受。(2)這幾類收費規模較大,改稅后可使稅收收入和財政收入規模明顯擴大。(3)費改稅后由稅務部門征收,不僅可以降低征收成本,而且便于資金進入財政預算進行管理和使用,減少資金流失和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4)這方面的改革和相關稅種的出臺已進行了長期研究,形成了較為廣泛的共識,時機已經成熟。
2.規范管理,適當保留部分規費項目,作為稅收分配和財政調節的必要補充。對尚不宜以稅代費、并費入稅的收費和基金進行認真清理,嚴格批準程序,加強管理。對部分有特殊用途和意義的收費項目予以保留,予以保留的收費項目必須同時具備如下特點:一是由國家政府部門直接征收;二是以提供特定服務和特別設施或籌集特殊資金等為前提;三是明顯具有特定對象和范圍,并非公共需要、聯合受益。
依照上述特征,可保留的規費類別主要以事業性收費為主,大致如下:一是與市場經濟相聯系的政府行政許可權收費。二是對自然人和法人特定行為的懲罰性收費。三是審判機關收取的訴訟費。四是按法律、法規進行登記、注冊時收取的具有價格補償特征的登記、注冊、證照費。五是具有直接利益交換關系的非義務教育、醫療、殯葬等公益收費和評估、鑒定、、公證、律師等中介服務收費,但是這些收費要退出國家行政機關收費序列,按市場原則定價,并對其切實加強監督管理,收費不得超出范圍和標準。
3.正本清源,廢止不合理收費項目。按照合理負擔的原則,對現行收費進行清理甄別,對以下四類收費應予以取消:一是國家機關依照職能進行正常公共管理和提供普遍性公共服務時,為彌補機關經費不足而收取的管理費和服務費,如治安管理費、市場產品質量檢驗費、企業管理費等。二是地方政府為籌集建設資金越權出臺的各種建設費、附加費、基金等。三是附加在價格上的各種收費、基金,如電話初裝費、郵電附加費、電網建設基金等。四是政府部門將職能商業化,借機收取的各類收費,以及只收費不提供服務的項目。五是各種搭車收費、亂收費、亂集資等。
規范政府收入分配機制,一致的認識就是要進行費稅改革、清費立稅,進而確立稅收在政府收入中的主體地位。有關部門認為,推行費稅改革主要途徑有三:一是以稅代費,適時開征新稅種;二是規范管理,適度保留部分收費項目;三是正本清源,堅決廢止不合理收費項目。
1.興稅抑費,鞏固和維護稅收在收入分配中的主導地位。當前種類繁多的收費項目中,有相當一部分具備下述特征:一是有專門的征管機關,收費具有較大的強制性、不直接受益性,或者說,具備了“準稅收”特征;二是征收范圍廣泛,收費規模較大,具有較多的繳納單位和個人,也就是說,其征收基礎寬泛;三是收費項目的收入來源具有較好的穩定性,或者說收入來源可靠。
對這一類收費和基金可實行“費改稅”,適時開征新的稅種取而代之,實現收費改革與完善稅制同步推進,從而達到興稅抑費、規范分配的目的。首批改稅工作應選擇那些收入規模大、來源穩定的項目,而且只改革征收管理方式,不宜改變最終用途,以減少改革的阻力。
改革可從以下兩方面入手:
第一,開征新稅種,以稅收形式取得相應
的發展資金。目前,文化教育、社會保障、環境保護三大事業在取得政府財政撥款的同時,其收費種類最多,規模較大,管理較亂,是企業和公民稅外負擔的主體,且都明顯具有稅收的特征。第二,稅費歸并,盡可能避免稅費并舉的籌資形式。當前,無論是在同一征收對象還是在籌資內容上,都存在稅費同征現象。如,一方面對農業征收農業稅,另一方面又征收“三提五統”費,這種稅費并存的現象不僅加大了稅費征管量,還容易加重農民負擔。因此,對這類收費可實行稅費歸并,統一征管。
以下三類收費可首先歸并:一是將養路費、運輸管理費、航道養護費、船舶養護費、船舶監理費、客運附加費、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通行費等并入營業稅和車船使用稅,增加相應稅目,并將交通運輸營業稅稅率提高到5%。同時,提高車船使用稅稅額,由地稅機關統一征收。二是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城建管理費、城市維護建設費、挖掘費、供水供電方面的收費、機動車增容費和港口建設費等為籌集城市市政建設資金而開征的各類收費并入城鎮建設稅。城建稅計稅依據由現行的按流轉稅額附加征收改為以銷售收入計征,稅率設計為市區3%、縣城2%、其他1%。三是將水資源費、漁業資源費、礦產資源補償費、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林政保護費等收費和基金并入資源稅,實行定額定率征收。
1.改革上述三類收費理由有四:(1)這些收費原來就已構成廣大納稅人的負擔,具有“準稅收”性質,費改稅后不會出現加重負擔的問題,而且費改稅后隨著征管的規范,特別是不合理收費的廢止,納稅人負擔會有所減輕,因而容易被接受。(2)這幾類收費規模較大,改稅后可使稅收收入和財政收入規模明顯擴大。(3)費改稅后由稅務部門征收,不僅可以降低征收成本,而且便于資金進入財政預算進行管理和使用,減少資金流失和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4)這方面的改革和相關稅種的出臺已進行了長期研究,形成了較為廣泛的共識,時機已經成熟。
2.規范管理,適當保留部分規費項目,作為稅收分配和財政調節的必要補充。對尚不宜以稅代費、并費入稅的收費和基金進行認真清理,嚴格批準程序,加強管理。對部分有特殊用途和意義的收費項目予以保留,予以保留的收費項目必須同時具備如下特點:一是由國家政府部門直接征收;二是以提供特定服務和特別設施或籌集特殊資金等為前提;三是明顯具有特定對象和范圍,并非公共需要、聯合受益。
元-7月,全縣財政總收入已完成7539.6萬元,為年初收入任務的59.39%。同口徑比上年同期增加1229.2萬元,增長19.48%。其中:上劃中央“兩稅”完成1176.9萬元,占全年收入任務的67.02%,同比增長34.9%,地方財政收入6362.7萬元,占全年收入任務的58.16%,同口徑比上年增加924.7萬元,增長17%,平均每月完成地方財政收入909萬元。上半年,我縣財政總收入占GDP的比重為8.3%,比上年同期增長0.7%,計劃全年占GDP比重為8%。一般預算收入中稅收比重為29.97%,比上年同期26.03%,增長3.94%。
8-12月,我縣地方財政收入按照年初任務要完成4577.3萬元,平均每月要完成915.46萬元;按市委、市政府提質保位要求,追加我縣1600萬元地方財政收入任務,則我縣地方財政收入8-12月需完成6177.3萬元,再加上地稅“兩稅”上劃省15%部分142萬元,共需完成6319.3萬元,平均每月應完成一般預算收入1264萬元,比1-7月平均完成數909萬元,增加355萬元。員之家版權所有
為了確保完成市下達的目標任務,我縣進行了認真細致的稅源分析,結合本縣的實際情況,迅速將增加的任務進行了層層分解,細化、量化落實到了各征收部門和收入項目:①煤炭稅費據實征收,預計增收600萬元;②農村稅費改革增加農業稅300萬元;③烤煙特產稅調增附征稅,可望增收300萬元;④進一步加大“兩個置換”、“兩個盤活”力度,力爭增收450萬元,其中企業改制增收400萬元,對國土資源實行壟斷經營、規范管理,增收50萬元;⑤城區稅費統征預計可征收80萬元;⑥加大企業欠稅清繳力度,確保增收80萬元。從我縣稅收構成來看,調整收入目標任務后,今年稅收總任務是4622萬元,占一般預算收入的比重為36.86%,比上年增加2%。為了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分配的收入目標任務,縣委、縣政府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底止,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集中一切力量在全縣開展一次全面的財稅征收工作攻堅戰,要求各級各部門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突出重點,強化措施,進一步做好以后每個月財稅工作,努力實現全年目標任務完成。
一、加大財稅征管力度,確保完成全年財稅任務
一是要強化財稅工作責任體系。進一步抓好財稅任務的分解落實,在認真分析好財稅形勢和稅源結構的基礎上,迅速將后段任務層層細化、量化到部門、項目、到個人,櫪并推行縣級領導、財稅部門和鄉鎮領導收入包干責任制(表格附后),嚴格實行“三掛勾”,即將干部職工完成財稅任務的情況與工資、補助和評先晉級掛起勾來,真正形成“人人頭上有指標,個個肩上有壓力”的齊抓共管局面。進一步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全面實行收入進度按月考核制,定期列出完成任務的時間進度表,切實做到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二是要進一步突出征管重點。要突出重點區域的征管。對經濟基礎較好的,稅源相對集中的區域,要納入重點征管范圍,抓好源頭控管,做到應收盡收。要突出稅源大戶的征管,要組織好強有力的征收小組,深入重點企業、單位進行催收,切實加強稅源的跟蹤監控工作,對有稅不交的單位和企業要及時查繳,督促其盡快補繳。對賴稅不交,拖欠稅款的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除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和罰款外,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要突出重點稅種的征管。當前,我縣要集中力量打好農業稅和烤煙特產稅征收攻堅戰。今年,根據農村稅費改革政策,全縣農業稅可實現政策性增收300萬元,因此,要準確把握農業稅征管政策,明確征收主體,落實征管隊伍,確保應收盡收,為明年乃至今后的農業稅征收打下良好基礎,農業特產稅重點要加大烤煙稽查力度,防止煙葉非法外流,有效整治烤煙收購秩序,最大限度地挖掘增收空間,力爭全年實現烤煙特產稅860萬元(含附征部分)。另外要進一步抓好煤炭稅費據實征收,強化稽查力度,堵塞“跑、冒、滴、漏”。三是要加大依法治稅力度。全面清理各類減免稅行為,加大對漏征漏管戶的清理力度,消滅征管“死角”和征管“黑戶”,嚴厲打擊偷、逃、抗、騙等涉稅違法行為,整治征納秩序。積極強化以季管稅、完善稅款預儲制度,全面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和征管質量考核制。四是要加強對改制改組企業和鄉鎮開發區欠稅的清繳力度,進一步澄清底子,掌握稅基,逐個落實解決辦法,逐戶制定分期繳款計劃,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制手段,力爭今年不出新欠,并把陳欠壓縮30%以上。并進一步加強有償資金回收,在嚴格落實回收責任制的基礎上,加大依法清收力度,力爭全年回收財政有償資金200萬元。
二、加大財源培植力度,確保財政增收后勁
一是要全力推進項目建設,按照“一個項目、一位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實現一筆財政收入、政府給一筆獎勵”的“六個一”機制,建立和完善領導、部門、鄉鎮項目建設責任制,形成縣級領導包干項目落實、部門鄉鎮包干項目實施、干部職工參與項目建設的齊抓共管格局,確保年初確定的32個重點項目達到預期目標。要全面推行招商引資產業項目建設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將全縣所有鄉鎮和縣直單位劃分三類,做到定任務、定時間、定獎罰,營造全民招商的強大合力,加快招商引資步伐。要積極重點爭取國家內貿局投資擴建珠泉大市場和塘村五金工業市場規劃,規劃建設好面積4平方公里的坦塘工業園,使之成為嘉禾對外開放的新窗口。二是要積極加快工業化進程。繼續實施縣屬工商企業“兩個置換”工作,推進國有四大煤礦股份制改造,盤活國有資產。重點扶持和引導民營企業向產業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做大做強煤炭、鑄造、五金工具、建材、食品加工等傳統優勢產業,不斷提高民營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財稅貢獻率。同時,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充分利用桂嘉高等級公路建設的有力機遇,營造經濟“洼地”效應,積極承接沿海發達地區梯級產業轉移,跟蹤落實好一中聯合辦學、圣地亞歌集團佛山鞋廠內移等大項目,擴大經濟外向度。三是要狠抓“兩個盤活”工作,充分挖掘城鎮潛在財源,優化資源配置,力爭使全年盤活收入達到450萬元,其中土地盤活收入達到50萬元。充分發揮全縣衛生縣城的品牌優勢,實施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通過對土地一級市場實行高度壟斷、集中管理和有序開發,實現國有土地的保值增值。要通過產權置換,拍賣城鎮公用基礎設施經營權(包括城市道路、橋梁、出租車牌照、城區工交線路、街道路燈箱權等),將道路綠化、垃圾清運、戶外廣告等推向市場,對部分城鎮經營權、冠名權進行公開招標,提高國有資產、資源的變現和增值能力,使資產變資金、資源變財源。
這次全縣財稅、物價、厲行節約工作會議是縣委、縣政府決定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表彰20*年財稅、物價工作,部署安排2009年厲行節約和財稅收入、物價工作。按照會議安排,我先講幾點意見。等會,市委常委、縣委周書記還將做重要講話,請大家認真領會,抓好落實。
一、關于20*年全縣財稅工作
20*年,是全縣財稅工作極不平凡的一年。面對特大冰凍災害、政策性減收和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面對財稅任務高基數增長和稅源短缺帶來的巨大壓力,全縣上下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縣人大、縣政協的大力支持下,迎難而上,扎實工作,全縣財政運行態勢良好,各項指標超出預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財稅收入實現新突破。20*年,全縣財稅總收入突破6億元,達到6.28億元,為年度預算的101.95%,比上年增加8289萬元,增長15.2%。其中:國稅完成25868萬元,比上年增加3798萬元,增長17.21%;地稅完成15901萬元,比上年增加2*4萬元,增長15.09%;財政完成21057萬元,比上年增加2423萬元,增長13%。
二是財稅質量有了新提高。財政收入增幅超過gdp增幅2.43個百分點,占gdp的比重為5.84%,比上年提高0.17個百分點。稅收收入完成42964萬元,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超過80%,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非稅收入完成10971萬元,占財政收入的比重為20%,比上年下降1個百分點。花炮廠、打火機行業、*藥材市場經營戶納稅意識增強,自覺接收稅負定額調整;興工焦化、興盛置業、龍豐實業、億利金屬、*造紙、青山機床、祥隆電瓷、牛馬司煤礦等企業克服各種困難,對財稅增長作出了較大貢獻。
三是征管水平邁上新臺階。財稅征管進一步規范,重點進一步突出,協稅護稅力度進一步加大。征管部門通過強化稅源監控,摸清稅收底子,堅持依法征管,嚴格財稅稽查,保證了財稅均衡入庫。縣國稅部門深入推進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加強重點稅源監控,全面開展欠稅清理,收入增幅較大;地稅部門建立了稅源分析制度,實行納稅評估,強化稅源監管,效果明顯;財政部門以礦產資源稅和契稅、耕地占用稅為重點,啟動了礦產資源稅費統征,契稅收入突破1000萬元,達到1300萬元;縣非稅收入征管部門加強非稅收入信息化建設,完善“以票管收、票款同步、源頭控制”機制,鄉鎮社會撫養費和基金收入征管實現突破,收入總量均創歷史新高。*鎮、*嶺、*坪、*橋、*、*、*、*等鄉鎮積極培植財源,采取有力措施,挖掘稅收潛力,加大協稅護稅力度,財稅任務完成出色。縣國土局、運管所、交警大隊、城管執法局等單位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任務完成較好。
四是財政支出取得新成效。按照“保重點、保穩定、促發展、構和諧”的要求,財政支出重點向社會事業傾斜、向“三農”傾斜,促進了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確保了國家工作人員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津補貼及時到位,全縣公務員津補貼標準在上年基礎上人平增加1000元,達到12000元,并對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及其離退休人員參照公務員標準發放了適當補貼,增加支出3711萬元。確保了各類民生資金及時到位。全年通過網絡發放惠農涉農補貼資金30項共1.2億元;安排各類“三農”項目配套資金1.06億元,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支持教育優先發展,全年教育一般預算支出達2.93億元,增加5200萬元,增長21.61%;促進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安排再就業資金1300萬元,出資購買168個公益性崗位,解決城鎮退伍軍人和企業改制人員就業;支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醫療衛生服務保障體系建設,促進人口和計生事業健康發展。確保了重點建設資金及時到位。縣財政投入建設資金1868萬元,支持會議中心、四完小、保險館、保險局監管中心、交通監控設施等重點工程建設,有力保障了各項重點工程的順利實施。同時,縣財政調減了各職能部門罰沒收入計劃任務1200萬元,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投入1000萬元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努力推動中小企業融資。
上述成績的取得,是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的結果,是縣人大、縣政協監督支持的結果,是各級各部門和廣大財稅干部職工團結奮斗、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的結果。在此,我代表縣委、縣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關于2009年財稅工作及“雙過半”工作要求
受金融危機蔓延的影響,今年我縣財稅工作面臨巨大的困難,但是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根據縣委經濟工作會議和縣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精神,今年我縣財稅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縣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積極融資、加大投入,努力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完善體制、加強征管,不斷壯大財政實力;改善民生、促進和諧,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深化改革、強化監管,探索建設績效財政,為加快推進“興工旺商”、實現富民強縣提供強有力的財政保障。
根據上述要求,全縣財稅工作的主要目標是:財政總收入完成70365萬元,比上年增加7539萬元,增長12%,其中,國稅完成29489萬元,比上年增加3621萬元,增長14%;地稅完成18096萬元,比上年增加2195萬元,增長13.8%;財政完成22780萬元,比上年增加1723萬元,增長8.18%。支出要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保增長、抓項目、調結構、促和諧、強基礎的決策部署,對保運轉、保民生、促就業的重點支出予以積極安排。
要完成上述目標任務,需重點抓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圍繞增加投入,聚力抓好財源建設。重點抓好三個方面:一是組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做大做強新的統一融資平臺,為生態產業園的基礎設施融資,打造承接產業轉移的新平臺,今年要拉通全長10公里的兩條園區主干道路基。二是充分發揮縣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的作用,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擔保公司上半年一定要運作、要見效。三是加大對金融機構的獎勵,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新辦、技改企業的扶持力度。對金融機構的獎勵標準從去年的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全年要新增貸款10億元以上,存貸比達到40%以上。重點支持賓王撲克、方泰皮革落戶*,支持新仁鋁業復產,促成興工焦化收購焦化廠、*齒輪廠技改、打火機組建集團以及億利金屬等一些大的財源項目。
(二)圍繞依法征管,大力組織財政收入。要著力在三個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創新征管手段上下功夫。要大力支持金財工程建設,啟動非稅收入征管軟件,實行稅費監管網絡化、稅費征管精細化、稅費稽查電子化;完善宏觀稅負分析、納稅評估等手段,積極探索主體稅種、新興行業稅收、各種零散稅收的征管機制;改革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征管模式,縣城范圍內“兩稅”納入政務中心統一征收;充分發揮縣計生撫養費征收局的職能,加大社會撫養費征收力度。二是在提高征管質量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征收、管理、稽查部門的信息交換制度、聯席會議制度,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要加強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行業的稅收監管,建立重點稅源企業稅負預警機制;積極探索保險和建筑安裝稅收一體化征管辦法,堵塞稅費征管漏洞;要加強稅務稽查和專項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偷、逃、騙、抗涉稅違法行為,堅決制止越權減免稅行為,促使納稅人保險納稅,維護稅法剛性。三是在嚴格考核獎懲上下功夫。今年要繼續嚴格執行20*年制定的財稅工作考核辦法,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嚴格考核,嚴格獎懲。縣政府對各鄉鎮各單位按進度進行考核獎懲,全年收入工作目標任務與年度文明目標考核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各鄉鎮各單位要增強均衡入庫意識,層層落實責任,嚴格目標管理,按進度獎懲到位。要將財稅收入完成進度與干部的工作津貼、獎金掛鉤,與單位下撥經費掛鉤,與干部的考核評比掛鉤,與領導的政績掛鉤。
(三)圍繞優化支出,努力構建民生財政。進一步優化財政資源配置,強化財政公共服務功能,在保證工資發放和機關運轉基本需要的基礎上,把更多的資金投向社會公共事業領域,優先考慮民生,優先保障民生,不斷提高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加大“三農”投入,擴大農業保險范圍,努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保證為民辦實事資金投入,促進實事工作早見成效;全面落實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補助標準,落實優撫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保等政策。
(四)圍繞財稅改革,探索建設績效財政。主要抓好四項工作。一是按照省財政廳要求,全力做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二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監管,規范監管程序,繼續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最大限度發揮政府投資效益。三是大力推行礦產資源稅費統征。礦產資源稅費統征工作去年10月開始在21家煤炭企業試點,已經試運行了幾個月,效果比較明顯。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嚴明措施,探索經驗,確保礦產資源稅費改革穩步推進,彰顯成效。四是推進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改革,做好國有資產歸集和資本運作工作,最大限度發揮國有資產經營效益。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37號)精神,成品油稅費改革自**年1月1日起實施,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將逐步有序予以取消。當前我省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實施方案尚未出臺,省交通廳下達了我市**年通行費目標任務。為進一步加強公路通行費征收工作,確保**年全市交通工作各項任務的完成,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實施還有一個過程。各地要準確把握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主要政策,在省人民政府未正式出臺實施方案前,各級政府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服從和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維護好正常的收費秩序。要一如既往地重視和支持公路通行費征管工作,為公路通行費的征收保駕護航,為全市公路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成立由紀檢(監察)、宣傳、交通、**、物價及相關部門組成的整治公路通行費收費環境工作專班,具體負責維護收費秩序、整治收費環境的工作。各地工作專班成員名單于3月10日前報市政府辦公室。
三、齊抓共管,創建良好環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通行費征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對惡意干擾正常收費工作、暴力抗費以及其他嚴重擾亂收費行為和嚴重阻礙公路暢通的事件,應及時打擊并按規定處理,確保正常的收費秩序和收費人員的人身安全,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號)的精神,做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經國務院原則同意,現就20**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農業特產稅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年,以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為單位實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全面落實農村稅費改革中的農業特產稅政策,認真扎實地做好合并征收環節、降低稅率等工作。
二、20**年,關于取消農業特產稅的問題,根據統一政策,分散決策的原則,由各省自主決定。條件成熟的省,可結合本地實際,在自行消化財政減收的前提下,對部分農業特產品(除煙葉外)不再單獨征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征收農業稅。具體品目各地可自行選擇,選定品目后,稅目的轉換、稅率的確定、計稅依據和征收方式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稅目的轉換
將現行農業特產稅應稅品目中的水果、干果、藥材、果用瓜、花卉、經濟林苗木等園藝作物收入,水產品收入,林木產品收入,食用菌收入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收入,改為征收農業稅;將園藝作物收入中的蠶繭改按桑葉,毛茶改按茶青征收農業稅;將貴重食品中的海參、鮑魚、干貝、魚唇、魚翅并入水產品中征收農業稅;對牲畜產品(豬皮、牛皮、羊皮,羊毛、兔毛、羊絨、駝絨),不在土地上生產的農業特產品(如蜂蜜、燕窩等,但不含水產品),零星、分散地塊上生產的農業特產品,既不征收農業特產稅,同時也不征收農業稅。征收牧業稅的省份,繼續對羊、牛等牲畜產品收入征收牧業稅。
(二)稅率的確定
水果、干果、茶青、桑葉、藥材、果用瓜、花卉、經濟林苗木等園藝作物收入,水產品、林木產品、食用菌收入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收入的稅率,按照省級人民政府在農村稅費改革中規定的農業稅稅率執行。對個別省區的原木、藥材、經濟林苗木、天然橡膠等品目收入,原農業特產稅的稅率低于當地農業稅稅率的,仍按原稅率征收農業稅。是否隨正稅征收20%的附加,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但正稅附加的總體負擔水平應低于原農業特產稅(含附加)的負擔水平。
(三)計稅收入
改征農業稅的農業特產品的計稅收入由實際收入改為原則上參照糧食作物收入確定。
對利用耕地和園地生產的,按照當地同等土地糧食作物的常年產量確定計稅收入;利用其他土地生產的,參照當地耕地上糧食作物常年產量確定計稅收入。對利用灘涂、海水養殖和捕撈的水產品,按其歷史收益情況確定計稅收入。計稅收入確定以后,原則上保持一定時期的穩定。考慮到農業特產品生產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計稅收入應按照從低原則確定。
對林農采伐的原木、原竹,按照采伐量從低確定計稅收入。
對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準確真實的捕撈水產品、采伐原木原竹的企業和單位,按其銷售收入確定計稅收入。具體品目的計稅收入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四)減免稅
農業特產品改征農業稅后,統一按照農業稅減免政策執行。
(五)征收辦法
對大多數農業特產品采取與糧食等農產品一樣的農業稅征收辦法。對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準確真實的捕撈水產品、采伐原木原竹的企業和單位,實行查賬征收;對養殖水產品、捕撈水產品的個人和捕撈水產品無賬可查的企業單位以及采伐原木原竹的林農,實行核定征收。過去一直由收購者代扣代繳,改為向生產者直接征收確有困難的,仍可沿用原有的代扣代繳辦法。
三、幾點要求
(一)充分認識逐步取消農業特產稅的重要意義。逐步取消農業特產稅是農村稅費改革的重要舉措,做好這項工作,對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增強農業基礎地位,促進農業穩定與發展,完善農業稅制,規范農業稅征管具有深遠的意義。有關部門和領導都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精心組織實施,認真抓好落實。要加強宣傳的力度,使社會各界和廣大農民群眾認識和理解取消農業特產稅的重大意義和政策內容,自覺地支持和參與這項工作。
(二)加強農業稅的征收管理工作。農業稅征收機關要認真貫徹執行農村稅費改革的各項政策,依法征稅,自覺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堅決防止出現新的不問有無稅源或稅源多少,按地畝或人頭平均攤派稅款的錯誤做法。要做好農業特產品改征農業稅后的基礎工作,認真掌握稅源分布和增減變化情況,登記造冊并張榜公布。要積極探索和完善農業特產品改征農業稅的征管辦法。納稅人要積極履行納稅義務,依法納稅。
在農業特產稅改革過程中,各地要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征收辦法,對農業稅征管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早發現,早解決,并及時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報告。我們將在年底前就20**年全國取消農業特產稅的方案充分聽取各地意見,提出統一辦法,上報國務院審批后下發執行。
財政部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是關系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重大問題,農村稅費改革是繼和家庭承包責任制后,黨和國家對農村分配政策的一次重大調整,通過實踐,對農村稅費改革的內容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對改革后產生的一些問題作了幾點思考。
按照統一部署,今年7月1日開始要實施農村稅費改革。通過了一個時期的摸底核實計稅面積,把稅收后的農業稅任務落實到戶,取得了初步成效。(1)減輕農民負擔;(2)理順分配關系,國家、集體、農民之間的分配關系有了嚴格的法律保障,增加了透明度。農民只要交足國家的、留夠集體的,余下就是自己的。農村稅費征收管理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3)簡化征管手續。農業稅從過去征收實物改為征收貨幣,并由財政部門直接下達任務到農戶,征收方式更為簡便易行,減少了人為因素引起的各種糾紛,也促進了農民納稅意識的增強。(4)促進了職能改變、鄉鎮干部從過去的催糧收款中解脫出來,有更多發精力搞好農村公共和社會事務管理。以及為農民提供服務。(5)積累工作經驗,通過開展定市畝、定產、定稅等基礎工作,掌握了計稅土地面積、常年產量、稅負水平、稅源結構等基本情況和經濟發展現狀。不僅較好地解決了歷史上“有地無稅,有稅無地”的問題,促進了稅負公平,也為今后進一步推進農村改革積累了經驗。(6)有利于調節農村社會矛盾,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農村稅費改革代表了農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是鞏固農村基層政權,擴大黨的執政基礎,實現了農村長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稅費改革后,也存在一些有待進一步研究和解決的問題。(1)鎮財政可用收入大幅度下降。鎮收入主要來源于收費,稅費改革后,從根本上大減輕了農民負擔,也相應減少了鎮收入。與此同時,鎮財政可用收入也大幅度下降,形成了新的收支矛盾。(2)鎮村債務無力償還。(3)征收主體錯位。(4)生疏法規有待改善。(5)配套改革尚需完善。農村稅費改革,如不及時推進配套改革,有可能功虧一簣,農民負擔即使一時減下去也會反彈。
要解決這些問題,應該:(1)轉變政府職能,農村的“政社合一”問題沒有真正解決,是造成稅費泛濫的主要根源。因此今后發展農村公益事業,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由農民表決決定。通過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化進程,使廣大農村基層干部從過去催糧要款等繁重的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抓好農業管理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2)精簡政府機構,鄉鎮就業渠道窄,許多人員爭相擠進工資福利水平較高且穩定的行政事業單位。“生之者寡,食之者眾”,形成惡性循環。因此精簡機構,減少財政支出這是保證稅費改革成功的重要條件和前提。(3)完善財政管理體制。按照財政和事權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劃分鄉鎮政府事權和才權。特別是結合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健全稅收體系,保證鄉鎮財政有較為可靠的收入來源。(4)解決債務問題。今后,鎮村不得再舉借或者保任何債務,把鎮村兩級債務控制在現有規模之內,只能減少,不能增加。從而降低鎮村財政運行風險。(5)調整農村教育布局,進行教育后調整不能搞成新一輪的達標升級活動,百應該以教育資源的內部調整為主。(6)加強農業稅征管。(7)培植新的經濟增長點。稅費改革后,解決鄉鎮財政出現的困難,單靠轉移支付是不可能的,還要把著眼放到農村自身,通過調查農村產業結構,培植農村的新經濟增長點,以擴大稅源,增加地方財政收入。(8)加快農村城鎮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