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2-27 1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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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取硬核措施致力疫情防控
疫情當前,局黨組將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和措施。一是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檢查工作。召開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約談會議,要求各零售藥店嚴格遵守“一退兩抗”藥品文件要求,充分發揮零售藥店的防疫哨點作用。二是按照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全縣涉及17家冷鏈食品及進口非冷鏈食品生產企業核酸檢測21次,檢測人員28811人次,2家外賣平臺核酸檢測1176批次,冷庫環境檢測198批次,結果均為陰性;同時,做好4家以進口牛羊肉為原料的生產企業的駐場監管工作,嚴格原料肉的“一單三證”的進貨驗收,17家涉及冷鏈食品生產企業全部錄入冷鏈追溯系統,做到了全程可追溯。三是對百姓關心的物價投訴舉報,及時受理處置。檢查農貿市場1個、超市4家、醫院1家、共檢查商店88家、藥店25家、天然氣供暖2家、房地產企業2家,發放縣價格監督檢查提醒告誡書70份,涉企收費共檢查18家,未發現違法行為。四是加強疫情期間防控宣傳。每日對街邊門店巡查并張貼進店須知與防控公告,按防控指南要求嚴格落實到位,同時利用微信工作群、廣播,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民抗疫的強大氛圍。五是開展對非冷鏈進口貨物排查工作。按照省、市局要求,聯合成員單位根據推送信息由我局按要求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消毒證明或記錄開展檢查工作,累計排查進出口業務的相關經營單位153家,對4家重點企業進行核實是否進口過非冷鏈貨物,是否有庫存進口非冷鏈貨物。六是開展疫苗、防疫用醫療器械專項檢查、檢測試劑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檢查了我縣13家經營使用單位,經查沒有發現經營使用不合格疫苗及防疫藥械的行為,有效確保疫苗及防疫器械質量安全。七是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印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打擊非法鳥類等野生動物交易行為的通告》1000份,由執法人員張貼在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單位等醒目位置。八是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安全。印制了《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復工復產安全提示》200份,對復工復產的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提示,確保復工復產期間特種設備安全無事故。
二、加強食藥監管守住安全底線
(一)抓好食品安全監管。一是兩會期間,成立“兩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與四家定點供餐酒店簽訂《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承諾書》,選派駐8名執法人員分別進駐四家供餐酒店對點監督。對蔬菜、水果、肉類、食用油等食品原料及餐具抽樣進行快速檢測,主要檢測農殘、瘦肉精、亞硝酸鹽、過氧化值、潔凈度等項目。“兩會”期間,共監督工作用餐24餐次,抽樣快檢餐用具、食品及原材料132批次,發現不合格原料1批次,調換菜品11個,有效保障了450名與會代表、委員以及工作人員的飲食安全。二是將全縣43家獲證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及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全部錄入省食品生產監管系統。截至目前,共對6家企業開展日常監督檢查6次。為我縣1家企業新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3家企業變更換發了生產許可證,全部進行了現場核查。三是為保障轄區內特殊食品安全,對從事特殊食品生產、批發、銷售的企業進行檢查。共檢查特殊食品經營企業16家數(其中保健食品經營企業6家,嬰幼兒配方食品經營企業6家,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企業4家,),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17家數,共出動執法人員12人次,車輛6臺次。未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情況。四是食鹽質量安全關系到群眾切實的生活安全,對轄區內從事食鹽生產銷售的相關企業進行檢查,共出動1887人次,檢查定點批發企業3次,農貿市場3家次,商場超市106家次,農村小賣鋪480家次,餐飲單位753家次,未發現問題。五是市局部署開展餐飲等級互查,我縣申報的22家A級餐飲單位現場評查,21家餐飲單位達到A級標準,1家餐飲單位為B級,同時我局組織人員對青縣局26家申報A級餐飲單位進行評查。六是為保障廣大民眾舌尖上的安全,努力構建安全有序發展的市場環境,我局加強日常餐飲單位監督檢查,對餐飲單位的證照、衛生及油煙凈化等情況進行摸排整改,檢查餐飲單位85戶次。七是為預防非洲豬瘟在本縣內傳播,對轄區內豬肉進行防控檢查,共檢查農貿市場三次,出動人員132人次;商場超市301次,出動人員491人次;餐飲服務單位489次,出動人員815人次;食品生產企業14家次;出動人員24人次,未發現問題。
(二)維護藥品消費市場。根據上級要求,制定了藥品流通相應工作方案,開展藥品流通渠道專項整治、中藥飲片專項整治工作,對轄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進口冷鏈藥械經營企業進行了摸底排查,檢查零售藥店21家,鄉鎮及村級衛生室36家,對藥品流通中存在問題的診所、藥店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抽檢中西成藥3批次,并完成了送檢工作。上報藥品不良反應49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28例。
(三)大力加強3.15曝光問題舉一反三。針對3.15晚會曝光瘦肉精羊肉問題,連夜部署行動方案,從3月16日開始對全縣所有羊肉經營點、餐飲全部進行瘦肉精快速檢測,并對有關店鋪的營業執照、進貨票據等進行詳細核查,截至目前,共檢查相關企業304家次,食用農產品農藥殘留快速檢測350批次,瘦肉精抽檢50批次,快檢48批次,均未發現問題。
(四)保障開學學校食堂及周邊安全。一是組織對轄區學校、幼兒園食堂開展開學前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要求各校園食堂開學前,加強從業人員疫情防控和食品管理培訓教育,建立自查工作臺帳,自查率達100%。對重新使用的工器具和餐飲具等進行清洗消毒,清理庫存食品原料。對自查中發現問題和隱患的,在開學前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共檢查學校、幼兒園食堂36家,發現食品安全隱患29處,已全部整改完畢。目前全縣校園食堂食品安全風險等級A級率達到了80%;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的可追溯率達到100%。二是針對校園周邊超市,執法人員對許可證照是否懸掛,索證索票是否齊全進行查看。仔細檢查食品外包裝是否符合規定,同時嚴查測溫掃碼,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落實情況。三是執法人員對文具店開展專項巡查,檢查文具用品包裝、標識、質量安全是否符合標準,嚴厲查處銷售“三無”商品的違法行為。
三、維護市場競爭促進質量發展
(一)加強質量監管。一是加強劣質散煤管控。嚴打散煤運銷行為,并加強劣質散煤管控宣傳力度,形成全民杜絕散煤的良好氛圍。二是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管。對轄區內的成品油經營主體全覆蓋,嚴厲打擊銷售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油品的違法行為。一季度共組織抽檢1次,抽檢成品油經營單位38家次,共103個批次,經檢測全部合格。三是商品質量抽檢。為進一步強化化肥獲證企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組織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對縣化肥銷售企業、農資企業進行監督抽檢。目前,共抽檢化肥30批次,農膜地膜2批次,均在檢測中。四是縣級監督抽查后處理工作。科學、嚴謹、審慎的研判抽查樣品的結果,依法加強問題產品及企業的后處理工作。截至目前,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系統共不合格產品信息5條,已完成3條,2條正在后處理中。3月10日市重點工業產品質量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導組第四督導檢查小組來我縣就2020年度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企業整改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我局陪同督導小組對我縣省抽后處理中不合格產品的企業進行實地督導檢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五是開展商超專項行動,檢查商店136戶次,主要對其證照情況,索證索票,有無“山寨”、“過期”、“三無”等進行檢查,出動執法人員165人次,執法車輛50余臺次,發出限期辦理營業執照通知37多份,查處無照經營1起,罰款6000元。
(二)保證計量秩序穩定。為保證春節期間計量秩序穩定,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局在春節期間認真進行計量執法監督檢查,對縣城集貿市場、及超市、加油(氣)站等場所進行計量執法監督檢查,其中加油機檢定62臺,電子計價稱檢定216臺,壓力表檢定242臺,血壓計檢定34臺。
(三)規范企業認證認可。依據認證行政監管系統,積極開展全縣76家自愿性認證企業進行摸底調查,對地址及聯系方式變更的進行了完善,建立了自愿性認證檔案,系統的整理了各家企業的法人及質量負責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建立了質量提升工作群,為質量提升、首席質量官的培育打下基礎。
(四)服務推進商標品牌。為樂海樂器有限公司申報專利保險補助資金并上報,為華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印制并發放“裘皮“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標簽10萬個,繼續培育支持華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華斯國際裘皮城”為知識產權示范市場;受理商標、專利注冊咨詢52人次、商標轉讓、延續12人次。
(五)推進雙隨機企業抽檢。一是年初我局對今年的雙隨機工作進行了部署,根據年初制定的抽查計劃和方案開展今年的雙隨機抽查工作。三月份進行了2021年雙隨機特種設備抽查工作,共抽出我轄區內31戶在抽查范圍內的企業。二是2020年度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報公示工作已經開始,我局制作了年報公示簡報,發動我局人員通過微信朋友圈積極發送,擴大影響。對申請移出經營異常的經營戶的材料進行審核。三是配合市局對我縣2家機動車安全檢測機構進行了“雙隨機”監督檢查,經檢兩家均檢測不合格,現責令其十五日之內整改完畢。
(六)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一是為有效提高廣大群眾安全乘坐電梯的意識,向電梯96365應急處置中心報送新增電梯58臺并領取應急標識牌;補做電梯96365應急標識牌20臺。二是為3家新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辦理開戶業務并開通賬號,受理11家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18臺設備(叉車7臺、起重機2臺、電梯9臺)的開工告知。三是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加強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確保風險隱患精準處置到位,共出動執法人員68人次,監察單位22家,檢查特種設備28臺,查處事故隱患2處,立案查處1起,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1份,查處無證非法運營特種設備2臺,無證操作人員2人。
(七)推動放心消費創建工作深入開展。按照市局要求,開展了放心消費示范單位摸底工作,目前我縣現有省級創建示范單位6家,市級創建示范單位6家,縣級創建示范單位9家。為確保我縣全年目標順利落實完成,我局進行廣泛宣傳,鼓勵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形成全社會共創共建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的良好氛圍。
(八)規范化妝品經營使用秩序。加強對母嬰用品專賣店、商場等兒童化妝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對化妝品經營企業組織培訓,排除安全風險。對經營兒童化妝品的合法性、標簽標識、索證索票、臺賬建立、功效宣稱,營業場所內宣傳資料是否存在宣稱預防、治療疾病功能等違規行為重點檢查,現出動執法人員98人次,檢查化妝品經營企業119家次,現場提出整改意見90條。
四、了解群眾需求維護群眾利益
一是暢通投訴舉報熱線,提高消費者滿意度。受理投訴舉報案件480起,現已辦結319起,接受咨詢130起,受理生活類案件133件,答復解決率100%。二是認真查辦各類投訴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33件,辦結41件,其中一般程序34件,簡易程序7件,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案件11件,罰沒款合計201930元。三是開展2021年度個體工商戶經營狀況跟蹤調查問卷,對春節期間經營狀況、盈收情況、當前狀態的滿意度等進行調查,目前我縣20家個人工商戶已全部填報完成。
一、構建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一)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1.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新情況、新問題,健全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機制,完善養老服務領域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指導督促轄區內養老機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應知應會民政部《養老機構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門制定的有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實各項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養老機構制定完善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責任到崗,責任到人。要針對出入管理、人員防護、內部管控、消毒隔離、疫情處置、物資保障等重點環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組織實施。當養老機構出現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時,養老機構負責人應立即向區民政部門、區衛生健康和區疾控中心報告,即時啟動應急預案。不得出現遲報、瞞報、漏報現象。
(二)加強防疫物資儲備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場所。各養老機構要根據實際,分級分類設立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儲備點,科學測算應急物資儲備量,綜合采取實物、協議等方式,備足醫用口罩、防護服、電子體溫計、消殺藥品等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和存放場所的安全管理,落實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險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強指導督促養老機構要結合機構內老年人、工作人員情況,做好醫用口罩、電子體溫計、消殺藥品等醫用防護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工作。防疫物資儲備量應當滿足本機構30天滿負荷運轉需要。嚴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
二、加強疫情監測預警
(一)加強對住養老年人監測
1.養老機構應堅持每日居室巡查,用體溫槍早晚各為老年人測量1次體溫,并做好記錄。隨時關注老年人身體狀況,重點觀察有無發熱、干咳等癥狀,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并做好健康記錄。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應進行核酸檢測或提供核酸檢測相關證明報告后方可入住機構,重點加強對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體狀況監測。
(二)加強對工作人員監測
1.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應具備低風險人員證明(綠色健康碼),在每次進入養老機構時出示并接受體溫監測。外出購買生活物資、陪護老年人就醫等頻繁接觸外界的工作應由專人負責,重點加強對這部分人員發熱、干咳等癥狀監測,做好日常衛生防護并減少與老年人接觸。
2.落實養老機構核酸檢測“應檢盡檢”機制,所有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應接受核酸檢測。工作人員如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發熱等癥狀,或其接觸的老年人、探視人員及在機構外接觸的其他人員被醫學隔離觀察或核酸檢測為陽性,應及時報告養老機構負責人,做好自我隔離觀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觸過的人員。
(三)加強對探視人員監測
1.所有進入養老機構人員必須出示健康碼綠碼,并接受體溫監測。同時,需要提供近15日內的活動軌跡,如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逗留經歷的,不得進入養老機構。孤寡老人、遠郊農村人員等沒有條件申領健康碼的人員,符合低風險人員條件的,可出示加蓋社區(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紙質“健康碼”等證明(有效期14天)。
2.養老機構應控制探視人員的數量、活動區域和探訪頻次及時間,對探訪人員實名登記,必要時實行預約管理。具體探視要求參照執行《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市養老機構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復工人員入院及探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發〔2020〕15號)。
3.如老年人與探視人員接觸后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發熱等疑似癥狀,養老機構在進一步確認老年人身體狀況的同時,應向區衛生健康或區疾控中心通報其近期接觸過的探視人員情況。
(四)加強對食品類物資監測
養老機構所需的食品類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應從未發現肺炎病毒的正規場所及渠道購買,避免采購自疫情高發國家和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安排專人根據食品安全要求負責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熱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觸。做好各環節時間、地點、接觸人員記錄,形成可追溯的鏈式管理信息。
三、加強疫情分類處置
(一)常規疾病處置
1.養老機構所在地區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風險等級期間,針對住養老年人非突發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機構內醫務人員處置、電話求助醫療機構、請醫療機構醫生會診等方式保守治療,暫不外出就醫。住養老年人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等癥狀且無加重,并確認無流行病學史的(14天內沒有接觸過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沒有出入有確診或疑似患者社區或活動場所),可在機構內按常規疾病治療,暫不外出就醫。
2.住養老年人出現身體不適或疾病發作急需外出診療的(非肺炎疫情疑似癥狀),養老機構應及時與老年人和指定監護人溝通協商,由指定監護人或其他親屬陪同老年人到醫療機構就診并做好有效防護。指定監護人不在、且其他親屬無法陪同就診的,養老機構聯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機構工作人員做好有效防護陪同就診。
(二)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處置
1.養老機構住養老年人、工作人員被確診為病毒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并根據疫情監測要求向區政府聯防聯控工作組報告,配合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開展醫學排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觸者(接觸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員等),落實“應檢盡檢”“應隔盡隔”,對密切接觸者實施14天集中隔離觀察,對可能波及的人員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2.發生疫情的養老機構應立即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落實人員、物資、車輛進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觸者外,機構其他所有人員均應在院內實施觀察,觀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觀察期間不得外出或探視。要在區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對相關場所及個人物品開展全面消殺,規范處置個人物品。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四、加強疫情常態化防控
(一)嚴格落實“四早”“五有”要求
加強監測報告責任制,指導督促養老機構安排專人加強應急值守,負責機構疫情監測報告。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求,強化養老機構“有應急預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防護物資設備、有醫護力量支持、有隔離轉運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以及突發應急情況的響應和處置。
(二)加強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過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手冊、播放宣傳片、微信平臺推送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肺炎和秋冬季常見疾病尤其是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科學指導老年人、服務對象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提高健康素養。引導老年人自覺養成“一米線”、勤洗手、科學佩戴口罩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
(三)堅持多病共同預防
1.加大對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種宣傳力度,引導入住老年人主動接種相關疫苗。養老機構要聯合相關醫療機構,加強秋冬季高發呼吸道傳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監測、分析和預警,及時應對處置相關疾病疫情,切實降低肺炎與秋冬季高發傳染病疊加流行風險。
2.加強養老機構內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檔案,做好對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癥狀的監測,提醒慢性病長期服藥老年人要規律服藥,有身體不適及時告知護理人員。對老年人可能出現的健康問題做好預案,提前規劃好就診醫院、時間、乘坐車輛、出行路線、陪同人員、檢查項目等。
(四)開展環境衛生整治
1.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各養老機構要以居住房間、食堂、浴室、室內公共活動區域等為重點,加強環境衛生整治,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做到室內室外衛生整潔,垃圾分類“日產日清”。
2.嚴格按照規定落實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體表面和地面清潔消毒。要嚴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潔消毒、食品留樣等規定。公用衛生間需配備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有條件的可配備速干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備。
(五)加強心理疏導
1.依靠心理咨詢機構,及時提供專業服務。各養老機構要密切關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僅要通過一系列措施預防老人發生心理疾病;更要在發現老人有心理問題時,及時協助老人獲取有效的心理疏導。要積極聯系衛生機構,通過網絡、電話等形式為老人提供及時的心理咨詢服務,疏導老人心理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責任落實。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管理責任、養老服務機構主體責任、養老服務機構員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責任。要認真履行民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堅決避免懈怠松勁情緒;積極協調區衛生健康局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的疫情防控技術指導和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各養老服務機構要進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分工,做到人員到位、物資到位、場所到位。
(二)加強政策宣傳。通過政策解讀、開展培訓等多種方式,做好秋冬季節疫情防控政策的宣傳工作,確保機構及時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積極引導養老服務機構主動做好老年人及家屬政策解釋和心理疏導,爭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潛在的不穩定因素。
一、目前存在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1、傳染病防控安全
(1)甲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傳染病。預檢分診點、發熱門診醫生防護不規范、人員不固定、初步流行病學史詢問不詳細,容易造成誤診、漏診。
(2)霍亂、O157:H7大腸桿菌感染性腹瀉、不明原因腹瀉等腸道傳染病。腸道門診醫生未經培訓上崗、登記不全、人員不固定等容易造成漏診、誤診等。
(3)預防接種門診預防接種前告之不到位,給有禁忌癥的兒童注射相關疫苗、疫苗漏種、錯種等,造成預防接種安全隱患。
(4)血防防急感工作責任制管理落實不到位,漁船民流動性較大以及三角圩與江寧區交界處船廠的流動人員導致我區的防急感安全隱患增大。另外血防發熱門診診療意識淡薄給我區血防防急感第一道關口也造成一定的漏洞。
2、食品衛生、生活飲用水安全
(1)部分餐飲單位、快餐制售、企事業單位食堂、熟食鹵菜存在衛生條件差,食品索證不規范、違法使用非食品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保管不當,涼菜間“五專”落實不到位、食品不燒熟煮透等現象給我區食品衛生安全容易造成食物中毒安全隱患。
(2)建筑工地食堂尤其是中小型食堂飲食加工流程不規范、設備簡陋、工程時間短、流動性強、管理不規范等因素導致食品衛生安全隱患增大。
(3)二次供水單位未規范落實生活飲用水消毒不規范,設計不合理,二次供水水箱周圍環境差,對水質進行消毒處理或處理不當導致傳染病的暴發。
3、職業衛生安全
企業業主對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意識薄弱,無專人分管,對作業場所粉塵、鉛、苯、硫酸等有機溶劑等職業危害嚴重的場所未落實具體防護措施。
二、落實相關措施,保障公共衛生安全
1、加強對甲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防急感等專業技術培訓,提高門診醫生的診療水平。
2、區疾控中心加強腹瀉病門診督導力度,緊盯幾個重點環節,特別是人員資質、登記項目完整、醫生掌握腹瀉病知識、02檢索等重點環節,每周檢查一次,定期進行全區通報。
3、對全區預防接種門診冷鏈、預防接種前告知、疫苗接種規范開展督導檢查,每周檢查一次,通報一次。
4、加強宣傳與培訓,定期組織召開飲食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會議,加強衛生法律法規培訓,提高經營單位自身管理水平。
5、加強監管力度,發揮衛生監督員、街道檢查員、社區信息員三級網絡作用,落實“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屬地化管理要求,每周檢查不少于1次,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形成高壓態勢。大中型餐飲繼續實行5桌以上宴席申報制度,開展預防性監督,落實留樣制度,對鹵菜行業加強監管,重點監控亞硝酸鹽使用和銷售場所溫度的控制(25度以下),確保不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
6、加大與街道、建設部門聯動機制,完善建筑工地本底資料,加強工地食堂的監督頻次,提高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水平。
7、開展對供、管水人員的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培訓,完善崗位衛生管理制度,提高供水單位自身管理水平,確保安全供水。
8、加強工作聯動,健全二次供水基礎檔案,依靠街道、社區開展二次供水的專項整治,區衛生監督所每二個月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強化對二次供水設施的安全防護、水管人員的健康體檢、清洗消毒及水質檢測方面的日常監管,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按照每半年開展一次水箱清洗、消毒的要求,落實水箱的清洗消毒工作,由衛生監督所負責開具衛生監測單,區疾控中心負責落實對二次供水水箱開展水質抽檢,區疾控中心將不合格的單位和項目及時通報區衛生監督所。
9、建立轄區內存在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崗位的用人單位基礎資料,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0、開展綜合執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每季度監督頻次不少于1次。圍繞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危害人群、職業病危害企業,檢查其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情況和職業危害評價情況。
11、加強職業危害用人單位管理相對人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培訓,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責任意識。
三、公共衛生安全保障工作意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工作機制。
當前連續高溫天氣,正值各類傳染病、食源性疾病、職業性危害等公共衛生安全高發季節,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牢固樹立“隱患險于事故,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將公共衛生安全工作長抓不懈,提高公共衛生安全工作對保證社會和諧、經濟穩定發展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抓緊抓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規范醫療衛生機構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工作機制,落實重大傳染病防控、監督執法、應急處置等各項公共衛生措施,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要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引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區公共衛生單位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密切配合、上下協作,加強合作機制,要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共同解決公共衛生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確保無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全面落實各項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大力開展血防防急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及其他不明原因的發熱等重大傳染病的防治力度,進一步突出流動人口聚集場所、駐區大企業、建筑工地等重點單位的傳染病防治工作。要嚴格疫情報告制度,全面落實宣傳教育、疫情監測、醫療救治等綜合防治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確保無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
(三)堅持依法行政,切實做好公共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共衛生許可標準,改善監督執法條件和技術手段,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努力消除公共衛生隱患。按照分段監管的總體要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要重點抓好快餐制售、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鹵菜(冷菜)等食品衛生綜合整治,依法打擊無照生產經營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使用非食用物質及其他不規范行為,消除食物中毒隱患。加強二次供水的監管力度,規范水箱清洗、消毒措施,提高監督覆蓋率。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圍繞重點行業、重點人群和重點地區,加強技術指導和培訓,加大綜合監督執法力度,督促用人單位自覺落實職業健康監護及職業衛生防護設施“三同時”等各項職業病防治措施,改善職業衛生環境。
(四)加強應急管理,科學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為公共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要認真貫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照《*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健全組織體系,細化工作方案,充實應急專業隊伍。要進一步強化技術培訓和演練,確保一旦發生情況,能夠快速、高效、果斷、穩妥處置。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報告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要加強監測和預測預警,及時收集、匯總、分析突發事件征兆信息,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衛生部門要深入農村、社區、學校、建筑工地等重點部位和重點人群搜索可疑情況,發現問題妥善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工作目標
以、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市有關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按照“全面檢查、嚴格執法、徹底整治”的要求,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重點,堅持全面檢查與督查督辦相結合、企業自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屬地負責與部門督導相結合,集中開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專項行動,依法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治理一批嚴重事故隱患,關閉取締一批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聯合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全面推動落實各方安全工作責任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全縣經濟運行創造穩定的安全生產氛圍。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企業主體”原則。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對各部門督查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認真梳理,建立臺賬,逐項落實整改領導、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做到“誰整改、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
(二)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相關股室、所(分局)要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落實問題隱患整改督辦責任,執行整改銷號制度,做到整改歸檔、資料齊全、責任清晰、閉環管理。
(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分管領導要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監管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具體抓好落實。
三、工作內容
推動全縣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不斷完善和落實全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深入排查市場監管領域內各類安全隱患并跟蹤督查督辦,直至隱患消除。
(一)食品安全監管方面
推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樹立食品質量安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建立健全及完善各項制度措施,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及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對自查自糾過程中發現的各種隱患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1.嚴查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生產工作。首先,要全面督查食品生產企業落實原輔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等制度,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其次,要督促庫存食用酒精或高度白酒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企業排查庫房是否符合存儲條件,生產加工車間內粉塵密度較大的企業除塵設備安裝是否滿足需要、電器設備是否安裝防爆裝置、是否定期清理積塵等。還要排查生產加工中用電量較大、廠房車間較陳舊、生產用電線路老化、生產相關設備設施及原輔料等屬易燃物品的生產企業,是否定期開展防火隱患排查以及生產過程中,涉及使用大池腌漬、發酵工藝的醬腌菜、果脯等食品生產企業(含小作坊),是否建立并有效執行相關操作流程及制度。
2.嚴查食品流通重點環節安全隱患。以酒類、校園周邊、農村食品市場、食品倉儲、冷庫及冷凍冷藏、小經營店等為重點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督促經營單位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加強人員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及安全生產宣傳。嚴查摻雜使假、山寨食品、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食品,嚴厲整治食品與非食品混放經營、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把關不嚴等突出問題;督促食品經營者排查、消除易燃易爆品、碼垛、冷凍冷藏介質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問題。
3.嚴查餐飲服務單位安全風險隱患。嚴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員法規知識年度抽查考核制度(合格率達90%以上),監督抽考企業覆蓋率達95%以上;嚴格落實餐飲單位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加工操作、餐飲具洗消保潔、“公筷公勺公夾”分餐等制度;嚴格排查食品與非食品混放、“五防”措施不到位、環境衛生不達標、網絡訂餐不規范等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從“互聯網+明廚亮灶”實施、陪餐制度落實等方面督促學校食堂落實食品安全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
(二)藥品、醫療器械及化妝品監管方面
1.在藥品、醫療器械生產領域,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人員防護等管理制度并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崗位培訓;企業是否配備了安全生產的設施設備,消防設施是否在有效期內,重點生產部位是否使用防爆燈;企業生產中使用的酒精、汽油等危險化學品是否專庫存放、專人管理,專庫是否遠離其它建筑物;實驗用化學試劑是否專庫或專柜存放,易制毒試劑是否專柜存放并雙人管理;毒性藥材是否在視頻的監控下,視頻是否正常運轉;企業實驗室管理是否規范并具有良好的通風設施;醫用氧生產企業是否按安全標準進行生產,醫用氣瓶是否經檢驗并在有效期內,是否配備防靜電設施和防靜電工作服;企業是否嚴格按照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進行生產,是否有不按批準的處方工藝生產、擅自降低生產標準和條件、非法添加等行為;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是否存在外購飲片分包裝、染色增重、參雜使假、非法添加、出租出借證照、走票過票和未經檢驗銷售中藥飲片等違法違規行為;企業檢驗數據是否真實完整可溯源,是否存在編造生產、檢驗記錄,隨意刪改、任意取舍數據等違法違規行為;企業是否落實質量受權人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實停/復產報告制度情況;企業是否建立和落實ADR/不良事件監測和報告制度。
2.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流通使用領域,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渠道進貨、不按照規定條件儲存運輸、貨賬票證款不一致、記錄做假等行為;持續開展中藥飲片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采購銷售使用不合格中藥飲片行為;疫苗、血液制品等經營使用單位的冷鏈設施設備、溫濕度監測數據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各項記錄是否規范,是否存在購進、使用過期疫苗問題;特殊藥品經營使用單位是否嚴格執行特殊藥品管理制度,做到流向可追根溯源,確保不發生特殊藥品流弊事件;嚴肅整治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對掛證企業嚴格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進行處罰;加強含麻制劑的監督管理;加強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等監管薄弱環節和區域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加強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重點打擊流通環節違法經營注射用透明質酸鈉、、隱形眼鏡等違法行為;重點打擊化妝品非法添加藥物成分、生產未經批準特殊用途化妝品等違法行為。
(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方面
重點圍繞全縣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即落實管理機構、責任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設備有使用登記,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有上崗證,設備定期進行監督檢驗,建立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運行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機制工作情況兩個方面,突出“四個重點”,即:突出危險化學品相關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重點設備,突出學校、幼兒園、醫院、商場、賓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區域等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突出“國慶”“中秋”等重點時節,突出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問題。
1.危險化學品相關特種設備。重點監督檢查各工業園區及危化品相關特種設備的生產和使用單位、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重點排查整治盛裝毒性危害介質、易燃易爆介質等高危介質的固定式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移動式壓力容器以及各類氣瓶等危化品相關特種設備的安全隱患。
2.公眾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區域等電梯、大型游樂設施。電梯重點整治日常自行檢查和維護保養落實等不符合規范要求等問題。大型游樂設施重點整治設備無證制造、未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使用、未按規定配置專(兼)職管理人員及持證作業人員等問題。
3.鍋爐、起重機械及場(廠)內專用車輛。持續強化對煤改氣煤改油鍋爐、工程建設領域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重點排查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管理和教育。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落實各項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加強特種設備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嚴禁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未持證特種設備從業人員上崗作業。
5.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并有效運行。督促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健全完善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治理和消除本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根據在用特種設備特性,制定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
摸清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及獲證企業戶數,建立臺賬,健全完善企業質量檔案;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確保產品質量安全,防止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四、工作安排
(一)深入開展大排查行動。從9月至10月底,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企業系統排查、鄉鎮所全面檢查、縣局督導督查,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重點部位、重點領域與重要時期節點檢查相結合;二是企業自查自檢與部門全面檢查相結合;三是督導督查與執法檢查相結合。嚴查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執行制度和規范要求情況;同時要認真落實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
(二)深入開展大督查行動。從10月至12月,在全縣范圍開展大督查,縣局成立4個綜合督查組,不定期對專項行動進行綜合督查,對排查出的重大問題隱患進行跟蹤整治、銷號管理,對工作履職不力、問題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導致事故發生的進行嚴肅問責,依法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負責人責任。
(三)深入開展大整治行動。從10月至12月,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法依規、依據政策,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作業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局成立安全生產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并成立4個督查組,負責專項行動的統一領導與督導檢查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統一認識,加強協作配合,精心組織實施。統一組織精干力量,統一法規政策執行,統一檢查辦案程序和標準,有針對性地開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嚴格履職盡責。要提高專項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務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范風險,對于發現的線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各督查組要堅持全面檢查與督查督辦相結合、企業自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督促各所(分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和監管責任,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建立安全隱患問題清單,現場反饋相關責任單位。
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兩個根本”,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健全生產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防范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著力減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牢守安全生產基本盤,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二、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從6月15日起至7月25日,為期40天。
第一階段,隱患排查階段(截止6月25日)。各村、鎮轄屬各單位(企業),全面排查轄區安全隱患,建立隱患臺賬,制定整改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對發現的問題匯總上報鎮安辦。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截止7月25日)。重點對第一階段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嚴格實行整治措施、時限、責任、資金、預案“五落實”,集中整治;鎮黨委政府將采取“四不兩直”“三帶三查”的方式開展督查檢查,確保發現問題隱患整治到位,切實消除風險隱患。
三、整治重點
1.煤礦。持續保持煤礦“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堅決打擊煤礦“六假六超三瞞三不”非法違法行為。開展煤礦主體責任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排查煤礦安全生產機構、制度、責任體系、投入保障、教育培訓、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誠信體系、應急體系的落實情況,清理整治煤礦外包工程和勞務派遣工。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工作“回頭看”和“三查”執法檢查,查處煤礦三年行動“兩個清單”、安全監控系統、通訊聯絡系統、基礎管理資料、自救器管理專項整治不力的行為;查處煤礦采掘接續緊張、抽掘采不符合規范,不落實停產、減產、限產繼續生產等行為;查處煤礦通風系統不合理、不穩定、不可靠,瓦斯抽采不達標,兩個“四位一體”措施不落實,違規動火作業和爆破作業等行為;查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不力,水害威脅未查清,安全防范距離不達標,“三專兩探一撤”措施不落實,采空區積水防治“四步工作法”要求不落實,擅自采挖各類保安煤柱等行為。強化風險管控,嚴格落實煤礦安全風險辨識研判管控制度,嚴格落實瓦斯超限報警追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煤礦瓦斯超限、暴雨藍色預警停產撤人制度。〔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2.非煤礦山。重點整治超層越界開采、不按設計建設生產,使用干式制動器的無軌車輛運輸人員、油料和炸藥;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礦山實施關閉前突擊生產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已經關閉礦山死灰復燃;尾礦庫未批先建、未經審批擅自加高擴容、擅自改變筑壩方式、冬季放礦不規范;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油氣增儲擴能過程中搶工期、搶進度、設備設施超強度運轉等問題。〔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3.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要緊盯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化工園區以及沿江沿河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化工園區和危險化學品企業規劃布局和安全準入,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檢查、硝酸銨生產使用企業隱患排查整治、化學品儲罐集中區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和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落實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規定和安全風險承諾公告制度;督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等危險化工工藝精細化工企業完成四項整治任務“清零”;督促重大危險源企業落實安全包保責任制;堅決防范硝酸銨、硝化棉、氯酸鈉等高危和易制爆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廢棄處置的安全風險。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嚴格核查從業人員資格,切實落實裝載(充裝)等環節安全管控措施,堅決打擊“掛靠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三超一改”等違法違規行為。突出加強生產企業危險品中轉庫、藥物總庫、成品總庫、化工原材料庫、批發企業倉庫和化學實驗室的監管,嚴禁性質不相容化工原材料混存、改變設計用途儲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落實高溫停產措施,提前做好消耗性生產計劃,有序停產;嚴格落實防汛、防雷、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的次生事故。〔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鎮交管站〕
4.消防安全。要緊盯高層建筑、宗教活動、文物古建、紅色旅游景點、石油化工、醫療防疫等重點領域,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力完成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標線標識施劃;組織村社開展“網格化”消防安全排查和宣傳教育,加強對家庭作坊、群租房、“三合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等高風險區域監管力度,整治擅自改建、違章搭建以及違規操作、違規住人、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等消防違法行為;針對電氣火災高發和電動自行車、儲能站等新業態、新能源火災的特點,開展火災風險研判和集中整治。要緊盯“建黨一百周年”一系列重大活動消防安全,采取約談、值守、巡防、關停、取締等超常措施,督促活動舉辦單位周密制定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措施,確保活動安全。〔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5.森林防滅火。重點排查24小時值班值守和巡山護林制度是否落實到位;重點林區、重要設施和重要目標、重點人群和入山火源是否管控到位;是否多種方式開展防火宣傳和警示教育,常態化開展野外火源專項整治行動,對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及時制止、批評教育,對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輸配電線路隱患、林下可燃物清理和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等方面是否持續深入抓好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實行臺賬管理,及時整改銷號;是否全面做好應急準備,備齊防火物資和防護裝備,各類專業、半專業和應急隊伍是否隨時待命,能夠確保一旦發生火情快速安全處置。〔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公司、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6.道路和水上運輸。要盯緊看牢“兩客一危一貨”重點領域,持續強化營運車輛動態監管,嚴懲重罰“三超一疲勞”、分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查道路運輸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駕駛員監管和安全教育培訓不扎實,車輛技術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不到位,“三不進站七不出站”安全管理規定執行不嚴格等突出問題。要全面排查整治公路隱患,及時規范臨水、臨崖和坡陡彎急處及易受災路段的安防設施、警示標志標牌。嚴把船舶適航關和船員適任關,堅決查處“六不發航”、簽單發航、“救生衣行動”、水情傳遞、惡劣天氣禁限航等規定不落實行為。要加大趕場渡、學生渡、風景旅游區等巡航巡查力度,嚴厲打擊超載、冒險航行、非客渡船載客等違法行為。要加強對轄區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飲囤船等船舶錨泊停靠和值守人員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實行“一船一策”,堅決防止發生跑船、走錨、碰撞等險情。要嚴格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依法依職責強化托運、承運、裝卸、罐體清洗等環節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動態監控制度、電子運單管理制度。要深入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深化港口在役危險化學品儲罐安全治理,加強港口危險貨物存儲裝卸作業安全管理。〔牽頭領導:各村、責任單位:鎮綜合執法辦公室、文廣站、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7.建筑施工。重點整治違反基本建設程序的違法建設行為,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及違法分包、轉包、掛靠行為;突出抓好事故多發的深基坑、高支模、高邊坡、建筑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重大隱患排查整治,以及在建水利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現場管理、安全防護情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三寶四口五臨邊”“有限空間作業”等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嚴格易燃物品存放區、臨時用電及活動板房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強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定期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堅決遏制事故多發頻發勢頭。〔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8.燃氣。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氣爆炸事故慘痛教訓,全面深入扎實開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動,重點查處燃氣經營企業無經營許可或超經營許可范圍開展經營活動,堅決打擊瓶裝液化氣非法儲存、運輸、充裝和倒裝等行為;切實加強對管道燃氣城市門站、輸配氣站和主管網等關鍵設施的日常巡查,集中組織人口密集區、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居民小區、安置區、餐飲店的燃氣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燃氣用具、連接軟管、減壓閥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裝、遷移、暗埋燃氣設施和用具等情況。指導建設單位在工程施工中實施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嚴防“野蠻施工”導致燃氣泄漏爆燃事故的發生。〔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應急管理辦、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9.地下管線。要對全鎮供排水、通訊、電力、油氣、工業管線等所有類型地下管線全面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及時維修更換老舊管線和問題管線,確保安全;要全面排查城市建設施工,對施工隊伍開挖區域的相關手續、保護措施進行重點檢查,深入評估施工對地下管線的影響,對存在相關問題的堅決做到及時整改處理,嚴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0.工業行業。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厘清安全管理責任,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做好工業(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堅決整治建設和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圍繞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作業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鋼鐵(8項)、鋁加工(7項)、粉塵涉爆(6項)和有限空間作業(4項)重點內容,著力整治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機構缺失、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閉環、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應急演練走過場等突出問題。緊盯涉易燃易爆粉塵場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場所、高溫熔融、金屬場所,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安全措施;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嚴格落實特種作業審批和作業監護制度,嚴防盲目施救。〔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1.農業農村安全。農業機械方面,重點整治變型拖拉機牌證核發、安全檢驗、駕駛人考試,嚴厲打擊變型拖拉機無牌無證、假牌假證、違法載人、無證駕駛、超速超載、拼裝改裝、客貨混裝,非法運營等違法行為;水產養殖漁業船舶方面,重點設施設備檢查,嚴厲打擊漁船帶病作業、漁船非法捕撈、違規載人載物等各種違法行為;檢查轄區內的漁港、魚塘和水庫堤壩、河堤溝渠等漁業設施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農村沼氣方面,重點檢查沼氣工程設計、建設、管理以及戶用沼氣日常使用維護等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嚴防戶用沼氣池“出料”和“清池”環節沼氣中毒風險。農(獸)藥飼料生產方面,要對照生產許可要求,重點檢查企業設備和制度,是否落實好防雨、防洪、防雷電、消防滅火等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演練。畜禽養殖及屠宰領域,重點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屠宰加工企業液氨泄漏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涉山涉水休閑農業領域,檢查休閑農業管理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提示是否配備到位,對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風險的區域是否進行封閉。農業生產設施用房方面,重點檢查位于滑坡、泥石流、礦區采空區等地質災害點及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災害點的提灌泵站、水產畜牧養殖屠宰用房、農產品冷鏈倉庫、農業生產塑料大棚等農業生產設施用房隱患排查治理和除險加固措施情況。農業園區:重點檢查園區內企業落實安全制度以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農業服務中心、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2.文化旅游。重點整治旅游包車無資質運營、超員超載等違法行為;檢查文化旅游景區、游樂場所、影院、歌舞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超過最大承載量應急預案和防擁擠踩踏應急預案制定落實情況;玻璃棧道、滑雪滑冰、熱氣球等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管理情況。〔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文廣站、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3.校園安全。圍繞校園安全三年安防建設,重點檢查校舍、宿舍及建筑設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實、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到位、日常維護、運行是否正常;校園交通、危險地段、校園周邊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工作是否落實;校園安保人員及器材是否配備到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否開展;是否將安全宣傳教育納入日常教學內容。〔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轄屬學校、鎮應急管理辦、鎮食安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4.特種設備。要全面排查整治化工行業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以硝化、氯化、精細化工等企業在用二手設備、老舊設備為重點,堅決整治未辦理使用登記,未經法定檢驗和未履行報廢手續的突出問題。要全面排查整治工貿行業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以建材、油脂、印染、冶金、火力發電等企業在用的有機熱載體鍋爐、快開門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叉車、電站鍋爐為重點,堅決整治無證上崗、違章操作、安全附件損壞、安全保護裝置失效、電站鍋爐范圍內壓力管道流量計未經法定檢驗等突出問題。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氣行業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以天然氣輸配企業和液化石油氣瓶充裝、檢驗單位等為重點,堅決整治城鎮燃氣管道未經法定檢驗,以及非法充裝超期瓶、報廢瓶、翻新瓶,氣瓶檢驗機構超核準范圍檢驗,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突出問題。要全面排查整治公眾聚集場所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以學校、醫院、商超、車站、旅游景區、主題樂園等場所為重點,堅決整治電梯應急報警裝置失效,大型游樂設施和客運索道未按安全技術規范檢查維護,非公路旅游觀光車未按規定線路行駛,以及在用特種設備未經使用登記、未經法定檢驗、未開展應急演練等突出問題。〔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5.民爆物品。重點整治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經許可、備案,非法從事爆破作業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為非法采礦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業服務等違法行為,以及民爆物品賬證相符、賬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執行情況。〔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6.油氣輸送管道。重點整治油氣、危險化學品輸送等管道是否與居民區、學校等人口密集區以及建(構)筑物、鐵路、公路、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線及設施、電力設施、其他強腐蝕性管道及設施等有安全保護距離,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是否落實防雷、防靜電和絕緣保護措施,以及維護運行、行政許可、巡查檢查等情況。〔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7.商貿流通。整治轄區公路貨運場站、物流倉儲企業、場站內運輸車輛及裝卸過程安全管控和商貿經營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應急設施配備不足、大型商業綜合體未開展達標和示范建設等問題;整治倉儲物流區域內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違規使用電氣焊和明火作業、儲存物品未分類分堆限額存放、堆放物品不滿足安全間距要求等問題;嚴厲打擊非法儲運危險化學品等嚴重違法行為;重點排查郵件快件處理場所、營業網點的火災、車輛安全、作業安全等隱患,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18.食品生產安全。按照《全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方案》開展整治工作。〔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各村、鎮食安辦、鎮應急管理辦、鎮綜合執法辦公室、交管站、鎮項目辦、鎮派出所、鎮自然資源所、鎮生態環境辦公室〕
電力、危險廢物、各類園區等其他重點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各村、鎮轄屬各單位(企業)要堅決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進一步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以對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極端負責的態度扎實開展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各村、鎮轄屬各單位(企業)要結合轄區實際和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細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專項行動工作取得實效。鎮黨委政府將成立全鎮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鎮長任雙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成員單位及鎮辦公室(站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二)壓實安全責任,嚴肅追責問責。各村、鎮轄屬各單位(企業)要以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為抓手,充分利用“兩書兩函”工作制度,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監管責任、綜合監管責任,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把整治責任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理念,嚴格按照“四鐵”和“四不放過”要求,增強斗爭精神,敢于較真碰硬,嚴格監管執法,絕不搞下不為例,絕不以整改代替處罰、以處罰代替監管,對在集中整治期間因工作不力導致生產安全事故或群死群傷事故發生的,嚴格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并從嚴追究。凡在督查檢查過程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一律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