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28 17:05:46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法律風險識別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界定
(一)企業合同管理
企業合同管理是企業在進行經營活動時利用規范來約束合同中所涉及的各項事務,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還應發揮出法律的作用,從法律的角度對企業合同進行管理,并可以起到領導與組織企業各項活動的作用。企業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準備、合同擬定、合同簽署、合同生效、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變更、合同撤銷并對合同中所產生的爭議進行解決等。
(二)合同的法律風險
合同的法律風險指的是企業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合同當事方中的一方或是雙方利益可能存在的潛在損失等。同時在企業的合同管理中會涉及不同的范圍與領域且管理的過程也比較繁雜,在對企業風險規避的過程中也離不開合同管理,這些風險的合法性、有效性與及時性都應通過合同法律效力來進行判斷并在此基礎上分析是否存在,通過管理中的漏洞與表象來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與控制。
二、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識別
(一)合同管理風險的識別
在企業經營與管理的過程中合同管理是其中的主要內容,合同管理的質量直接影響企業經營活動的水平,可以看出法律是保證企業利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合同管理出現問題、產生偏差,企業管理制度的制定與修改等也會偏離企業的發展,嚴重的話還會脫離法律軌道,也會導致合同內容實效情況的發生,這樣風險也就隨之而來。可見企業在進行合同管理時應確保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企業中的實際規章制度都可以對合同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與判定,這也是企業中的關鍵。
(二)合同管理的程序
從我國目前的法律形式上來看,可以將法律分為程序法與實體法,在這其中程序法指的是一項制度在執行中的一個標準,同時其具有一定的理論導向性。這樣合同管理的整體程序就可以成為企業的管理制度并可以得到落實與執行,而企業的相關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管理程序上加大管理力度,以此來保證合同的規范性與務實性,如果在管理程序上出現問題就會導致合同在整體執行過程中出現漏洞,也會加大后期執行的難度,并無法為后期的管理提供正確的管理方向與管理指導,這樣就會導致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所以從中可以看出,在對合同進行整體管理時就需要形成一個有效的、科學地的、完善的管理程序,并嚴格地對各個環節進行管理。
三、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控制措施
(一)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企業在進行經營與管理的過程中,首先就應做好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工作,企業應制定出相關管理制度并以此作為管理指導。例如,可以在企業中建立法律風險管理機構,在現代企業管理模式下應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組織專業的法律人員、管理人員等組成專門的合同管理法律部門,并對企業的法律問題進行協調與指導,對企業中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進行統一的判斷與決策,因此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出法律風險防范戰略計劃。此外,管理人員還應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完善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控制工作,并對法律風險進行識別,制定出相關的處理方案及具體的落實情況,并對所執行的法律風險處理方案及執行效果進行評估與記錄,為以后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提供參考。
(二)對企業合同實務實行戰略習慣的管理
在之前的合同管理時多是事務性的,多在遇事后再解決。但是隨著企業的轉型與發展老舊的管理方式在管理時已無法顯現出效果。所以企業管理層應做好戰略性、規劃性的管理,這樣的管理形式也是現代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中的戰略管理目標是在確保企業經濟效益的基礎上根據合同的內容來提升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控制能力。企業可以對相關部門進行綜合性的操作并對合同中的內容利用信息化技術進行統計與分析,統一對合同管理法律問題進行解決,以確保企業可以合法的經營與發展。
(三)加強合同信息化、標準化的管理
現代企業中信息化、標準化是合同管理的主要方向,在此基礎上來解決合同管理法律風險。企業在進行合同管理時應遵循統一的原則,也就是利用相關的技術手段對合同中所涉及的信息進行固定,并根據信息內容對法律風險進行統一的管理與處理。信息化管理可以將傳統的紙質管理轉換成電子式管理,通過信息化來處理合同中所出現的法律風險,并在管理的過程中采用標準化來實現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控制。
(四)加強對于合同管理的隊伍建設力度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應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在這個過程中應從各個方面入手,企業管理人員也應給予合同管理部門大力的支持,并將管理滲透到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并提升管理的專業性與科學性。同時企業還應增強人才培訓力度,以此來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為企業建立起一支專業性強的合同管理隊伍,增強企業對風險的掌控能力。
四、結語
目前,企業是經濟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深入,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應利用法律來完善自身管理。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所有的項目、合作都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尤其是在企業合同管理上應利用法律來規避風險。應制定完整的合同管理法律來規避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并以此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一、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概述
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指的是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因為人力資源管理各階段法律問題處理不當,使企業經營管理面臨損失的可能性。對于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特征而言,主要表現為:1)動態性,在人力資源管理各個階段,法律風險可表現出截然不同的發生范圍、頻率以及強度。2)客觀性,人力資源管理各個階段均潛藏著法律風險,缺乏對法律風險的有效重視,勢必會對企業經營管理造成極大不利影響。3)破壞性,人力資源是企業的核心資源,在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倘若引發法律風險,極易使企業面臨巨大的損失。
二、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識別
法律風險識別是法律風險防范的一大前提,是法律風險管理的重要基礎。伴隨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斷推進,外部環境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提出了越來越嚴苛的要求,企業管理側重點由“物”向“人”轉變,秉承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已然轉變成企業實現有序健康發展的必備條件。結合當前企業發展現狀,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主要表現于:1)勞動關系建立時期。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一系列未切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簽訂合同的風險點,諸如非本人簽訂、簽訂期限與規定不符、未及時續簽等,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帶來法律風險。2)勞動關系維護時期。企業依托人力資源管理對勞動關系予以維護,諸如建立規章制度、簽訂培訓協議、歸檔保管資料等,對關乎員工合法權益的各項前置條件,如果沒有滿足則極易產生新的風險點;勞動關系程序處理不當,也可能會引發法律風險[2]。3)勞動關系解除時期。很大一部分勞動爭議均發生于勞動關系解除過程中,員工與企業離職事務未達成共識所產生的,諸如工資結算、五險二金轉移、經濟補償等,極易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帶來法律風險。
三、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防范策略
(一)加大與法務的合作力度,嚴謹制定勞動合同
針對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加大與法務的合作力度,嚴謹制定勞動合同,并切實結合合同法與入職員工簽訂正規有效的法律合同。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應當明確規定企業與員工相互間的責任,對工作中潛在的一系列問題予以嚴謹歸納,并制定有效的處理預案。企業應當明確認識,勞動合同是解決企業與員工相互間各種糾紛的有力依據,倘若企業與員工相互間引發相關糾紛等,諸如離職工傷等,企業可依據勞動合同來對責任權屬予以有效明確,進而使企業與員工在較為和諧的環境下以解決各式各樣問題[3]。
(二)構建健全員工培訓及風險管控制度
企業應當構建健全員工培訓及風險管控制度。員工是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元素,應當有效調動起員工工作的主觀能動性,依托建立風險管控制度,以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度、歸屬感,使員工可沒有后顧之憂地投身到企業工作中。同時,企業還應當適時開展培訓教育,使員工掌握相關基礎的法律知識,提高員工的法律觀念意識,引導員工在面臨問題時,可借助法律手段去解決各式各樣問題,以推動構建企業和諧的氛圍,促進企業的有序健康發展。
(三)防范企業離職管理法律風險
其一,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明確勞動合同解除的相關法律法規,構建勞動關系解除的操作流程,確立各個環節的注意事項。其二,企業不可隨意扣押離職員工的檔案或者相關證件。其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開展好人才規劃及人才庫儲備工作,防止員工離職造成崗位空缺。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人力資源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保障,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經營管理能否有序開展。要想確保企業得以有序健康發展,務必要開展好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識別與防范工作。因而,企業相關人員必須加大研究力度,全面分析,清楚認識,“加大與法務的合作力度,嚴謹制定勞動合同”、“構建健全員工培訓及風險管控制度”、“防范企業離職管理法律風險”等,積極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有序開展。
[參考文獻]
[1]孫會.關于防范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的機制分析[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7,27(1X):162-163.
關鍵詞:煙草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中圖分類號:D926.5; F426.8 文獻標識碼:A
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早在2001年初就為呂立山等著名法律界人士所高度重視,2004年6月,國資委也出臺了《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2006年后又相繼出臺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指南》等相關文件,應當說市場經濟的逐步繁榮促進了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產生和不斷完善。
那么究竟什么是企業的法律風險呢?我們認為,企業法律風險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約定,由于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法律主體的作為及不作為,而對企業產生的負面法律責任或不利后果的可能性。這個定義闡明了構成企業法律風險的三個基本要素:首先,風險產生的前提條件是法律對其有相關的規定或合同對其有相應的約定;其次引發風險的直接原因包括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及企業自身或其他當事人作為或不作為;最后,風險發生后會給企業帶來負面的法律責任或后果。據此,我們以部門法分類和企業生產經營主要環節為經緯度,把煙草企業最常見的法律風險歸結為以下幾個領域:
1、合同法律風險
(1)合同主體不適格的法律風險
(2)合同形式不當導致的法律風險
(3)合同內容瑕疵導致的法律風險
(4)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不當履行、不當變更、不當解除導致法律風險。
2、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1)商標法律風險
(2)專利法律風險
(3)著作權法律風險
(4)企業商業秘密法律風險
3、勞動用工的法律風險
(1)勞動用工形式選擇帶來的風險。
(2)試用期條款帶來的法律風險
(3)規章制度帶來的法律風險。
(4)違約條款帶來的法律風險。
(5)培訓和競業限制條款帶來的法律風險。
4、市場營銷的法律風險
(1)產品或服務質量瑕疵的法律風險
(2)有獎促銷的法律風險
(3)營銷價格確定的法律風險
(4)廣告內容違規或未經審批程序的法律風險
5、招投標的法律風險
(1)應招項目未招標的法律風險
(2)未按規定招標公告的法律風險
(3)招標文件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法律風險
(4)聯合體投標的法律風險
(5)多個投標人對的同一品牌商品進行投標的法律風險
(6)沒有明確評標標準和方法的法律風險
(7)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法律風險
(8)未嚴格按照招投標文件簽訂合同的法律風險
(9)中標人中途不履行合同或轉讓中標項目的法律風險
6、訴訟中的法律風險
(1)超過訴訟時效
(2)不符合條件,包括訴訟請求不恰當、對象不明確等
(3)舉證不能或超期舉證
(4)不能提供準確送達地址
(5)對方無財產或無足夠財產供執行
(6)仲裁條款無效
產生前述法律風險的原因,我們認為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外部環境因素變化導致法律風險
(1)政策調控導致的風險
(2)法律變動導致的風險
(3)經濟波動導致的風險
(4)自然原因導致的風險
2、企業主觀認識因素導致法律風險
(1)依附權利導致的風險
(2)企業家經營理念蘊藏的法律風險
3、風險防控策略不當導致法律風險
(1)法律風險防范識別不夠全面、系統。
(2)企業法律工作還不能真正介入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
(3)企業的法律工作局限于處理具體的法律事務。
(4)無法將法律風險管理責任分解到各個部門
通過對企業常見法律風險形式及發生原因的分析,我們認為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應當用管理的方法解決法律問題,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企業需要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1、法律風險管理流程的創新
企業要走出法律風險管理面臨的困境,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風險管理流程。所謂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即是將風險作為管理對象,以合理、有效的控制風險為目標,并遵循風險管理的一般原則和規律。按此要求建立的法律風險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這樣幾個環節:首先要對企業的法律風險進行識別,其次要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評估,再次要對風險評估進行結果分析,確定控制對象并進行有效控制,最后要對風險控制的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監控并反饋。
2、法律風險管理方法的創新
新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模式下,必須確定一套標準的方法和工具,供企業在進行法律風險識別、評估、分析和控制等管理活動時使用。這套工具應該盡可能標準化,即不同的人使用相同的方法和工具得出來的結果應當基本相同,不應該有明顯的差別。
3、法律風險識別的創新
一是要在建立法律風險管理流程的過程中充分考慮風險識別系統性的要求,組織完整、有序的風險識別活動;二是要在確定法律風險管理方法和工具的過程中充分考慮風險識別系統性的要求,設計科學、合理的法律風險識別方法。
4、法律風險分析的創新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必須實現法律風險分析的定量性,即指可以用具體的數量值來表示風險的大小,包括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和風險發生后造成的損失度大小。這種方法應當包括具體的評估緯度、明確的評估標準以及評估結果數量值的數學公式等。
5、法律風險應對的創新
在傳統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模式下,通常只是從保障企業經營安全的角度出發,采用簡單的避免風險的控制態度。這種單一的風險應對策略導致法律風險管理在很多時候被業務部門視為業務發展的障礙,并進一步導致了風險控制與業務發展之間矛盾的激化。要解決這一困境就必須實現風險應對策略的多樣性。首先要明確究竟哪些風險應對策略可以適用于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其次要站在戰略的高度上明確企業選擇風險應對策略的整體思路和原則,最后要在風險管理流程中設置合理的風險應對程序。
關鍵詞:煤炭企業;法律風險;控制體系;建立研究
在企業運營過程中,管理者因操作管理不符合某種法律規范,管控與預測能力缺乏,致使企業的運營結果在預先期待的結果之外,事與愿違,企業相應會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當然這也伴隨一定的企業損失,于是法律風險便產生了。由于煤炭企業法律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和突發性,一旦企業不重視法律風險,意識不到其巨大危害,法律風險將有變為法律危機的可能,法律危機將使企業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故建立法律風險控制體系勢在必行。
1.煤炭企業法律風險概述
所謂煤炭企業法律風險即企業在運行過程中其行為和法律規定不符,且缺乏管理控制和預測意識,導致企業事前預測的結果遠遠偏離實際結果,最終導致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和面臨經濟損失。但法律風險也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大部分企業都不能認識法律風險帶來的影響危害,進而放任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無限制的發展,從風險逐漸過渡到危機,一旦轉換為法律危機,企業很難掌控其發展情況,嚴重破壞企業發展,甚至還會帶來破產的風險。所以健全煤炭企業法律風險控制能保證企業避免損失,另一方面能保障企業可持續發展,對推動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決策和維護自身權益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而企業建立法律風險控制體系也成為經營運營不可缺少的措施,有利于企業健康穩定發展。
2.影響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制約性因素
影響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制約性因素有很多,如企業決策不當,違規運營與生產,法律意識淡薄、民事訴訟違約較多,維權意識弱、法人治理結構缺乏健全性,法律管理體系不健全等等。但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即管理目標模糊,管理職能欠缺,管理方式不科學。首先是煤炭企業法律管理目標松散,沒有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管理理念,將短期經濟效益的追求作為企業發展與管理的終極目標,這種急功近利的心態,使企業在面臨市場經濟的嚴峻壓力與挑戰時,片面追求企業銷售成績的提高,打破了企業銷售額與風險體系的平衡狀態,致使法律風險的產生,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現受到了制約。其次,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職能缺乏,致使企業員工存在極大的懶散與惰性,工作效果嚴重滯后。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的產生與企業管理效率低下,管理職能不健全,管理行為不力有著直接的關系。由于自身法律意識和法律責任淡薄,管理職能的構建不能實現目標明確化、任務具體化,一些領域甚至出現了管理空白的狀況,這給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的產生埋下了隱患,影響著企業的長期穩定與健康發展。最后,企業風險管理方法不當,不能基于企業實情建立科學、完善的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機制,管理方法的不科學與管理手段的陳舊,使企業風險管理實質性效率低下,于是一系列煤炭企業法律風險便浮現出來。
3.建立煤炭企業法律風險控制體系的可行性策略
(1)增強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
增強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是建立法律風險控制體系的基礎與前提,要做到這一點,企業主要應從兩方面著手:一是樹立煤炭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觀念,企業要做到事先有效預防、過程中加強控制,事后要科學補救。將法律防范與控制理念貫徹與企業生產與經營的方方面面,上至領導下至員工,都要正確認識市場的復雜性和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的不確定、不穩定性與突發性,一旦出現法律訴訟案件,全企業應齊心協力積極應對。二是提高法律風險的防范與控制意識,一些企業的領導往往只注重追求企業經營的速度與效益,忽視了風險存在的客觀實在性,致使企業經濟損失嚴重。因此,企業領導者與管理者應在進行重大決策時,一定要廣泛吸納各方人士的意見,特別是專業法律人員,避免隨意、盲目決策帶來的法律風險。另外,企業要經常開展對員工的法律風險控制培訓,不斷增強企業所用人員的風險控制意識。
(2)建立和健全法律風險責任體系
建立健全法律風險責任體系是推動法律風險控制體系有效建立的重要手段,能有效提高法律控制的高效性。當前,我國煤炭企業法律風險控制體系不健全很大程度上是由法律風險管理責任體系的缺失造成,因此,建立健全法律風險責任體系不可或缺。法律管理責任體系的欠缺與不完善主要體現在管理職責模糊,不具體,管理協調統一性不強。建立健全法律風險管理責任體系主要應堅持“管理協調化、職責明晰化、方式靈活化”的原則,并且注重從三方面著手:一是進行分層管理。將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構分為決策層、管理層與實施層,每一層都要恪守職責,嚴守法律規范,收集有效法律風險信息,盡可能杜絕法律風險。二是進行分類管理,就是將不同種類的法律風險進行總結歸類,并下分到企業不同的部分與崗位,加強各部門風險防范與控制的配合力度,弱化風險。
(3)推動法律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
大多數企業對法律風險產生的因素不夠了解,對其發生的征兆也不夠清楚,這就導致其對法律風險的識別與預警不夠全面客觀,對法律風險的片面認識也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企業對法律風險源的識別與判定。因此,有必要推動法律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與完善。首先,企業應提高對法律風險的認識與了解,明確法律風險識別主體與審核主體,加強預警意識,既能有效識別風險源,又能為解決風險提供可行性方案與措施。其次,企業各生產部門都應對該部門和自身崗位所涉及到的法律風險有一定的認識,常懷預警之心,提高識別風險能力,在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督促每一個部門建立法律風險控制網絡,全面檢測煤炭企業法律風險。
(4)注重法律風險管理流程的創新
注重法律風險管理流程的創新,是推動煤炭企業法律風險控制體系建立的又一重要措施。創新法律風險管理流程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踐行:一是企業各部門法律風險管理信息進行收集與積累。包括企業各部門財務、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各類潛在性風險,企業要嚴格要求各部門遵循科學、有效的搜集方法,確保收集風險知識的可靠與實效性。二是做好對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的識別工作。在企業不同的責任階層與管理階層,都要嚴守法律法規和企業管理流程規范,對相關領域內出現的風險進行識別、描述與分類,考慮到風險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對識別的法律風險進行科學評估,為應對風險奠定基礎。三是采取積極的風險應對策略。企業要適當將風險控制在企業可以應對的范圍內,根據評估和控制結果采取科學有效的風險解決措施。再者,基于風險環境的改變,要不斷完善與改進應對計劃,做到監督與完善并舉,提高風險解決效率。
(5)構建煤炭企業法律文化提高風險控制意識
首先企業應樹立法律風險控制理念,提前做好預防和事后補救工作。所謂事先預防提前給企業注射免疫疫苗,使企業從高層領導以及下屬員工都具備防范法律風險意識。同時也要在過程中做好控制,這也是企業實施法律風險控制的重中之重,可以說企業所有部門和崗位在運行過程中都能做到有效控制法律風險。而控制法律風險的目的在于將威脅企業運行和發展的因素扼殺到搖籃里。但不可否認市場有一定的風險性和復雜性,并不能完全避免法律風險發生,所以事后補救成為企業面法律風險的最后一層堡壘。一旦企業面臨法律訴訟,其內部法律人員就應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制定可行性應對措施,減少訴訟風險損失,總的來說,煤炭企業法律風險事先控制是基礎,過程控制是關鍵,而事后補救十分重要。其次增強法律風險控制意識;當前多數企業高層都過于重視企業經濟發展速度,甚至沒有法律風險控制意識,也忽略了風險的客觀存在,從而導致企業在運營過程中沒有達到預期設計目標,進而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因此企業高層在針對經營管理組做出重大決策時應實行民主決策,增加透明度,積極聽取煤炭企業法律工作人員建議,避免因盲目決策而導致企業經濟損失。此外崗位不同,誘發其發生法律風險的因素也自然不同,企業有必要定期組織員工接受法律風險培訓,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法律風險報告制度,促使企業高層和員工能及時掌握相關法律風險信息,可以說只有提高企業高層管理法律風險控制意識,才能有效避免發生法律風險。第三強化守法行為意識;企業領導和員工應共同提高法律思想境界,尤其決策者在作出決定前應先咨詢相關法律事項,保證經營不違法的經濟活動,那么企業才能更快提高管理水平,為法律風險控制打下堅實的基礎。綜上所述,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環境下,要想實現企業的長期、穩定和可持續發展,企業在注重經濟增長與銷售效益的同時也要建立法律風險控制體系,強化法律風險管理的科學性與高效性,通過提高法律風險意識、建立健全法律風險責任體系、建立法律風險預警機制、注重法律風險管理流程的優化與創新等方式推動煤炭企業法律風險控制體系的建立。
【參考文獻】
[1]陳中強.淺析煤炭企業法律風險控制體系的建立[J].東方企業文化,2013,24:213-215.
[2]馮耀華.論煤炭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建立[J].東方企業文化,2007,07:8-9.
企業法律風險的概念
企業參與市場經濟面臨的風險是多方面的,包括投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財務風險、法律風險等。要進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就要從企業面臨的眾多風險中甄別哪些屬于法律風險。
無論是在企業風險管理領域還是在法律事務領域,企業法律風險都是一個經常被提及的概念。然而,不同領域的學者對法律風險概念的理解和表述卻不盡相同。有人側重于從制度層面來理解法律風險,認為它是由于未能認識到法律效力,或對法律效力的認識存在偏差或者在法律效力不確定的情況下開展經營活動而使企業的利益或目標與法律規定不一致而產生的風險。有人傾向于從法律風險外延來概括,認為法律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因監管措施和解決民商爭議而支付的罰款、罰金或者懲罰性賠償所導致的風險。還有人從企業成立和運營的目的出發,將法律風險歸為商業風險的一種,強調法律風險是指企業所承擔因發生潛在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害的風險。
從上述各種觀點可以看出,對企業法律風險的定義基本上是從風險誘因和風險后果兩個方面來進行。在風險后果方面,各家觀點基本一致,即認為法律風險是一種給企業造成損失或帶來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在風險誘因方面,雖然各家觀點差異較大,但多數都不夠全面。因此,筆者認為:企業法律風險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由于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由于包括企業自身在內的各種主體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負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企業法律風險的特征
1. 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原因具有確定性
這是企業法律風險區別于其他企業風險的一個最根本的特征。 無論哪一種企業法律風險,其產生原因歸根結底都是基于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例如,企業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 侵權、 怠于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等行為,都是確定性的違反了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否則不能直接導致法律風險的發生。
2. 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結果具有強制性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侵害其他企業、單位或者個人的合法權益,勢必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等法律責任。法律責任具有強制性,不受企業或其他任何因素的影響。
3. 企業法律風險發生領域具有廣泛性
企業所有經營活動都離不開規范的調整,企業任何經營行為都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企業與政府、 企業與企業、 企業與消費者以及企業內部的關系,都要通過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調整。因此,企業法律風險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各個環節之中,貫穿于企業存續的始終。
4. 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結果的可預見性
企業法律風險因違反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而產生,然而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給當事人明確規定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因此,企業法律風險是可以事前預見的,即可以通過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解讀而預先判斷并加以預防的。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
法律風險管理產生于企業內部控制系統中,但又具有相對獨立的體系。基于法律風險的特征,結合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實踐工作,法律風險管理可以概括劃分為法律風險的識別、法律風險的評價、法律風險的控制、法律風險的測評四個部分,這四個部分循序相連,共同構成一個動態循環的管理體系。
1. 企業法律風險的識別
風險管理的主旨不在于消除風險,因為那樣只會把獲得回報的機會浪費掉,風險管理所需要做的應該是對風險進行管理,主動選擇那些能夠帶來收益的風險。根據法律法規本身的特點和作用,法律風險識別的內容應當是以法律風險的核心要素作為識別重點,結合企業的實際狀況,把企業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包括風險成因、企業經營活動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和后果、相關的案例、涉及的法律主體責任等信息識別出來。將這些風險要素按照一定的邏輯關系,構建一個相對完整和系統的法律風險基礎數據庫。
法律風險管理工作是一項經驗管理,但是基于一定的歷史數據資料的管理。企業法律風險點的積累是需要有經驗的法務人員長期研究和總結。僅從法律法規當中總結歸納風險點,不客觀也不現實。應當是隨著經驗和實際情況的積累,逐漸補充和豐富法律風險點。因此,對企業以往遇到的情況進行分析是至關重要的。對于未來風險的防范我們可以也可以從同類企業中遇到的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加入到對目標企業的風險管理中。
2. 企業法律風險的評價
對企業法律風險的評價,分為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定序分析三個層次。一是法律風險的定性分析,主要是分析法律風險的屬性和類別。法律風險的屬性包括民事法律風險、行政法律風險和刑事法律風險等。法律風險的類別包括違約風險、侵權風險、違規風險、怠于行使權利的風險等。二是法律風險的定量分析,主要是通過一定的計算方法,對法律風險進行量化分析,評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即對風險發生概率和風險的損失度進行綜合評估和判定。三是法律風險的定序分析,在定性和定量分析基礎上,將對企業有重大影響的風險進行甄別、排序和分級,確定重大風險。
定序分析方法對于企業排列法律風險點,找出哪些是應當優先解決的法律風險,哪些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風險有著重要的意義。因為企業面臨的風險往往較多,對每一個風險都專門進行管理是不現實的。因此,企業有必要將重要的、對企業有重大影響的風險進行篩選、甄別,按重要性排出法律風險清單。
3. 企業法律風險控制
法律風險控制是指企業對評估出的法律風險從戰略層面到具體風險解決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過程。制定和實施法律風險控制方案包括以下工作流程。一是強化風險管理的組織職能。合理設置法律風險管理的組織機構和人員配置,明確風險管理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建立起批準、授權制度、考核方法、獎懲制度等。強化風險管理部門和人員在企業決策中的咨詢作用。二是優化風險管理的各類制度、流程和文本。將法律風險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有機地整合在一起,使企業日常工作的制度、流程、文本同時成為應對法律風險的防線,實現企業合法權益的最大化、法律風險的最小化。三是適當分配風險管理的資源配置。企業需根據法律風險管理計劃,制定可行的方法,為法律風險管理分配適當的資源。設立或調整與風險控制相關的組織機構、人員、增加資金投入等。同時,法律風險管理人員需要具備特定經驗和能力。為提高法律風險管理的收益水平,根據企業內部條件和管理需求可引入信息管理系統,提高信息溝通和管理的效率。
4. 法律風險的測評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方案制定和實施后,需要對控制方案實施情況和實際效果進行測評,并及時發現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法律風險測評的內容包括風險控制方案落實的及時性和落實質量,即考察各責任部門是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整、準確地落實了風險控制計劃,體現了風險控制的目的。
中圖分類號:C9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5)02-200-03
企業從它建立的第一天起,就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企業收益的取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都是在克服各種風險的影響、有效管理各種風險的條件下完成的。而風險,是一個非常古老的的困擾著人們實現自己意愿的問題。無論是否理解風險的概念,人們決策時都不得不考慮它的存在。在我國,“企業法律風險”概念的首次出現是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4年5月頒布的《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之中。2006年6月,國務院國資委出臺的《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國資發改革(2006)108號]按照風險內容或來源將企業風險分為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這標志著我國第一次從政策法規上提出從管理的角度進行法律風險防控。
一、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的必要性
就我國刑事法律而言,企業刑事法律風險包括企業本身的風險以及其經營者等相關人員的風險兩大方面。企業如果依靠違法行為獲取利益,很可能被繩之以法,甚至企業經營者也會牽涉其中,鋃鐺入獄。在當今中國,一大批叱咤風云的商界傳奇人物,因其決策上的失誤,導致公司經營陷入困境,而被追究法律責任者,屢見不鮮;甚至自認為系有利于公司之行為,結果卻必須背負損害賠償責任或者刑事責任者也不少見。而因企業經營者被繩之于法,致使企業陷入混亂,最終消失在市場競爭之中的案例也多如牛毛。可見,刑事法律風險對于企業的未來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筆者認為違法行為幾乎是必然造成法律風險的產生,刑事法律風險是企業經營過程中最致命的法律風險。而刑事法律設立的目的,本身也是通過嚴厲的懲罰來威懾社會成員,使之放棄違法的企圖,從而達到維護社會秩序的目的。孰輕孰重,不言而喻!
二、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內涵和現狀
刑事法律風險是指因行為違反刑法構成犯罪而需要承擔法律制裁的法律風險。企業的刑事法律風險從企業設立到終止的各個階段都可能發生,甚至在企業進入破產程序以后也可能發生刑事法律風險。刑事法律的否定性評價強調主觀和客觀相統一,因此刑事法律風險均屬于違法風險。
在我國刑事法律規范體系中,并無企業犯罪一說,與之相對應的是單位犯罪,在刑法理論上一般稱之為法人犯罪。我國《刑法》第30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中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解釋,該解釋中規定,“刑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既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企業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由此可見,單位犯罪是一種為單位利益或者以單位名義而實施的犯罪,而且基本是與單位的經營活動有關。
根據我國《刑法》第31條的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對于單位犯罪的刑事處罰一般為罰金,但一般同時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人身刑。
三、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表現形式和特色
(一)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表現形式
企業的刑事法律風險當然源自于企業對刑事法律的觸犯,但是,發現企業刑事法律風險卻不能兩眼只盯著刑事法律條文,因為觸犯刑事法律條文的具體行為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所以,必須將企業的具體行為與刑事法律條文結合起來,才能準確判斷該行為有無刑事上的風險。例如:刑法規定的詐騙犯罪均是以非法占有目的為構成要件的,但何種行為表明行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實踐中情況就非常復雜,必須結合刑法的規定對一個行為進行綜合分析從而探究其實質才能作出準確判斷。當然,有些觸犯刑事法律的行為有常見表現形式,對這些常見行為的概括也是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取得的成果。
(二)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特色
從企業管理的角度去看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專業性是其一大特色,因為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活動中任何活動的基本尺度都是依據法律規范。總的來說,企業管理視角下的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管理,有如下的特色:1.企業刑事法律風險范圍的有限性;2.工作內容的波動性;3.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嚴重性;4.管理質量的人為性。
在某些場合里,法律上的需要與經營上的需要是相互排斥的,而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的核心就是如何保證二者之間的平衡。要做好這一點的前提,一是要準確地識別出刑事法律風險及其危害性,二是要根據企業的實際目標找出最為合適的解決方法。因而,在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方面,無論是因噎廢食還是削足適履都是不足取的,而如何在具體的操作中把握好尺度,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掌握。
四、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業務的拓展
(一)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應當歸類于刑事非訴訟業務
我國現行《律師法》規定的律師業務有7項,其中包括律師可以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然而,說到律師的非訴訟業務,一般理解為律師在民商事領域提供的非訴訟法律服務,很少有律師涉及刑事非訴訟業務。但仔細分析,卻發現在幾乎所有的非訴訟法律服務領域,都存在著與刑事法律相關的專業活動。可以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切民商行為,既有參與主體按照法律授權的合法行為,也有參與主體違反禁止性法律規定,甚至面臨刑事法律干預的違法犯罪行為。由于專業因素,對于復雜的、可能涉及刑事法律問題的社會經濟現象,長期從事民商法律事務的律師一般而言難以作出及時、合理地處理,反之亦然。僅僅從這個意義上說,開拓刑事非訴訟領域的相關業務,前景非常廣闊。
因此,在做刑事訴訟業務的同時,刑事律師不能忽視社會上尤其是企業界向律師提出的刑事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需求。刑事律師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在長期訴訟當中積累的豐富實踐經驗,針對企業的決策和運營,從刑事法律層面上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企業防止發生刑事法律風險,幫助企業實現真正的健康發展,既契合了企業發展的需要,又為刑事律師在刑事非訴訟領域開辟了一塊業務新天地。
(二)刑事非訴訟業務的拓展
早在2006年7月,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友明就撰寫了《刑事非訴訟律師業務初探》一文,對刑事非訴訟業務進行了有益地探索,引起律師界的共鳴。2010年3月,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欒少湖專門就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問題提交了人大代表議案《關于盡快在全市開展企業高管人員刑事責任風險防控工作的建議》。當然,以系統的眼光來看,這些嘗試還主要集中在對企業進行宣傳教育的層面,包括將企業容易觸犯的罪名予以分類解析,也是從宣傳教育的角度展開的。
如果我們由此再向前進一步,把目光由企業轉向企業與刑事律師的互動上來,探討律師如何幫助企業防范刑事法律風險,并經過討論將此項工作設置為一個系統工程“企業法律風險管理”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由此“生產”出來的“產品”對企業肯定有極大的吸引力。
五、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的操作流程
(一)組建專業團隊
企業的刑事法律風險涉及方方面面,任何一個律師都不可能是所有方面法律事務的專家。律師向企業提供的防范刑事法律風險非訴訟法律服務,是一個龐雜的系統工程,單靠一、兩名律師的協作是難以完成的。因此,必須針對每一個企業的刑事法律風險防控項目組建一個律師團隊,人數以三到五人為宜,才能勝任一個企業方方面面法律風險的識別、評價、應對工作。同時,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范不是紙上談兵,必須要以律師豐富的實踐經驗為依托,針對企業的具體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這就要求進入團隊的律師要有刑事辯護與的執業經歷,可以以從事過三年以上刑事業務為最低條件,以保障團隊智力資源的豐富性。
另外,企業的刑事風險防范在有些場合與一般法律風險(民商事法律風險、行政法律風險)是有聯系的,一般法律風險累積、增大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演變成刑事法律風險,為了使律師提供的防范刑事風險法律服務能夠幫助企業防微杜漸,從根本上清除發生刑事法律風險的誘因,律師團隊有必要有一至兩名從事民商、行政法律事務的專業律師參與,以實現團隊智力資源結構的合理性。
(二)針對一個具體的目標企業的刑事法律風險防控項目,律師團隊要做的工作千頭萬緒,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三個方面
1.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識別。為了有效管理法律風險,企業必須要知道所面臨的風險,也即進行企業法律風險識別。識別刑事法律風險與在雷區里探雷非常相似,任何未被識別的刑事法律風險都有可能造成企業的重大損失,而沒有一定的科學方法則又無法系統、全面地識別企業所面臨的刑事法律風險。
企業刑事法律風險識別是實施刑事法律風險防控項目的第一階段,通過精心策劃的盡職調查活動全面了解企業與刑事法律風險的有關資料。盡職調查的范圍與深度取決于律師和企業所共同確定的項目內容,其側重點是通過系統收集企業各類歷史或現實行為的真實情況信息,為從整體上識別企業刑事法律風險提供基礎資料,以便于發現企業的管理制度及經營行為中各個具體的作為與不作為所存在的刑事法律風險。盡職調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中與其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人和事,其中,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尤其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作重點調查,因為他們對企業具體行為有決策、控制作用。調查的方法有資料收集、調查問卷、零距離訪談、現場觀察、調查核實等等,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靈活設計。
2.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評估。通過前期的盡職調查及刑事法律風險識別,企業的刑事法律風險點已經以法律風險清單的方式呈現出來。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識別是一種定性分析,提示了企業所存在的刑事法律風險,但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法律風險都需要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加以應對,在諸多因素的制約下,企業只能以“厚此薄彼”的方式控制法律風險。面對成百上千的法律風險點,無法準確判斷法律風險的大小,導致企業難以妥善處理法律風險控制與業務發展之間的矛盾。如果企業眉毛胡子一把抓式地加以應對,既不經濟也不可行,甚至還有副作用。要走出這一困境,就必須實現刑事法律風險的定量分析。
法律風險評估需要依靠定量分析進行,定量分析是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兼具法律與管理雙重視角的必然要求。但是,僅僅如此也還是不足夠的。在刑事法律風險的評估當中,經驗往往也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訴訟仲裁作為解決法律問題的最終手段,其運用將使存積已久的問題脈絡清晰。經歷了大量訴訟仲裁錘煉的刑事律師,對于相關問題便會自然而然產生一種法律“直覺”。有了這種法律“直覺”,再輔之以一定的數理模型,那么對于風險評估的量化程度才能恰到好處并不失精確。
一般而言,企業刑事法律風險評估的內容包括三個部分:一是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即在一定時間段內風險發生頻次的高低;二是風險影響程度,即風險一旦發生后可能給企業造成的損失程度,確定刑事法律風險的預警線;三是風險水平,亦稱風險損失期望值,即綜合考慮風險發生可能性與風險損失度后對風險嚴重程度作出的判斷,具體表現為風險可能性與風險損失度的乘積,初步明確風險管理的策略。
3.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的防控。在制定企業刑事法律風險全面解決方案階段,律師需要結合前期的法律風險識別、評估等工作成果,將評估結果轉換成企業可以看懂、能夠操作的刑事法律風險解決方案。實施刑事法律風險控制的精髓,是將法律風險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有機地整合在一起,使企業日常工作的制度、流程、文本同時成為應對刑事法律風險的防線,通過這“三駕馬車”去實現企業合法權益的最大化、法律風險的最小化。其內容包括,(1)管理制度修訂。這類工作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刑事法律風險評估的結果,通過修訂或補充、起草公司各類管理制度的方式,從制度上避免一部分法律風險。對于那些管理尚不完善的企業,不僅需要修訂其原有的管理制度,還要考慮到各制度的層級關系和同級間的協調問題,而且需要補充許多企業原來沒有的規章制度;(2)完善工作流程。相對于繁文縟節的規章制度,流程在以圖表的方式描述具體行為的程序及內容方面,遠比規章制度所用的文字量要少,因而生動形象、簡便易讀、便于記憶,特別是流程圖其操作性和可執行性均遠遠強于以文字表述的流程。雖然完善工作流程是所有工作量中最“不像”律師工作的內容,但事實證明完善工作流程的做法非常受企業的歡迎;(3)制定工作文本。為企業制定標準合同文本體系的宗旨,是根據不同交易的實際情況,為實現交易目的和確保交易安全最大程度地行使意思自治的權利方式,同時通過統一、成套的文本確保企業效率。與企業合同有關的甚至與企業管理有關的許多文本都需要標準化并與制度、流程配套,從內容和證據兩個方面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的安全;(4)解決具體問題。這類工作是除了上述三種工作內容以外,針對盡職調查、識別、評估中所發現的某些個案的、“一次性”的已經存在的刑事法律風險制定解決方案。
總體來說,企業刑事法律風險防控的應對就是通過系統的整理和篩選,整合到企業的規章制度體系、合同文本體系、流程管理體系之中,或是針對已經存在的刑事法律風險問題制定具體的、“一次性”的解決方案。經過這樣的整合之后,法律風險管理就會融入企業管理的細節之中而成為企業管理的一部分,給企業帶來實質性的進步。
關鍵詞:質量控制;風險識別;風險點;電力物資
把質量作為“百年大計”一直是電力企業的重要指導思想,物資質量控制要覆蓋設計、生產、檢驗、交付等全過程,對電網的建設水平提升有重要意義。采用風險管理相關方法,能使公司在物資質量控制過程中預先收集相關風險因素,并對風險的重要性和可能性進行評估,從而制訂出合理的風險應對策略來有效防范風險的發生和降低風險造成的損失,促進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本文針對質量管理業務,重點從設備監造、設備材料抽檢方面對質量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參考歷史數據和案例對質量風險點進行了分類分級,分析了風險來源,制訂了合理的措施和制度保障質量。這些工作有助于公司對電力物資質量保障提供事前的預防方法和采取內部控制措施。
1電力物資質量風險識別與分析
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基礎,是風險防控措施的依據。風險來源于不同的方面,有的源于工作細則制訂的不夠細致,有的源于業務執行規范性不足,有的源于業務人員的疏忽,有的源于業務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不到位。從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兩個層面上對物資質量管理所面臨的風險因素進行了系統識別。風險識別需要確定風險事件、識別風險因素、初步判定風險后果,本文采用調研問詢、參考歷史數據等風險識別技術,對產品質量管理環節的風險點進行識別。建立風險點清單后,進一步對識別出來的風險成因進行分析,采用魚骨圖等方法從影響風險形成的人員、設備、技術、管理、環境、信息等方面分析風險的原因。主要工作流程為:①基于業務流程,對質量管理涵蓋的各流程進行梳理,識別風險相關業務。②針對風險相關流程,梳理并分析流程內涉及風險的步驟及節點。③針對流程每個階段及具體節點識別風險點,即產生風險的具體業務行為或業務行為方式。依據業務行為是否造成腐敗、公司項目施工進度受阻、項目質量出現問題以及管理水平不佳等,將風險進一步劃分為法律風險、廉潔風險、管理風險。④邀請業務專家依據風險造成的后果和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對各個風險點進行評價,將風險點劃分為重大風險、中等風險和一般風險三類。
2電力物資質量管理風險防控措施
風險防范策略主要包括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兩類。風險事前控制即事前預防,以期在業務開展前對可能產生的風險進行主動避規,主要以教育培訓和業務研討的方式展開,主要方式包括積極開展風險培訓教育,增強風險意識;定期開展法律知識的培訓,培養契約精神;定期開展企業通用制度、操作規范、業務流程的培訓;適當地開展跨地區、跨部門的業務交流活動,提升管理水平;加強供應商關系管理相關規定的宣傳,提升供應商的法律意識、誠信意識。風險事中控制措施是預防風險的核心環節,通過在質量管理業務過程中建立起自查自糾和風險告知等方式,對業務人員的行為、業務規范落實過程進行動態提示,以盡早遏制風險。這些措施構成了工作人員在執行業務操作時的規范指導。《重大風險崗位提示卡》以卡的形式對質量管理相關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涉及風險點、風險防控措施進行了確定。該卡應分發給崗位責任人,并貼于明顯處,在實際業務開展中,崗位責任人應嚴格按照該卡進行業務操作。《物資抽檢重大風險點防控手冊》針對“抽檢計劃信息泄露風險”“抽樣,取樣、送樣規范性風險”“抽檢質量問題處理”三個重大風險點,引入隨機抽檢和雙盲樣等機制,并對取樣、送樣環節的業務操作進行規范,以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此環節的廉潔風險和法律風險。
3結束語
本文采用風險管理方法對電力物資質量管理業務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了識別與分析,針對重大風險、中等風險和一般風險的影響范圍與后果,制訂了“三卡一冊”的風險防控措施體系,完善了目前電力物資質量管理的業務規范,有助于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物資質量風險防控長效機制。
參考文獻:
[1]郝澤軍,陸穎.電力企業供應鏈風險防控及措施研究[J].物流科技,2016,39(12).
[2]李成,馬波濤,劉曉龍.電網物資質量管理研究[J].中國市場,2017(18).
醫療風險的估測、評價和識別:組織院內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將近年來院內發生的投訴、糾紛進行原因分析,找出可能發生風險事件的主要醫療信息,并對這些風險事件的后果進行估測、評價,歸類管理。分別制定出風險管理措施和處理措施。
制定醫療風險控制制度和措施:對相關專業科室和相關醫療操作易發生醫療糾紛和投訴的主要項目調查分析后,針對存在或潛在的醫療風險問題,制定每項診療活動的操作常規和規范性要求,如醫療安全管理辦法、醫療風險控制辦法、專業專病管理辦法、特殊檢查同意告知制度、醫療差錯報告制度等,對每項辦法或制度都制訂出相應的落實措施,并要求醫務人員嚴格遵守。
強化法律意識,注重證據保全:實際工作中,一些醫療機構,法律意識不強,違法執業,病案書寫不規范,病歷記錄不及時,漏記、錯記、甚至空白,常規輔助檢查不全,輔助檢查報告單丟失等[1],這些現象對增加醫療風險發性率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在醫療風險管理過程中,我們通過加強對職工的法律法規學習教育,風險管理教育,使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得到強化,使之自覺規范醫療行為。同時,要求醫務人員書寫醫療文件做到及時、準確、完整、規范,并保存完好。對診療質量實行院、科兩級專業技術責任制度,急癥患者實施分流制度,加強對臨床部門的業務支援,盡量減輕一線醫護人員工作量,并實施了全院醫療、護理素質與質量保證計劃,這些措施的實施,對降低醫療風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加強醫患溝通,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充分尊重和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權能有效化解或減少醫療風險,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權的直接方法是醫患溝通。事實上,多數患者醫學知識欠缺,與醫生比較,往往呈信息不對等[2],所以,我們要求在客觀、全面、詳盡、耐心告知的基礎上,醫生必須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與患者進行溝通,以切實保障患者得到與自己利益相關的情況和權利,不誤導患者。
討 論
醫療科學是一門經驗科學,醫療行為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決定了醫療行為的高風險性。要有效避免醫療風險,防范醫療訴訟,就必須實施有效的醫療風險管理,強化風險意識,消除醫療安全隱患,降低風險因素,提高醫療質量。
實施醫療風險管理以來,收到了患者、職工、醫院的互利效果,通過不斷整改、不斷識別、不斷評價工作中存在和潛在的醫療風險,醫療質量呈螺旋式上升的效果,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防范風險的能力都得到不斷提高,醫療糾紛和醫療投訴明顯減少。
醫療風險管理要因人、因事而異,要注入人文的管理理念,要注重引起醫患之間、領導與職工之間、職工與職工之間的共鳴,在管理過程中充分利用識別、評價、整改――再識別、再評價、再整改這種循環往復的工作方法,并保證每一個循環都有新的提高和新的認識。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