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2-26 17:36:47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自然災害的風險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該著作涉及到我國農業自然災害管理和防范的諸多領域,內容豐富,資料翔實,論證充分。全書共六章,約30萬字。研讀這部著作,具有以下四方面的鮮明特點。
第一,主題突出,結構鮮明,體系合理。作者緊緊圍繞農業自然災害的風險管理與防范展開研究。通過對大量相關數據的整理分析,尤其是建國以來農業自然災害數據的分析,概括地指出我國農業自然災害日益嚴重主要表現在: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范圍越來越大;經濟損失越來越嚴重;自然災害是導致農村貧困的重要根源。進而從現實分析中歸納出我國農業自然災害呈現出的六大特征,即災害的廣泛性和集中性;災情的季節性和地域性;災害的群發性和伴生性;災害區域分布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性;自然因素與人為因素的交叉性;災害加重與防災能力弱化形成的反差性。作者還特別分析了農村自然災害對農村貧困的影響,考察了我國農業減災防災能力的基本狀況。最后重點提出建設一套中國特色農業自然風險管理與防范綜合體系的具體對策措施。
第二,研究方法的多樣性和知識的交融性。作者主要以農業經濟學、生態經濟學、管理經濟學、數量經濟學、產權經濟學的基本原理為基礎,運用宏觀與微觀分析相統一、理論與實證分析相統一、定性與定量分析相統一、靜態與動態分析相統一等基本方法,來分析和探尋我國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發展過程中展現出來的規律性特征,從而在此基礎上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具體對策。該著作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運用大量的數據來分析說明問題,有力地增強了研究成果的科學性。
第三,研究視野的創新性。在研究我國農業自然災害風險管理與防范時,作者不僅從縱向考察了我國農業自然災害的歷史發展狀況,橫向展示了我國農業自然災害的表現形式,而且還將視野拓展到對國外經驗的研究。作者在第六章專門用兩節來介紹美國、法國、印度、泰國等國家在農業自然災害管理和防范領域的先進經驗。作者還將農業自然災害的風險管理與防范研究放到國民經濟宏觀發展和統籌城鄉的大背景下來分析,進一步拓寬了研究視野,從而有助于作者獲得許多深刻的認識,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
中國地域遼闊,地理環境和氣候千差萬別,農業自然風險相當復雜,是世界上災害嚴重且災害類型最多的少數國家之一。1990-1999年平均每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1721.30億元,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50%,2000-2005年平均每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1872億元,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55%。
我們所研究的農牧業風險是發生頻率高、涉及范圍較廣、區域性和季節性強、造成損失較大的西部民族地區自然災害風險。風險一旦發生,種植業或養殖業損失非常大,如2005年,青海省先后遭受了雪災、旱災、洪澇、山體滑坡、冰雹等重大自然災害,全省共有34個縣的211萬群眾受災,重災民110萬人,分別占全省農牧民數的60%和27%。農作物受災面積13.30萬公頃,其中,絕收6.10萬公頃,減產糧油2.50萬公斤。因災死亡牲畜29.20萬頭(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18億元人民幣,其中農牧業直接經濟損失10.12億元。2006年5-8月,由于受持續高溫天氣影響,省內大部分地區又出現旱災,據統計,全省有36個縣的168萬人口受災,農作物受災面積12.20萬公頃,因災死亡牲畜26.23萬(只),天然草場受災面積2113萬公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70億元,其中農牧業直接經濟損失7.30億元。內蒙古從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由于人口增多,自然環境惡化,草原動植物資源的稀缺,導致草原生態系統全面退化,加劇了災害頻發率,草原牧區災害損失呈不斷上升態勢,全區每年農牧業災害經濟損失平均達70多億元。占全區自然災害損失的70%左右。據有關統計,僅1990-1998年的8年間,全區累計因自然災害死亡的牲畜達1270萬頭(只、匹),直接經濟損失38億元,平均每個牧業人口損失近6000元。新疆、四川、云南等自然災害多發地區每年的經濟損失情況也很嚴重。
目前,國內減少農牧業自然風險的措施一般包括減災工程建設(即水利建設、防震抗震工程、治沙工程、農牧生物災害防治工程、自然生態環境保護等)、減災非工程建設(自然災害風險區劃、災害保險、政府財政補助、緊急援助、貼息貸款等)、自然災害的監測與預警系統建設等。西部民族地區以往救災主要依靠民政救濟、中央財政的應急機制和社會捐助。但有限的財政支農扶貧款、救災專項款以及社會捐助相對于廣大農牧民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來說,可謂杯水車薪。這一模式耗費大量財力物力,不利于健全的農牧業自然災害風險保障長效機制的形成且資金使用效率不高。
如何建立西部民族地區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是個涉及自然地理、經濟社會、歷史文化的十分復雜的重大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對策來解決。鑒于此,深入開展對建立西部民族地區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的研究勢在必行。
二、研究意義
第一,對西部“三農”問題的有效解決和實現民族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及東西部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有一定的實際意義。一方面,這些地區農業或畜牧業經濟比重大,農村人口比重高,自然災害頻發。要解決西部“三農”問題,不能不研究西部民族地區農牧業經濟發展中的這一“瓶頸”。減災理論認為,自然災害是一種自然現象,是不可規避的,但災害是可以預測的,因而災害是可預防的。通過對災害認識的不斷深入和減災措施的不斷完善,可以減輕災害并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水平。通過農牧業風險管理,分散其行業風險,保證民族地區農牧業生態一經濟一社會復合系統的均衡與和諧的進步。另一方面,根據西部民族地區的經濟結構的特殊性和自然災害的多發性、規律性,建立與完善該地區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對于消除其區域內的貧困問題,減少東西區域間的經濟發展差距,促進國內經濟的協調發展有現實意義。
第二,對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中國是一個國土面積大且自然環境條件相差甚遠,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極不平衡,人口多且民族及人口分布較復雜的國家。研究建立西部民族地區的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去平衡與協調社會各階層的不同利益,對于建立和諧社會至關重要。有效的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作為西部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可促使資源得到最優配置,規避風險,提高經濟效率。
第三,為有關部門建立草原畜牧業保險體系提供政策依據。草原畜牧業自然風險既有養殖業自然風險的特性,又有種植業自然風險的共性。所以,草原畜牧業保險的建立,需要對西部草原牧區特殊性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目前,國內還缺乏可以依據的詳細可靠的相關專題研究的資料。因此,該項研究具有一定的政策參考價值。
三、國內相關問的研究及其趨勢
(一)關于農業風險的分類
由于農業風險是行業風險,所以,在風險分類的一般原理指導下,不同學者對農業風險進行了不同的分類??偨Y國內研究的分類,將農業風險劃分為生產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資產風險、技術風險、服務風險、社會風險、體制風險等8種類型。
民族地區農牧業風險的分類涉及自然地理、歷史文化、經濟社會、意識形態等復雜的問題,其劃分與歸納方法具有獨特性。
(二)對農業自然災害風險的研究
全國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和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資助項目的《中國農業災害風險評價與對策》一書,對農業災害辨識、風險評估方法、風險對策和實情史料(1951―1994)等進行了分析研究,探索了農業災害風險預測和保險區域劃分方法,介紹了農牧業減災對策。
20世紀90年代開始,西部民族地區不僅氣象部門對于氣候區劃問題進行了廣泛深入的研究,而且從事農牧業、水利、環境資源開發利用及其發展規劃等方面的生產、科研、教學及管理部門的人員也從不同的視角發表文章,立論出書。從自然災害的角度對農業風險進行了廣泛研究。為民族地區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為生態農牧業服務提供了有利的理論依據。
(三)災害經濟問題的研究
鑒于災害問題的嚴重性與普遍性,人們已經開始對災害經濟問題進行研究。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災害經濟方面的研究成果不斷出現,如《災害與災害經濟》(論文集)、《災害與社會》(論文集)、《災害生態經濟研究》、《災害經濟學》。2000年至今,其研究成果不斷增多,出版了《中國自然災害與經濟發展》、《中國水旱災害的經濟學分析》、《農業災害經濟學分析》、《水災害經濟學》、《區域災害經濟研究》等論著,發表了大量的災害經濟方面的學術論文,在此領域如在災害損失的評估、防災政策的制度分析、環境災害的轉移機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對民族地區相關問題的研究少、成果少。災害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特的經濟學科,需要對民族地區的農牧業災害問題進行研究。
(四)農業風險管理問題研究
中國農業保險在1980年以前的研究由于各種原因進展緩慢,直到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重新開辦農業保險業務之后,經濟理論界對各種農業保險理論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國內學者關于農業保險屬性及外部性的爭論,最終引出了農業保險應于政策性保險的結論。歸納起來,中國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及供需雙冷既有其一般性,又有其特殊性。一般性體現在系統性風險、信息不對稱及正外部性等方面,特殊性主要體現在中國的農業保險是農業、保險業這兩個弱質產業的“弱弱結合”,以及國內農業保險制度的供給不足。綜合中國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現有理論研究成果包括“政府論”模式、“商業論”模式、“過渡論”模式、“層次論”模式、“區域論”模式等觀點。
一、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影響因素
1.外部因素――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客觀因素
外部因素是影響電力企業財務風險形成的客觀因素。從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外部影響因素上看,金融風險和自然災害風險均屬于影響電力企業財務風險形成的外部因素。其中,金融風險主要是與金融活動相關的風險,如利率、匯率、股票和債券價格波動風險。企業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使得金融風險的發生成為可能,在電力企業中,金融風險是企業財務風險之一。此外,自然災害風險也不同程度地影響著企業的財務,使電力企業財務管理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從自然災害風險的屬性上看,一般來說,臺風、冰雹、強降雨、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都屬于自然災害風險的范疇,自然災害帶來的財務風險,主要表現在破壞電力設施方面,一旦出現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財務風險,往往造成大范圍內電力設施嚴重破壞,給電力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不計其數。
2.內部因素――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主觀因素
內部因素是影響電力企業財務風險形成的主觀因素。從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內部影響因素上看,資產風險、投資風險、以及支付風險,都是影響電力企業財務風險形成的內部因素。具體說來,資產風險是電力企業面臨的非常普遍、危害性也非常大的風險。資產風險的發生,會使財務公司信譽、資金、收益等遭受損失,如一些供電企業由于外欠電費巨大,加上電價較低等原因,使資產收益率很低,就是資產風險。投資風險主要指企業進行投資活動遇到的風險,它也是一種經營風險,在電力企業的投資活動不斷增多的情況下,投資風險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此外,支付風險即出現現金短缺,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的風險,它與資金的流動性有關,對電力企業而言,電力企業的支付風險主要存在于電費收入上。
二、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控制和防范策略
1.提高認識,強化風險意識
提高認識,強化風險意識,是電力企業財務風險控制的重點和難點內容。在電力企業財務風險防范過程中,樹立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意識,從思想意識層面認識到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重要性,通過樹立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意識,對有效控制電力企業財務風險大有裨益。在具體做法上,電力企業財務風險強化風險意識,應大力宣傳財務風險在電力企業發展中的重要性,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對企業員工的培訓活動,提高企業員工防范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意識。與此同時,電力企業還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的管理和監督,合理計劃企業財務收支活動,以控制不合理的開支對企業實現經營目標帶來的風險。
2.確定目標,防范自然風險
由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影響因素可知,自然風險作為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客觀影響因素,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要將電力企業財務風險中的自然風險加以控制和防范,必須在對電力企業財務風險防范的統一部署和規劃上確定目標,自然風險控制的目標,則是在自然災害發生前加強對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防范,并制定對自然災害風險發生的應急預案,這樣一旦產生自然災害風險,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以減輕電力企業由于自然災害風險來帶的損失。
3.建立制度,控制投資風險
建立電力企業財務風險防范的制度,可以使電力企業財務風險控制和防范有章可循,控制投資風險。對電力企業財務風險防范而言,科學高效的投資決策制度的建立,對于企業開展科學合理的電力投資具有重要的意義,企業在重大資金使用和安排上,安裝相關制度進行,可以規范電力企業投資,進而防范電力企業財務風險。如在建立控制投資風險的制度上,對于重大資金項目的投資,可以經過預算管理委員會論證通過,嚴格投資的立項、執行、監控程序。在投資效益分析和電力建設規劃的基礎上確立企業的投資規劃。
4.注重方法,完善支付風險
注重方法,完善支付風險,是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控制和防范有效途徑。在電力企業財務風險的防范中,電費就是電力企業的生命線,對于電力企業支付風險的防范,積極探索電費回收新方法,提高電費回收率,使電力企業財務管理有序進行,有賴于控制電力企業的支付風險。在具體做法上,要把握好兩個關鍵點,一是著力糾正用戶的電能消費觀念,電力企業應向用戶宣傳電力是商品,是特殊商品,用電成本是累計遞增收費方法,讓用戶明白電是需要拿錢來買的。二是電力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風險轉移方法,利用已有的經驗和條件,將困擾電力企業的外部欠收電費問題,通過風險轉移的方法化險為夷。
當一個地區出現了自然災害,不但對這個地區造成相應的人員傷亡和損失,對附近的地區也會造成影響,使得災害的影響范圍不斷擴大,有的甚至可能從災害演變成災難,這些狀況都需要建立自然災害物流管理體系,從而解決應急物資的運輸問題和調配問題,這樣才能更好的控制受災的范圍。而且突發性中大自然災害還需要很多救援物資,從而更好的處理死者的安葬、傷者的救援、衛生的防疫等問題,不然守在的面積就會進一步擴大。為了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迫切需要進行應急物流管理體系建設。
二、自然災害物流管理體系的構建途徑
要想構建完善的自然災害應急物流管理體系,需要強化對于相關理論的研究,要加深對應急物流管理體系、應急組織與指揮、應急風險管理等方面的研究,這樣能夠為物流體系建設提供相應的理論基礎。之后根據理論方面的研究來強化實踐,探索出自然災害應急物流管理體系的建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資金
對于物流的基礎設施來說,主要包含的事儲備物資的設備、物流信息網絡、通信系統等等,這些基礎設施能夠串聯成一條物流方面的供應鏈,從而保證應急物流的良好運作。由于我國物流相關的基礎設施相對比較薄弱,物流運作方面的資金投入也不足,相關部門的重視度也不高,就會影響自然災害物流管理運作。所以,新時期要加大自然災害物流設施的投入力度。保證網絡通信系統的暢通性,這樣在自然災害發生的時候有預警,從而給人們更好的準備時間。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就能提高物流運輸方面的效率,還能更好的提供就在所需的情況,像災區需求狀況、物流運輸狀況等等。
(二)合理儲備資源,做好物資管理
一旦發生自燃災害就需要很多物資,這就需要對物流資源進行整合。在物資采購的時候,能夠積極利用市場運行機制,從而進行物資的動態儲備。在物資儲備方面,需要把儲備專業化跟社會化進行很好的整合,從而構建國家、企業以及地方等為一體發的儲備體系。要積極整合應急物流方面的人力資源建設,這樣才能提供充足的救援隊伍。還要積極整合交通方面的運輸信息,保證一種以上的方式來運輸物資。對自然災害應急物流資源進行整合,能夠調動各方面的資源,能夠快速的輸送到災區。除此之外,要分級管理物資,保證救災物資能夠分布到最需要的地區。
(三)制定合理運行機制,提高組織指揮能力
要建立相對高效的應急物流機制才能保證自然災害應急物流的運作,相對完整的應急物流機制需要物資的供應和調度、協調等機制,還需要政府建立相應的指揮中心,運用法律法規來保證這個機制的實施力度。此外,還要提高爭渡的組織能力以及相應的指揮能力。當遇到自然災害的時候能夠進行群眾的轉移工作,還能指揮各個部門的救災人員安排,保證救災秩序。
(四)完善應急物流系統,制定應急物流預案
根據我國的人口分布狀況,加上經濟主體布局,能夠把應急物流系統分成三個級別來建設,除了國家應急物流系統,還有區域應急物流系統和縣級應急物流系統。構建自然災害應急物流系統,國家方面要進行全局的規劃和保障,區域和縣級的則需要從局部作為出發點,從而提高應急物流系統的及時行。除此之外,要結合一個地區的經濟條件、環境條件以及物流方式等,制定出符合實際的應急物流預案,這樣能夠保證在自然災害發生的時候能夠在最短時間內做出反應,進行有效的人員調配和物資調配。
(五)重視風險管理,構建全民參與管理體系
自然災害具備很強的不確定性,也相對比較復雜,所以,在很多應急物流運作環節中夠存在相應的風險。加上管理可能存在的失誤,就會使風險擴大,產生非常嚴重的后果。所以,要進一步提高風險管理的意識,積極鼓勵企業和民眾都參與到自然災害救治,這樣能夠分散一部分應急救助壓力。要把應急物流系統進一步市場化,從而保證物流系統的動態發展,這樣能夠掌握最新的物流運作信息。
三、結論
關鍵字: 河北??;農業自然災害;財政救助
河北省農業自然災害財政救助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救災資金規模有待增加
政府財政救災支出不穩定。財政的救災支出增長速度與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程度密切相關,近年來自然災害頻繁發生,財政救災支出總量上也呈上升趨勢,但是救災支出的多與少僅與當年的災害嚴重程度有直接的關系,也反映出救災支出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以民政救災支出為例,河北省2007--2009年救災支出數額為3.97億元、8.57億元和5.73億元,可以看出,各年度救災補償資金支出的數量差距較大,和災害造成損失的大小有關,且救災補償資金支出不穩定。
針對巨災風險,政府災后重建的補償資金顯得更加不足。洪水、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巨大損失,從公共基礎設施到公民的財產甚至生命都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受災地區的地方財政支出巨大,基礎設施與生產活動受到嚴重的毀壞,在這樣的情況下,地方財政部門只能依賴中央的財政撥款來獲得重建的資金,但是救災的中央撥款也畢竟有限,這些資金往往是僅能滿足災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對于社會生產力的恢復則顯得力不從心。近年來,河北省加大了對社會救助支出的力度,但是社會救助資金分布于農村社會保障的各個領域中,主要包括災害救助、五保供養等等各個方面,針對災害救助的資金規模力度仍然有限,不能完全發揮災害救助的功能與效果。
(二)財政救災的作用需要提高
農業自然災害財政救助仍停留在維持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上。近年來,盡管政府財政加大了農村自然災害救災支出的投入總量,但在有限財力情況下,所能解決的僅僅還是受災群眾“臨時性”和“緊急性”的救助,不能發揮促進生產發展的作用。
(三)財政救災的時效性差需要加強
財政自然災害救助監督體制不完善。根據當前的政策與制度安排,發生自然災害之后,河北省級政府如果向國務院申請救災與補償資金,需要通過農業部和財政部之間的協調。可能會造成救災資金不能及時發放、不能不及時轉撥、滯留救災資金等問題,延緩了財政資金的補償時效,更不能滿足受災群眾“救災如救火”的資金補償的時間要求。
(四)財政救災資金分配需要進一步完善
當前政府財政救災中存在資金分配結構不合理的問題。目前全國針對災情的核定沒有具體的標準和參照依據,河北省也基本上沒有相應的規范和標準,對于具體的農業作物災害的評估與災害標準就更不用說了。各地市可能存在虛報災情來希望獲得更多上級政府財政救災資金的現象,在政府財政救災資金總量不足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向上級部門“要錢”的能力就代表著當地救災的能力,導致救災的資金很難保證資金分配與使用的公平性,也不能保證救災補償資金支出分配的合理性。
提高河北省農業自然災害財政救助水平的對策建議
首先,引入市場救助主體,緩解財政救助壓力。引入市場方式規避風險是指以市場為依托,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職能。因此建議:河北省政府從政策上鼓勵保險公司經營農作物保險,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或進行經營補貼,形成政府支持,各級政府、農戶、保險企業多級分擔,市場運作的災害損失救助與補償機制。通過財政對市場主體的支持,發揮市場主體農業自然災害救助的作用,減少財政農業自然災害支出的負擔。
第二,建立河北省農業自然災害救助基金。政府要建立長效的投入機制,籌建專門的農業自然災害風險基金,確保在大災面前,抗災有力,救災有序。各級政府在年度經濟發展規劃和財政支出預算中,預留和撥付救助農業自然災害損失的財政專項預算,用于建立農業自然災害風險基金,同時,也可接受社會力量的捐助。該專項基金正常年景只增加不使用,大災之年用滾存的基金進行救助,這樣可充分發揮不同地區和不同年份之間的調劑作用。
第三,改變傳統的災后救助的方式,災前防范和災中的減災資金配置也要到位。財政救助資金或者農業自然災害風險基金,還可用于風險的防范,比如,通過興修水利設施來防范洪澇和旱災的發生,或者對農業生產的環境進行補償。這樣變被動救災為主動防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財政救助的壓力。
最后,提高財政救災資金的效率與支出的時效性。農業自然災害發生之后,政府部門可以委托風險評估事務所或者保險公估公司,對災害發生的損失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和損失大小支付救助資金,避免由于各部門的災害損失申報數據不實帶來的支出效率較低的問題,還能夠根據評估結果得出不同地區災害程度,確保將財政救助資金及時、準確的發放到重災區,避免自身的決策失誤與管理不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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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巨災指數保險 發展現狀 對策
一、巨災指數保險的定義
巨災指數保險是指以特定的巨災風險引起的經濟損失為基礎,并由保險公司對其進行賠付的保險,以歷史記載的災情統計資料和災害預防數據為基礎,以及保險標的的風險損失和物理屬性為分布特征,將災害方面的數據、為防災減災投入資源方面的數據、易損性數據以及價值分布方面的數據進行加權匯總,得到的能夠充分反映出風險損失總體分布、防減災資源投入的情況、災后重建恢復效率等方面的基本情況以及在不同時間和空間下相對變動情況的統計指標體系。
巨災指數保險與一般的損失補償型保險在保險金賠償或給付方法上有著明顯的不同。一般的損失補償型保險,發生保險事故后,通常核算保險標的的實際損失,根據實際損失的金額來進行賠償或給付。而巨災指數保險,則是依據一些客觀的可以觀察預測的指標,并且要求這些指標與保險標的的實際損失之間具有高度的相關性。
二、我國巨災指數保險的發展現狀分析
(一)對巨災指數保險的重視程度不足。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對我國巨災指數保險缺失的主要原因進行調查研究。調研結果表明,約百分之六十三的被調查者對巨災指數保險一無所知;約百分之三十二的被調查者對巨災指數保險略有所知,而對巨災指數保險熟悉或者稍微熟悉的被調查者僅占受訪對象的百分之五左右;所以對于中國未來編制巨災指數保險和即將取得的預期效果,超過半數的被調查者表示不看好,其中約百分之三十六的受訪者認為在當今中國的風險管理形勢下,不需要編制巨災指數保險,約百分之三十七的被調查者表示是否應該編制巨災指數保險還要依情況而定,僅僅只有百分之二十七的被調查者支持編制具有中國特色的巨災指數保險。
(二)巨災指數再保險市場機制不完善。自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伴隨著全球范圍內自然災害不斷,再保險行業開始出現,從此在全球范圍內迅速發展。而我國起步晚發展慢,導致時至今日,依然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制約行業的發展。首先是自再保險行業在我國興起以來,其發展速度就極其慢,從制度的不完善到技術的落后都制約著他的發展,這樣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其競爭力就顯得明顯不足。其次市場經濟講究供求平衡,但是從再保險行業的市場關系來看,其供求關系明顯是失衡的,一從再保險行業的供給角度來看,從發展初期至今,雖然經歷了近四十年的發展歷程,但是從全國來看其規模還是不能滿足市場的需要,覆蓋面還不是很廣,投保率更是低下,承保能力還有待提高,從全球來說雖然我國有十幾億的人口,世界上第三大國的面積有著復雜的地形地貌自然災害也多種多樣,但是保險行業在世界上所占的比重卻不足0.1%,所以說我國的再保險行業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需要尋求更好的發展前景。二是從再保險行業的需求角度來看,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我國既有暴雨、寒潮又有臺風、地震等等自然災害這自然而然就加大了對再保險行業的需求。
(三)巨災指數保險融資渠道單一。目前我國的巨災指數保險融資渠道單一主要是靠政府進行融資,但政府缺乏全面的數據支持,對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無法做出準確的估計,這就造成政府無法提前準備好用以應付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的資金,古語說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單一的融資渠道,大部分都是靠自然災害發生后,這會各界愛心機構和人士的捐贈。
三、我國巨災指數保險的發展對策
(一)加強對我國巨災指數保險的重視。我國經濟現在正處于高速發展時期,經濟財富大部分集中在相對發達的地區,同時我國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人口密度高,一旦發生巨大的自然災害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的傷害損失難以估量。這其中損失、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無法想象,肯定會造成財政的失衡。而目前實行的災害損失補償制度已經不能適應巨災防御的需求。又因為巨災指數保險在應對自然災害能力方面有著很大的潛力,所以巨災指數保險完全可以加入目前的自然災害救助體系。
(二)發展完善我國巨災指數再保險市場。針對我國再保險行業的現實狀況,要想在我國有所發展,就必須要注意:從自然災害的角度來看,我們以海洋災害保險為例,根據我國所毗鄰的海洋氣候特征以及我國的海岸線長度和濱海的各個城市,聯合國家氣象局等部門,對可能受到海洋災害波及的地區作出風險評估,是有可能引發海嘯、還是颶風、強降水等,根據不同的自然災害種類以及他們所能造成的損失,制定相應的保險方案。同時繪制我國易發生海洋次生災害地區的地域分布圖和我國海洋次生災害保險費率圖,在以后的工作中深入這方面的研究,為以后建立健全巨災風險管理制度做好相應的基礎工作。
(三)巨災指數保險證券化。保險證券化是指通過建立保險支持證券,使資本市場的資金更好的進入保險市場,從而更好的幫助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轉移保險風險。其意義就在有利于改善資產和負債的質量;有利于增強一國保險業抗風險的能力;有利于保險公司穩健經營。而建立巨災保險證券化制度的意義也在于此。自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世界范圍內特大自然災害不斷發生,巨災成為了人類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陰影。雖然巨災的發生頻率低,但以其破壞范圍大、破壞力驚人且具有不可預測性仍然給人類社會造成了巨大損失。巨災保險證券化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把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有機的結合起來,解決保險公司承保能力不足的問題。
參考文獻:
[1]段勝.中國巨災指數的理論構建與實證應用―基于綜合巨災風險管理的視角[D].西南財經大學 ,2012.
從國際社會經驗來看,對于巨災風險的管理一般借助巨災保險的方式。比如,風險管理水平比較先進的美國,將巨災保險與其他一些農業支持計劃相捆綁,規定只有參加“巨災風險保障機制”才能享受農業福利計劃,由此實行強制性農業巨災保險;歐洲的多數國家以農戶自愿參保為主要方式,由私營保險機構覆蓋大部分農作物和牲畜的農業保險,政府對農業保險實行低費率高補貼政策;日本農業保險采取的是強制保險與自愿保險相結合的方式,只要農作物耕種面積達到預定規模,種植人即被強制參加農業保險,但是大部分保費由政府承擔。遇到巨災時,政府承擔80%~100%的保險賠款。
我國相應的巨災保險開發程度很低,專門針對自然災害的保險險種較少,除了中國保監會允許投保人以附加險的方式投保地震險之外,海嘯、臺風、冰雪等自然災害一般不予承保。
巨災保險在我國市場發展緩慢的原因有很多。
其一,保險公司承保能力有限。
其二,缺乏足夠的、精確的巨災損失信息和相關數據。
其三,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巨災保險作出明確指引與規范。
其四,保險公司缺乏有效的風險轉移途徑。
風險大、成本高,農業保險發展必須立法
農業保險與普通商業保險不同,由于風險大、成本高,價格比其他財產保險高很多,而投保主體――農民又收入較低。國內外的實踐證明,在沒有政府大幅度補貼的條件下,純商業性農業保險難以發展。因為這一特殊性,農業保險發展必須通過立法來明確一系列重要問題,比如政府補貼問題,到底是中央補還是地方補?補多少?補貼哪些作物和畜禽?選擇哪種補貼方式?補貼效果誰來監督?再比如巨災風險分散問題,農業保險經營風險巨大,經常會遇到巨災損失,如果沒有一整套風險轉移機制,如安排再保險、巨災風險基金、巨災債券等,保險機構不敢也不愿意承保旱災、臺風、冰凍等發生范圍很廣的災害。
這些問題,歐美等國家都是通過立法來解決的。比如美國的《農作物保險法》規定了農業部風險管理局負責調查風險、厘定保險費率,明確補貼額度,并評估政府補貼的效果,對保險效果開展監督。法律同時規定,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和其他私營再保險公司可以提供農業保險再保險。明確了在發生巨災損失保險準備金和再保險攤賠都“賠不夠”的情況下,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可發債券融資。
巨災形勢越來越嚴峻
據聯合國統計資料表明顯示,自20世紀以來,中國是繼美國、日本之后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全國有2/3的國土面積不同程度地受到洪水威脅,近半數的城市分布在地震帶上。據我國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顯示,近10年來我國因洪水、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維持在2000億元人民幣左右。以今年的冰雪災害為例,造成的經濟損失就高達1500億元之巨,而這次汶川地震及波及全國的經濟損失更是難以估算。
已有研究成果表明,年度災害經濟損失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值(即災損率)小于2%時,對國民經濟產生的影響相對較少,而大于5%時,對市場物價和經濟發展產生的影響則相對較大。與其他國家相比,目前我國的災損率處于較高水平,如美國的災損率為0.27%,日本為0.5%。我國災損額與國家財政支出的比值,低時維持在10%左右,高時達到30%以上,而美國的這一指標還不到1%。因此,我國巨災已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形勢。
巨災保險制度尚未完善
四川汶川地震發生后,如何將損失降到最低成為人們關心的問題。中國有地震保險嗎?保險公司在地震中發揮多大作用?
目前,我國對地震等巨災造成的經濟損失補償與救助,實行的是國家財政支持的政府主導型巨災風險管理模式。這種單一的政府財政補償和救助巨災風險損失的制度,很難應對自然災害頻發和日益嚴重的巨災風險事件,特別是尚未建立起災后恢復的經濟保障制度,導致了巨災后的補償或救助范圍小或層次低。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國這樣一個各種自然災害發生較頻繁的國家,相應的保險開發程度卻很低。雖然我國自1980年后逐步恢復了自然災害保險業務,但保險公司經營仍然是純商業性業務,特別是從相關保險法規的制度看,屬于洪水、地震和臺風等巨災風險不在承保責任之列,目前我國各保險公司只將洪水災害作為特約附加險種承保。
與此同時,保險補償的巨差性,導致巨災損失理賠相當偏低。由于我國巨災保險業務是以商業化模式運作的,且由于巨災保險風險較高,各家保險公司分別對地震等巨災風險采取了停?;驀栏裣拗埔幠?、有限制承保的政策,以規避經營風險,導致目前保險對巨災的經濟補償呈現“杯水車薪”的現象。如2005年我國沿海地區遭受的7次臺風中,國內保險業共支付賠款13.3億元,僅占“麥莎、泰利、龍王、達維”等4次臺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40.68億元的2.46%;今年初雪災中,保險業共支付賠款16億元,僅占直接經濟損失的1%。導致巨災保險制度難以有效建立主要存在“三大問題”:一是缺乏法律支持。二是缺乏經營技術和水平。三是缺乏相應的管理制度。
痛定思痛 盡快建立完善巨災保險制度
目前,全球已有12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我國也應盡快完善這一制度,化解巨災造成的傷痛。
首先,確立巨災保險的政策性地位。國家應制定法規明確巨災保險的政策性保險地位和巨災保險的強制性,規定各商業性保險公司必須把地震、洪水、冰雪、臺風等巨災保險責任從其他保險條款中剔除,列為綜合性保險的承保責任。各商業性保險公司必須接受政府委托經辦巨災保險業務。同時,國家應對巨災保險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
其次,建立巨災風險準備金。國家巨災風險準備金由政策性保費收入部分、財政預算按一定比例計提部分和國家向商業性保險公司征收的一部分營業稅組成。商業性保險公司出于保證償付能力的考慮,同樣需建立巨災風險準備金,主要從每年總保費收入中提取的部分、巨災保費及其專項資金的運用收益組成,增強抵抗巨災風險的能力。
第三,建立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理分擔機制。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對于巨災保險應采取限額承保方式,如將家庭財產的巨災風險責任與企業財產的巨災風險責任明確為分別由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承擔。家庭財產巨災保險作為政策性保險,由政府承擔大部分,未承擔部分由家庭自己投?;蜃晕页袚黄髽I財產巨災保險則屬于商業性保險,由商業保險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