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21 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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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書出版合同的類型
圖書出版合同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與出版者簽訂的在約定期限內向出版者交付作品,出版者以出版物形式將作品公開復制發行并支付報酬的合同。由于作品原創活動多種多樣,法律賦予著作權人的權利內容同樣具有多樣性,著作權的許可方式也隨之多樣化,圖書出版合同在約定權利許可內容時表現為多種模式。
圖書出版合同因著作權人的狀況、權利許可方式與范圍以及作品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按作品著作權歸屬情況不同,可將出版合同分為職務作品出版合同和非職務作品出版合同。
(2)按作品享有著作權人數的不同,出版合同可分為合作作品出版合同與非合作作品出版合同。
(3)按作品權利授予的地域和范圍不同,出版合同可分為指定區域、范圍的出版合同與未指定區域、范圍的出版合同。
二、圖書出版合同的管理
1.管理意義
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內容,是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基礎性工作。對于出版社而言,圖書出版的許多工作實質上是圍繞著圖書出版合同進行,從簽訂合同到作品審讀加工,從圖書出版到稿酬結算,出版合同的履行貫穿了出版工作的始終。實施有效的出版合同管理對于降低法律風險、提高合同履行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2.管理流程
出版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作,隨著圖書出版流程的運轉,涉及了合同簽訂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結算管理、合同備案及合同數據管理等諸多方面。出版合同管理必須建立一個以履行合同為核心的管理體系,在制度設計上按照專項管理與系統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配置管理人員,把零散的合同運轉狀況納入規范、有序的流程,建立全過程監控,實現以合同管理為要素的企業經營管理過程,達到提高出版社風險防范能力的管理目的。
3.管理內容
圖書出版合同管理就是對合同內容的分類管理,即適當處理合同權利義務、規范合同簽訂及履約行為。出版合同管理主要處理以下方面的問題:
(1)合同主體選擇
在選擇圖書作者時,應當避免選擇風險較大的圖書作者。對于著作權糾紛較多、潛在法律風險較大的作者可以建立預警機制,慎重對待與此類作者的簽約。
(2)合同的簽訂、生效及履行
合同的簽訂、生效及履行是合同最為重要的三個階段,體現在出版活動中這三個階段涵括了交稿審讀、圖書出版、甚至發行銷售的過程。對于這個重要階段應當從管理體制上完善合同簽訂的審批制度、完善合同簽訂及履行的標準程序,杜絕因合同簽訂及履行的隨意性而產生風險。
三、出版合同管理對著作權法律風險防范的重要作用
1.確權作用
完整的圖書出版合同具有四項基本功能:鎖定雙方交易平臺(授權范圍)、鎖定交易內容(出版圖書及給付稿酬)、鎖定交易方式(出版形式)、鎖定假定處置(違約責任)。合法有效的出版合同賦予出版者對作品進行出版發行等經營活動的權利,并在權利行使過程中再生相關權利即出版者權利(著作鄰接權),著作鄰接權因出版合同而受法律保護。
2.提示作用
我國法律規定約定專有出版權的圖書出版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書面形式的合同準確記錄了雙方達成的一致。出版合同的履行是一個長期過程,而書面形式的合同對于出版行為的完成起到了良好的提示作用,特別是作品權利保證條款,是要求作者或權利人在讓與權利時保證作品原創性的嚴正申明,通過這樣的約定,提示權利人不要侵害他人權利、避免出版者承擔連帶責任,提示條款必備、更可從嚴要求。
3.證據作用
圖書出版合同是出版權利的來源,無論是出版社行使約定的權利還是防止、禁止他人使用相同的權利,圖書出版合同均起到直接證據的作用。
4.規范作用
圖書出版合同表面上規定了著作權人與出版社的權利義務,實質上通過規定兩者權利義務關系規范了出版市場的交易秩序。出版活動是一項重要的民事行為,要求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法規及政策進行,出版合同對于保障出版行為合法、維護健康的出版市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以上是出版社出版合同的現狀,從目前來看,尚需在合同形式、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更大的發展,當然,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設與發展是一個不斷進步并且與社會發展相契合的過程,隨著我國著作權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不斷完善及公民法律權利意識的提高,出版合同的簽訂及履行將受到越來越多地重識,出版合同的管理模式也必定在出版工作中得到不斷發展、完善。
參考文獻:
[1]姜丹明.著作權法精要與依據指引.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465
[2]吳江水.完美的合同.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266
一、醫院合同檔案的特點
1.憑證性。由于合同的強制性和保護性以及具有的制裁功能,使其成為維護醫院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醫院與另一方按照法律建立的合同,可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合同在訂立之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變更和對合同中相關權利義務的轉讓、終止合同或者違約等,都必須以建立的合同檔案作為唯一的和完全的依據。如違反合同檔案中的相關規則,雙方當事人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2.權威性。醫院合同的權威性主要體現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按照相應的章程和實施條例進行擬寫、簽訂、變更和終止。比如,醫院與外界簽訂合同,必須醫院的負責人委托,以法人單位的名義。3.廣泛性。醫院合同種類繁多,涉及部門廣泛,按照業分工部門的不同包括藥物、試劑、醫療器械、耗材等采購類合同,基建工程、物業管理、水暖電氣供應等后勤管理類合同,還包括財政類合同、科研類合同、人事類合同及醫療協作、醫療糾紛處理等合同。不同類別的合同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都要以院辦為綜合管理部門,財政管理為職能管理部門,監督審查和采購為具體執行部門,各個部門之間相互幫助相互配合,建立起一個完善的醫院合同管理體系。4.時效性。時效是一個特定的術語,主要用于法律,是指時間在法律上所產生的效力。從時間的性質上說,其本身就是一種法律事實,在法律中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我國的《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合同建立后不同階段產生的時效力,都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例如,我國《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合同的要約階段,“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做出承諾”,則要約失效。
二、目前醫院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的管理設計到方方面面,十分復雜,包括資格信用調查、擬寫、審查、記錄等,同時還要注意雙方是否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定期的對合同進行核實統計。迄今為止,仍有很多醫院并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因此在管理的方式方法方面非常欠缺,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責任部門和合理的辦事流程,導致部門之間分工不明,不能有效配合工作,影響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另有部分醫院未設立專門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部門,而是由業務職能部門一并包辦,致使各類合同得不到規范統一的管理,缺乏系統性。且許多合同文本是由業務部門安排施工方或供貨方擬定,合同條款往往對對方有利。2.合同審核流程不規范。合同管理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審核流程,當合同擬寫完成后,就會進入審核階段,合同的審核會涉及多個相關部門,各部門按照流程分別進行會簽審核,最后由直接責任人審簽。目前許多醫院仍缺乏規范的合同審核會簽制度,導致部分會簽部門拖延時間、合同流轉速度慢、合同審核質量低而無人監管,且部分合同的簽訂忽略了法律顧問重點把關的環節,導致未能識別合同中的潛在風險,使醫院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3.合同歸檔難度大。由于每一份合同都有相當的復雜性,各流程環節要銜接緊密流暢,但由于涉及的部門過多,導致合同從擬定到完成的過程中,被拆分在不同的部門中,以至于給最后的合同歸檔造成了極大的麻煩。一些醫院未設立專門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合同最終分散到各個承辦科室或個人手上,增大了合同查詢的難度,且極易造成丟失,若發生合同糾紛醫院需要維權訴訟時,往往會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現階段大部分醫院依舊以書面合同為主,繼而將合同內容存檔,在這個信息化的時代,這樣做使醫院的工作效率受到極大的影響,合同中的信息,無法共享,難以做到快速查詢和統計,且錄入的信息往往只關注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內容,對于之后合同的具體履行情況并無全程的記錄,難以做到合同的追蹤管理。此外,一份合同的信息在不同科室被重復錄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合同管理的效率。
三、關于醫院合同規范化管理的建議
關鍵詞:企業合同管理;依法合規運行機制;問題;策略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將會面臨復雜多樣的經濟環境,而企業在現代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最講究的是公平、公正,而合同管理的依法合規運行機制正好維護了市場經濟發展秩序,因此企業合同管理依法合規運行機制成為企業穩定發展的重要部分。就目前而言,企業參與市場競爭、開展經營活動時主要是通過合同的簽訂進行,合同中體現了企業之間既是合作關系,也是競爭關系,買賣雙方都有各自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合同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企業在進行合同管理過程中,如何有效地在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中起到更好的規范作用,如何更好的起到防范風險的作用等問題成為企業應該思考的問題。
一、企業合同管理依法合規運行的必要性分析
(一)合同管理依法合規運行是規范企業正常經營的重要保證在市場經濟進一步參與配置的前提下,企業面臨的風險也越來越大,因此合同管理成為企業運行和發展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全過程,即自項目論證決策至最終的審批、簽訂并履行合同的過程,所有的內容均需保證依法合規。讓企業依法管理,按合同條款辦事,一同遵守信用,按照約定經營,這便是企業保持自身信譽、持續參與市場競爭的良好辦法。由此,企業方面才可以以更加穩健的姿態參與競爭,進而抓住市場經濟的機遇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二)合同管理依法合規運行有利于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首先,借助合規運行,企業能夠于合同簽訂的時候即確保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同時獲取十分有利的證據;除此之外,針對合同具體執行狀況展開監督,一旦其中一方出現違約導致另一方的權益受損,則被違約方是能夠按照合同相應條款維護自身權益的,由此便會大大的降低被違約方的經濟損失。
(三)合同管理合法合規運行時減少企業經濟糾紛的重要保證對于企業競爭者來講,其具有管理層級多,管理方面魚龍混雜的狀態,因此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風險也比較大,企業面臨的如此局面很容易讓企業產生經濟糾紛而導致相應的經濟損失,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而企業很容易因為合同內容不完善或者是違約責任處理不明確等原因造成更大的風險。因此為了使企業得到更好的管理,合同依法合規運行機制能夠更好的維護企業經營秩序,成為企業減少經濟糾紛的重要保證。
二、企業合同管理依法合規運行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人員依法合規意識不強和違規處罰力度不大從合同管理來講,一般出現問題的原因多是由于相關人員不按規則行事,未依據相應條款的內容開展活動。雖然我國的法治基礎在不斷的壯大,企業依法辦事的觀念不斷深入,但是還是存在個別人員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仍然實行經驗主義,按照原有的方式辦事,認為合同只是為了結算走的一道形式而已,沒有明確的規定合同雙方的責任。部分企業的合同管理極其混亂,沒有制定明確的合同管理條例,有的企業雖然制定了合同管理條例,但是合同在簽訂之后沒有按照合同辦事,實際操作與相關的制度辦法嚴重脫節,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虛設。這種落后的意識很容易給企業招來不必要的糾紛,部分狀況下還可能引發十分嚴重的后果。企業執行合同過程當中若出現違規性的內容,如果未對相關人員予以懲處,便可能導致類似狀況的再次出現,對于企業權益來講是很大的損害。
(二)合同管理基礎薄弱合同管理基礎薄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無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性人才。合同管理工作對于知識掌握度、專業程度的要求是很高的,所以對相應人才的需求標準也較高,要求其不僅要有很強的行政能力和管理能力,還應該具備相應的法律常識,對公司的各項運營都要有所了解。但是在實際的過程中,企業中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基礎比較的薄弱,同時在企業內部也沒有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合同管理一直浮于表面。其次,企業的合同文本還不夠完善,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企業規避風險,但是在內容上還不是非常完善,而部分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按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導致合同內容不夠完善,大大的提升了企業的風險。
(三)合同簽約不及時合同簽訂不及時是企業經常出現的問題。其中主要是因為:首先,企業的合同審批流程十分繁雜,且整體效率較低。企業的最初目的是進行全面化管理,但是這樣的方式卻導致了審批流程的繁多、工作效率的低下。其次,合同經辦人辦事效率低,沒有對簽訂的合同及時的履行審批的流程,最后,由于企業管理模式比較的復雜,特別是招標的業務,往往會因為財務預算的問題延遲合同履行的進度,還存在一些企業因為生產的原因,需要先下計劃才能簽合同導致部分事項已經執行而在合同中沒有反應出來,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引發更多的風險。
(四)合同風險意識防范意識和履約監控不佳當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開始接觸到更多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這反映了企業合同風險防范意識不強,一部分是因為未就合作隊形予以資質審查,所簽合同的整體規范度也較低,未進行嚴格化的辦事,這樣便會造成違規的行為沒有得到及時的處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營。
三、強化企業合同管理依法合規運行的若干意見
(一)提高領導及管理人員依法合規意識和健全合同管理相關制度首先要在整個企業范圍內提升員工責任觀念,優化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標準。按照合同法與企業真實狀況執行合同。在這當中涉及到的內容很多,有培訓制度、文本管理制度、考懲制度、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管理、合同專用章的管理、經濟糾紛處理的條例等。需要著重強調的是相關的制度應該科學合理,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實際相結合,與此同時,還應該加強依法合規教育,如展開“依法治企,依法合規”的活動,將合同管理依法合規的精神傳達到每一個員工,主要領導要做好帶頭作用,各部門負責履行各部門職責,落實好自身的責任,在所有人員一同的奮斗下,實現合同審查防范風險的目標。
(二)抓好合同管理基礎工作第一,構建合同管理網絡信息平臺。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企業為了全面的了解合同的具體執行狀況,便會將合同管理依法合規與信息技術關聯起來。借助資金、技術的支持,實現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這樣能大大提高合同執行的效率,也使得合同執行更加的公平公正。其次是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對于企業來講,其需按照自身的發展狀況修訂合同示范文本,這樣才能夠優化其科學性與合理性,讓合同示范文本包含更多、更科學化的內容。同時還要加大力度對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對不適用的合同示范文本的狀況予以考核。最后,便是關于合同的簽訂問題。企業方面必須完善相關審批流程,保證整個審批流程的流暢性,除此之外,效率也是需關注的重點,只有通過嚴格化的執行,才可確保合同的正常簽訂。除此之外,在企業發展中,審核與監管同樣是需關注的內容,尤其是針對整體合同簽訂比例較低的部門、人員,更需開展考核,了解低下原因,制定針對性的改進方式。
(三)加強合同管理法律意識首先,需提升法律專業應屆畢業生的招聘數量。在招聘的過程中充分的考慮他們的專業知識,把優秀的人才放置在合同管理崗位,以“人崗合一”的方式,推動合同管理人員參與相關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讓企業擁有源源不斷的專門性人才,這樣才能夠讓法律知識更好的融入到企業日常管理和運營中。其次,要加大對合同管理員的培訓,企業通過內部組織相關的培訓、或是借助網絡課程等各類方式,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化水平,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事務管理水平。最后,要充分的發揮法律人員的作用,企業內部可以成立法律事務部門,配備專門的法務管理人員,企業要充分的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讓這些法務管理人員來參與到項目的談判、投標、合同文本的起草中,特別是一些優秀的法學大學生或是公司律師等,為企業的合同管理依法合規運行出一份力,幫助企業進行更加深入化的改革發展。
(四)設立科學的考核指標和加大合同依法合規管理的考核力度企業方面需參照實際情況,就當下的合同管理條例進行改進,建立科學的考核指標,完善合同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內容與方式。該考核制度不僅針對于企業得領導班子,還包括合同經辦人、管理人員、合同審核人員、商務談判人員等。對領導班子重點考核合同簽訂及時率以及合同完成情況,并增加其在年度經營承包考核中的權重,對合同審批和經辦人主要考核合同的審批效率和審查質量。同時針對于那些簽訂合同相對推遲的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追究領導責任,針對拖延審查審批、審查把關不嚴的違規人員要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要對其進行經濟處罰或者行政處罰。
(五)加快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創新按照依法治企以及企業的相關的法律依據,根據系統法律體系的建設,建立一個完善的法律風險評估機制和預警機制,該法律風險評估機制應該從企業內部的實際情況出發。分析法律風險出現的原因,通過各類方法嘗試識別法律風險,進行預防,減少各類風險的出現。按照風險的狀況,由內部管理制度出發,把企業內部所有的管理機制都納入法律風險管理的過程中,把每個崗位的責任都視為自己的責任。在對風險進行評估時,要企業內部全員參加,不斷的完善法律風險控制體系流程,在多樣的法律環境中,開展動態化的考核與評估。同時對法律風險和控制的重點進行實時調整和更新,不斷的調整和完善防控措施,并做到持續的、全面的、動態的法律風險防控,使企業內部的法律風險防控向內部管理風險防空轉化,由此促進內部法律風險體系的整體優化,切實地提高企業管理水平。
1.專業培養目標與方案的要求
高等學校工程管理專業指導委員會1999年7月編制的《工程管理專業本科教育培養目標和培養方案》中明確,工程管理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生應具備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術知識;(2)掌握相關的管理理論和方法;(3)掌握相關的經濟理論;(4)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5)具有綜合運用上述四個方面的知識從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閱讀工程管理專業外語文獻的基本能力;(7)具有運用計算機輔助解決工程管理問題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學研究能力。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與方案,設置了四個專業平臺,這些專業平臺是工程管理各個專業方向都必須學習的基礎課程。其中,法律平臺是與技術、管理、經濟并列的四大平臺之一。
2.土木專業畢業生調查反映的結果
為了分析土木工程類專業畢業生進入建筑施工企業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識,美國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對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業的中上層管理人員進行調查,當時建筑管理方向28門課程的重要性排序。數據顯示建設項目相關法律一直被認為是土木工程專業畢業生最重要的課程。學習法律知識也是培養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途徑,但是法律意識的培養遠比法律知識的學習更艱巨,并不是設置一門課程就可以解決的,必須在課程體系中得到落實并長期貫徹。
二、工程合同管理課程必須強化合同法律意識的培養
西方國家有深厚的民主法律社會淵源,有關工程合同法律的研究也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一些論著千錘百煉成為經典之作,如《Hudson''''sBuildingandEngineeringContract》第一版發行于1891年,距今115年,現已發行第11版。西方的合同管理研究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20世紀80年代前,較多地從法律方面研究合同;進入80年代,較多地研究合同事務管理(ContractAdministration);80年代中期以后,開始更多地從項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問題[1]。我國工程管理領域的合同管理理念是80年代以后才逐步引入的,與從事務及項目管理角度研究工程合同形成了較好的接軌,但是先天缺乏從法律角度對工程合同的研究。正是由于歷史的空缺,工程合同法律意識缺少生根發芽的文化土壤。合同法律意識的缺乏不僅體現在我國工程管理人員的知識結構上,也體現在我國工程管理的學術領域。田威先生(中國土木工程集團公司的副總經理,長期在海外從事世行和亞行貸款項目)曾經說過,中國工程師的專業水平、技術能力和現場經驗比外國人要強,但如果作為國際咨詢工程師,欠缺的是經濟、法律、海外工作經驗。邱闖先生在他的著作《國際工程合同原理與實務》作了如下論述:我國期刊及書籍介紹國際工程合同的作者一般為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這些文章和書籍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一般是從工程師的共識角度出發,可能會有以下局限性:(1)強調的是工程師的看法,而未論述法官、律師、法學家的觀點。(2)缺少對合同條款的法律意義推敲;(3)強調明示條款的論述,缺少對默視條款的論述。中西方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歷史要求我們必須加強對合同法律的研究,強化合同法律意識。要依靠教育彌補與西方國家存在的100多年的文化意識差距。
目前醫院的合同管理仍采用傳統模式下的簡化管理程序。在這種模式下對合同實行分級授權和審批制度,對不同金額和種類的合同,領導授權級別不同。明確合同管理的職責分工。合同擬定與審核,審核與執行崗位分離,形成制約監督機制。各環節確認前一環節簽字即可使合同流程運轉下去。在合同量比較少的情況下這種模式雖然投入少,成本低,仍可以有效的管理,而且方式靈活,比較節約人力成本。但是當合同數量多,類型繁復的時候各環節之間脫節的現象就顯現出來。整個合同管理流程長,溝通不到位,影響合同履行質量。當相關崗位人員流動的時候,容易出現交接不清的現象。同時,這種程序最大的缺點是缺少考核,也就是合同管理只能讓業務運轉下去,對醫院經營的幫助不大,對今后訂立合同的借鑒意義不大,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也是對各種有用信息的浪費。
二、如何完善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動態性非常強,可是在如此大量且金額巨大的情況下,傳統方式對其進行管理已經非常吃力。因此需要完善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達到合同管理流程順暢、合同履行到位、合同信息歸檔科學合理、同時做好對相關信息的評估和再利用。
1.要實現合同管理的標準化。
實現從申購到履行以及合同履行后的評估都確定負責人、環節固定、流程明確,使合同管理形成一個閉合的環。標準化可以降低合同管理的溝通成本。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經常發生倒簽現象,因事先履行合同,需要付款時才補簽合同使合同管理失去防范和監督做用,造成即使合同履行有瑕疵,項目負責人也容易忽略。標準化的程序可以防止合同倒簽。通過標準化可以降低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成本,保證所有環節上的人都能參與到合同中去。比起讓領導了解合同、在合同上簽字,更加重要的是讓合同執行人對合同透徹理解,特別是在合同流程都以手工簽字完成的情況下,實際上每個環節的簽字人不一定完全理解所簽的內容。這就造成前期調研以及進行商務談判時,相關人員非常盡責,為了一個細節甚至微小的利益甲乙雙方多次談判,但在履行過程中,由于項目負責人沒有注意到合同文本,憑借提出申購時的需求描述以及主觀經驗,造成與合同真正標的的質量、數量、質保期、履行方式等之間形成差異,影響了合同履行質量。所以只有將合同管理標準化,項目負責人重視合同,對合同不折不扣的完成,才能徹底杜絕合同倒簽、履行不到位等現象。通過標準化的程序使合同相關人可以在任何一個環節通過反饋的方式了解進度、細節等,有利于合同履行。
2.將前期論證與預算結合起來。
做預算只能是縱向的經濟或經營商的預期和控制,但橫向與類似單位類似情況或市場行情的比較才是核心。杜絕申購只是從部門需要出發,論證過于簡單,對行情不夠了解的情況。根據建立供應商庫以及主要設備信息庫,搜集同類地區同類設備等的招標結果信息,掌握市場行情,使預算更加科學。力求每一份合同不但滿足每一次業務需求,同時也能對今后醫院的經營有參考作用。
3.完善的信息系統是合同管理的必要條件。
關鍵詞 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企業在對外開展各類業務活動的基本載體就是合同,有位法學家曾經說過:“財富的一半是合同”,這形象地說明了合同在一個工程中的重要性。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建設目標(質量、投資、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對于承包商以及業主都具有重要的意義。目前,建設工程行業市場競爭如此激烈,加強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顯得尤為重要。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建筑市場尚不發達,施工企業普遍缺乏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確認識。很多承包商簽訂了工程合同,片面強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認識,往往因為合同意識淡薄、合同條款不明確或不完備等問題引發糾紛,導致在施工過程中處于被動的局面,甚至產生嚴重違約,同時索賠又無據可依,承受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1.1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1.2少數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
1.3“陰陽合同”引起的糾紛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業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在工程招標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條件和不平等條約,要求投標單位私下進行承諾,簽訂與中標合同的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但多數情況下,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意見分歧較大,造成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
1.4合同價款引起的糾紛
合同簽訂過于簡單,許多涉及補價的項目由于合同不明確,工程竣工結算時無法補價:一些合同雖然條款比較齊全,但內容只作原則性約定,不夠具體和明確,特別是缺乏對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或對違約責任約定過于簡單而產生合同糾紛,造成施工企業不能及時得到補償。違約責任的約定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如何,也直接決定了該合同能否順利執行。
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當前的建筑市場仍不夠規范,相關法律法規仍不健全,市場交易中業主與施工企業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存在違法或違規的行為,另一方面是對合同簽訂的實際條件沒有遠瞻性,沒有在合同中明確實際條件如果發生變化的解決方案。但更重要的是,施工企業的法制觀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識不強,基本上沒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范疇,沒有對索賠管理工作給予應有的重視,等到發生合同糾紛的時候,才臨時研究合同有關條款,設計補救方案。因此,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的必修課。
1.5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而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健全管理機構體制
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但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并不一定能達到招標的最佳效果。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2.2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質
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在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3注重合同細節管理
施工合同糾紛多數情況下源于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如工程款如何撥付,設計變更單價如何審定,停工窩工造成的損失如何計算、材料價格異常變動的處理辦法等。這就需要甲乙雙方有一定的遠瞻性,盡量在合同中把此類問題的解決方案具體化,盡量避免給結算方式留下盲點。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或停工窩工,施工合同中又無明確表達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避免日后發生糾紛。如筆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標時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為趕工期,經施工企業與業主商量決定將商品混凝成現澆混凝土,但未辦理任何相關的協議變更手續。因此,工程竣工結算時引起了價格糾紛。如果事前就此問題甲乙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就可避免后期的糾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4健全法律體系
加強承發包雙方對合同的法律認識。通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招標投標法》,通過不斷的宣傳、學習培訓,使合同的承發包雙方切實認識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順利實施,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必備工具,是走向市場經濟中科學管理的坦途和橋梁。
2.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生存能力。
【關鍵詞】 建筑企業 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建筑施工合同對建筑工程有著非常重要的約束作用,而對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才能更好地使得建筑雙方履行合同義務,才能更好地確保雙方利益,也確保工程建筑的進度和質量。
一、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定義
所謂合同,就是人們在從事交易活動或其他活動之前,為了更加明確地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而制定的一種協議,具有公平嚴肅的特點。合同的作用就在于有效地節約交易成本和使交易市場的秩序更加規范。施工建筑合同比其他合同更加復雜的地方在于在整個工程施工的過程當中,由于牽涉的單位和各人較多,各單位和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較為復雜,所以施工建筑合同的種類也就比較繁多,如設計合同、監理合同、施工合同和材料設備的供應合同等。這些合同都是針對特定的環節和步驟簽訂的,也從各個方面明確和規定了各個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所以對這些合同的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管理好工程合同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也是工程順利進行的有力保障。
二、工程管理合同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1、部分合同簽訂時沒有做到公平的原則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特別是在施工建筑合同文本中,存在著大量的雙方利益和權利不對等的不公平現象。這些合同很多都只是針對承包方,制定了許多承包方應盡的義務,制定了許多的條款,而對業主的約束性條款就明顯欠缺。這樣的合同簽訂之后,實際上就失去了對業責的約束,而對于業主單位違約等情況的懲罰辦法,也往往沒有成為合同擬定的重要部分。這樣一個不公平的合同往往成為在施工過程中施工雙方發生爭執的焦點問題。而現在面對激烈的建筑市場競爭的壓力,許多建筑企業為了生存,也被迫接受著由業主占據主導地位的工程合同,業主為了降低自身的風險,而通過合同的形式轉移給了承包商,對承包商提出各種苛刻的不公平的條件。承包商為了讓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地獲取,就會采用偷工減料等非法手段甚至轉包工程項目,這樣的惡性循環,勢必會對工程建設帶來極大的隱患。
2、合同的文本存在許多不規范的地方
現在建筑市場上許多文本不規范的合同往往是因為想要回避業主義務,而采用了一些自制的文本進行簽約。自制的文本由于不規范的原因,讓業主可以對該擔負的法律責任避而不談,或者點到為止,文本內容往往避重就輕地將工程風險全部轉移給承包商。有些工程甚至一開始只采用了口頭委托或者政府命令等形式,等到工程完工以后,再補簽工程合同,這樣的做法是完全違法的,這樣補簽的合同根本就起不到約束作用。我國為了規范建筑市場合同管理,早就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但是合同文本不規范現象仍然非常嚴重,這樣做不但不能為業主逃避工程風險提供便利,反而會在當工程出現問題時,加大雙方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3、擾亂建筑市場規范的兩手合同
還是由于現在建筑市場競爭激烈的原因,業主占據主導地位的關系,業主在制定合同時以種種原因要求承包商簽訂兩手合同。一份正式合同提供給建筑行政部門備案審查。另一份合同則采用了極不公平的條款約束著承包商的行為。這種兩手合同的現象,非常普遍。不僅違反了國家規定,更是嚴重地損害了承包商的利益。這樣的合同為工程質量頻發提供了溫床,最后導致嚴重影響工程質量的惡果,最終必將給業主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4、履行合同意識不強,違約行為頻繁
有些工程合同,雖然簽約,但是形同虛設,簽約雙方都沒有履行合同的意識,在工程建設中經常隨意修改合同條款,甚至從根本上違反合同規定進行施工。這種情況往往導致雙方利益得不到保障,目前建筑市場上拖欠工程款的嚴重問題往往就是由于合同意識不強而造成的。業主無故拖欠工程款,施工企業無故拖延施工或竣工等情況屢屢發生,都是由于在合同簽訂之初,簽約雙方就沒有一個嚴肅的態度造成的。
5、違反合同索賠困難
規范的合同文本規定了簽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賦予了受損失方的索賠的權利。而目前建筑市場合同管理混亂,過度競爭造成的不平等的合同簽訂,在加上承包商的法律意識薄弱,往往造成合同損失方是承包商,而索賠權利的又不到保障的局面。
6、承包商資質審查不嚴,“借名承包”現象嚴重
由于很多工程項目在招標的時候對承包商的資質審查不夠嚴格,造成一些非法承包商假借其他企業的名義或資質與招標方進行工程合同的簽訂。而市場上更有一些企業甚至明目張膽地從事資質證件的租賃活動,牟取非法利益,這種行為嚴重影響了建筑市場的穩定。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合同會簽制度
施工企業的工程合同包含了眾多的相關部門,合同的履行也需要各部門的配合才能完成,所以現代企業在正式簽訂工程合同之前,需要建立會簽制度。所謂會簽制度就是由合同辦理部門與涉及合同條款的其他相關部門對合同進行研究,發現問題的地方及時提出修改意見,然后針對于本部門相關的那一部分內容,進行會簽,會簽完成以后,再進行合同的正式簽訂,這樣就能保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各部門都明確自身的權利和責任,能夠在工程實施工程中更加的協調,全包合同履行的準確性。
2、建立嚴格的合同審查和批準制度
工程合同是否具有切實的法律效應,是否真正合法,這都需要在合同簽訂之前對合同進行嚴格的審查和批準制度。審查要由企業法律事務部門進行。批準要由企業管理者或是法人來進行。當涉及到影響比較重大的合同要進行審查的時候,應該在企業設立合同管理機構,對合同進行集體商議后決定是否批準。
3、建立嚴格的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合同最終生效要經過蓋合同章認定的,一個企業擁有多種具有法律效應的印章,這些印章要建立專門的管理制度來對使用進行規范。在使用任何印章時都要做到嚴格的審查和批準程序,并且要對印章的用途和蓋章次數做好登記工作。在印章管理方面,要設專人管理。切記不可在空白紙上隨意印章,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特別是在工程合同簽署的過程中,合同一定要經過會簽、審查、批準之后才由總經理過目簽字后蓋上合同章。其他章也要由具有相應級別的人管理。公章由法人管理,財務專用章由財務主管管理,在使用時也要注意每次蓋章必須登記。
4、嚴格執行合同交底制度
在工程合同簽訂之后,企業的各部門負責人和項目建設的班子成員,都要認真地學習合同各個條款的內容,并進行分析和分解。公司管理合同事務的部門要向項目經理和主管經理進行合同的交底工作。在合同交底時,要特別對合同內容存在風險的部分進行特別的說明和解釋。要讓工程運作中各個環節的人員都了解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要了解作為承包商的責任以及權限范圍等一系列重要內容。
5、建立嚴格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在合同簽訂之后,就進入到了工程施工進行階段,在這個階段,要建立對相關合同信息的管理制度,要對相關信息的流通建立明確的流通制度和途徑。要設專人管理相關的工程資料,并對工程資料進行收集和整理工作。要加強對工程監理、承包商等信息的管理,對的任何信息和內容問題等要有雙方的簽字,對新信息要進行及時地更新處理。
6、建立嚴格的合同檢查和獎懲制度
合同檢查是非常必要的,這有利于發現合同管理中所隱藏的問題,能夠及時地提出和進行修改,能夠促進企業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同時要建立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優劣行為進行獎罰。這樣能增強對合同管理的意識,增強履行好合同的責任心和積極性。
7、建立嚴格的合同履行跟蹤制度
工程合同是對施工雙方的行為進行約束的依據。但是在工程進行過程中,也會遇到因為實際情況而導致合同實施過程中偏離合同預定的情況。這就需要我們建立一套完整的跟蹤制度,來不斷找出有偏差的部分進行調整,以利于合同的實施。這樣做不但能讓工程的實際情況與合同目標相一致,也能讓管理人員更加清楚地了解合同的實施情況,對現狀和未來發展有一個正確的預測。合同履行跟蹤制度應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對現場簽證進行嚴格審查。對簽證的審查關系到工程款項的發放工作是否準確有序進行,切記發放時間過早過量情況。特別是有補充協議簽訂的時候要格外注意。簽證必須要和合同的相關條款相符合,這樣才能起到真正的制約作用。設計簽證變更只需要簽變更或修正即可,不可重復發放簽證。對已經購得的原材料,要詳細登記品名、編號等信息。
第二,對各類記錄和文件要進行及時的收集整理。對所有與工程相關的信息,如圖樣、計劃、規范等,要進行及時的記錄整理,特別是對合同的變更部分,要進行認真的審核分析。在施工過程中,對合同變更引起的索賠要及時進行。而且業主和承包商要在公平合理的情況下搭乘變更合同的協議。
第三,對停工損失要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原因,致使工程停工,這種情況下要進行停工的及時處理工作,其中也包括了由于非承包商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情況。出現停工以后,雙方要按照合同規定,以書面的正式形式簽訂停工的各個相關內容。
第四,對合同規定的單價要嚴格執行。合同中對有關價格和單價都有明確規定。對未執行合同單價的情況,應根據實際的工程情況或者參考市場上同類材料的單價情況做出相應的補償。
8、建立嚴格的合同目標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的目標,是指對各項合同管理活動應該達到的預期結果的合理預測。施工單位通過對合同目標的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加強施工的計劃性、組織性,對各部門起到指揮、協調的作用,讓各部門相互配合,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目標。這樣才能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的能力。
四、結束語
工程建筑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就是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各個其他環節都是圍繞這個核心來展開的,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是實現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而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也不能過于僵化,因為市場在變,合同管理也要發生相應的變化,在管理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的運用。施工企業要深刻了解對于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和它的特殊地位。要在實踐中尋求更加科學的管理方法,以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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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施工;造價控制;工程合同;選擇;管理
前言:
建設項目的實施階段,是建設投資和建設產品的物化過程。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大部分是在這個階段完成的。因此,加強在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的造價控制,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作為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依據―――建設工程合同,是關系工程造價能否進行有效控制的關鍵因素。
建設工程合同是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的法律保障,也是進行工程造價有效主動控制的依據。在合同訂立、實施階段,加強對工程合同的研究,與國際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接軌,使其成為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造價控制的有力工具。在工程建設實踐中,由于我國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1999 年制定的,對當前的工程項目管理改革特別是工程造價管理的改革,已經是極大的滯后。因此,分析論證在建設項目實施階段對工程造價控制的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對工程項目管理理論及應用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合同訂立階段對工程合同類型的選擇
按照我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建設工程合同類型劃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及可調價格合同。
我國建設工程行業長期以來都習慣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即按實結算合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數量與工程價格可以隨實際情況變化而調整。這種合同的實質,是使承發包雙方約定的合同造價成為一個毫無約束性和操作性的“暫定價”。從表面上看,這種合同在簽訂前,對工程造價不需要經過仔細嚴格的核算,按照實際情況調整也部分反映了市場的變化,發包人承擔通貨膨脹的風險,承包人承擔其它風險。但從實際來看,由于事前未對工程造價進行嚴格核定和控制,造成太多不確定因素,其結果,是把對工程造價的控制完全變成了事后的被動管理。由于合同約定不清楚,價格模糊,工程合同在實施中會發生大量的糾紛。工程合同的司法訴訟糾紛,大部分都是由這種合同引起的。
因此,在工程中應當少用或不用可調價格合同這種形式,盡量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在貫徹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今天更因如此。其一,采用固定單價合同是與國際工程管理接軌的一個形式。國際上通用的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制訂的FIDIC 合同條件,英國的NEC 合同條件以及美國的AIA 系列合同條件等,主要采用的就是固定單價合同,這是已經被實踐證明了的加強工程造價管理的有效形式。其二,采用固定單價合同,能夠真正體現風險分擔的風險管理原則。發包人承擔工程量清單的風險,承包人承擔綜合單價的的風險。發包人在施工準備階段,應精心編制工程量清單。承包人由于綜合單價不可調整,應認真理解招標文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選用先進的施工工藝及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較低的工程造價方案并運用策略進行合理報價,以技術和經濟相組合為手段,充分發揮企業的主觀能動性,在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建設的同時也實現了企業既定的利潤目標。如此以來,使整個承發包雙方的工程管理能力都得以提高。其三,由于綜合單價的固定,有利于發包人合理組織資金,以保證工程建設。因此,選擇正確的工程合同類型,是工程造價事前控制的主要環節。
二、加強合同中工程造價支付條款的具體約定
工程造價支付條款,涉及預付款、工程款、工程變更款、竣工結算款的具體約定。這是在簽定工程合同時必須明確的內容。
1.預付款可以分為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兩種形式。工程中大部分是以預付備料款形式支付的。在合同中,應明確發包人支付預付款的比例和支付時間。預付款的比例,視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一般在30 %之內,目前以10%較為常見。在合同中,應特別約定不能按時支付預付款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方式。由于目前的建筑市場基本是買方市場,承包人處于相對劣勢,很多承包人提出發包人違約的責任及處理方式不能在合同中明確,使承包人在工程管理中處于不利的位置,也直接影響了工程的順利進行。同時,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預付款的扣回方式和扣回比例,這一點也是許多工程合同忽視的問題。
2.明確工程款的支付方式,這是控制工程造價的一個主要因素。工程款的支付,可以采用定期(按月) 結算和按形象進度結算這兩種方式。具體采用何種方式,必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從工程實踐來看,采用按月支付工程款較好。即每月結算一次工程款、竣工后清算的辦法。根據工程進度,以已完分部分項工程這一假定的建筑產品為對象,按月結算。采用這種方式,承包人可以較準確地計算已完分部分項工程量,對已完工程進行驗收和考核月度成本情況,干多少活,拿多少錢,使工程價款收入符合其完工進度,生產耗費能得到及時合理地補償,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周轉。同時,有利于發包人對建設資金實行有效控制,根據進度控制分期撥款。
3.工程變更是個復雜的問題,也是工程造價難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工程變更款的大小多少是直接關系到工程造價能否有效控制在投資限額以內的關鍵。因此,在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程變更款的計量計價方式和依據,哪些工程變更可以計量計價,哪些不能計量計價,工程變更后綜合單價的調整方式,技術措施費的調整方式,規費和總承包服務費的調整方式等等。社會上發生的大量工程合同糾紛,主要的爭執點就是工程變更問題,而這也是目前工程合同中最薄弱的環節。我國目前使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上述內容基本沒有,已不能完全適應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后帶來的變化和產生的問題。因此,當承發包雙方對工程造價控制和管理缺乏一定的水平和能力,又沒有相關資料可參考時,在合同約定時就會“缺位”。在合同管理時,就會產生糾紛。因此,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及工程變更款項的具體支付時間、支付方式作出明確約定。
4.竣工結算是指承包人完成工程合同規定的全部施工內容并經竣工驗收后,向發包人辦理工程造價竣工價款結算的文件,是承包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關鍵環節。同時竣工結算也全面反映了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是發包人建設投資的具體體現。因此是承發包雙方都高度關注的內容, 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辦理竣工結算價款依據、時間及方式。如竣工圖的要求和份數,有效、合理的現場簽證,設計變更,材料認質認價單,工程造價的計價模式,適用的政策法規等等。除此之外在合同中必須約定工程索賠條款,如索賠的依據和程序,索賠的證據,索賠費用的計算方式等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三、加強合同中對工程造價變更的管理
工程變更是指在工程項目過程中,對于已有的條件、要求、計劃等改變和修改。由于工程項目在技術、過程、管理等方面的復雜性,工程變更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工程變更干擾工作流程,可能造成工期延誤、成本超支、質量缺陷等問題。因此,全面認識工程變更的類型、原因及后果,加強工程變更的管理,對于工程項目的有序進行和預期目標的順利實現是十分重要的。
工程變更涉及到設計變更通知書、現場簽證記錄、簽證記工單等資料,這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實效性是反映工程變更的重要依據。因此,在合同中應對工程變更的發生作出明確的界定,對變更后工程造價的計量計價作出明確的約定。
1.工程合同應約定工程變更必須真實,即發生了非承包人原因的原設計或原招標文件中所沒有的工程內容。在工程變更的管理中要有資料確切的反映變更內容的部位和范圍,并具體說明這些變更是由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所提出的。
2.工程變更的有效性是指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變更資料的會簽程序,只有完全符合會簽手續的工程變更資料才是有效的。由于大部分工程變更都涉及到工程造價的增加,因此,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工程變更必須有造價人員的簽字。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沒有約定誰有簽字權,誰沒有簽字權,更沒有約定造價人員的簽字權,這是很容易使工程造價失控的。工程造價的確定和計算,是一個很專業的技術工作。對工程變更的內容,造價人員應預先進行測算和分析,當分析結果發現工程造價增長較大時,造價人員應及時向發包人反映,取消變更或者找出替代方案,以控制工程造價的增加。只有合同中對工程變更資料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后,在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才是有據可行的,才能避免“干了再算”的被動管理現象的發生。
3.工程合同應約定工程變更資料辦理的時間限制程序和違約責任,即變更資料的時效性。工程建設是一個期間很長的過程,施工的內容也復雜多樣。工程變更均要進行及時的簽證工作,以達到預期的目標。
四、加強合同中工程造價的風險管理
采用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項目,主要是綜合單價的確定。按照規范規定,綜合單價包含了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和利潤,并考慮風險因素。在構成綜合單價的各個要素中,主要是材料價格起決定性的作用。因此控制工程造價的風險,在很大程度上是控制材料價格的風險。因此,在合同中應明確材料價格的風險管理辦法。
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都約定了綜合單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進行調整,即材料價格也不能調整。但當市場材料上漲波動很大時,承包人就不能完全靠自身力量來承擔材料價格上漲的風險,不調整將使承包人面臨虧損較大的危險,反過來也會影響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按工程項目管理的原則,此時采用風險分擔的辦法,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因此,在合同中應約定材料價格變化時的調整方式,在一定范圍內不予調整,將其視為是承包人應承擔的風險。在此范圍外應調整,將其視為是發包人的風險。這樣約定有利于承包人認真考慮投標報價,中標后及時采取備料措施,加強施工中的材料管理工作。這樣做也基本反映了市場變化的情況,使最終竣工結算的工程造價真實合理。
有些時候發包人為避免承包人對材料設備價格的高報冒算,由其提供主要的建筑材料,承包人必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甲供材料的方式、品種、數量和相應的責任承擔條款。對承包人自購材料的情況,發包人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需對材料“認質認價”,并規定“認質認價”的程序和方法,認質認價表的會簽制度。
五、結束語
隨著中國經濟日益融入全球市場,在我國的跨國公司和跨國項目越來越多,項目管理的國際化正形成趨勢和潮流。承發包雙方的管理人員應加強對工程合同的研究,學習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先進經驗,提高自身對工程項目管理的理論水平。在建設項目實施階段要重視和加強對合同的訂立、合同的實施、合同風險的防范等方面的主動管理,確保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 以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